一、廣電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計劃(1)
註:
以上廣電藝術類本科專業及專業方向面向全國招生,設杭州、哈爾濱、西安、成都和長沙5個初試考點,複試和三試只設杭州考點,考生可按當地招生辦(考試院)規定選擇考點參加我校組織的考試。
二、廣電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計劃(2)
註:
1.數字媒體藝術專業擬面向浙江、安徽、甘肅、河南、湖北、湖南、江蘇、江西、遼寧、山東、山西、四川、天津、重慶等14個省份的考生招生,專業成績承認經我校與各省招生辦(考試院)協商確認後的相應省統考成績。
2.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擬面向浙江、安徽、福建、甘肅、貴州、河南、湖北、湖南、江蘇、江西、遼寧、山東、山西、陝西、上海、四川、天津、重慶等18個省份的考生招生,專業成績承認經我校與各省招生辦(考試院)協商確認後的相應省統考成績。
三、影視表演、導演類本科專業招生計劃
注:
1.表演專業擬面向浙江、安徽、福建、貴州、湖北、湖南、遼寧、內蒙古、四川、重慶等10個省份的考生招生,專業成績承認相應省統考成績;北京、甘肅、廣東、河北、河南、黑龍江、吉林、江蘇、江西、山東、山西、陝西、上海、天津、新疆、雲南等16個省份的考生,可按當地招生辦(考試院)規定選擇在杭州考點參加我校組織的考試。
2.戲劇影視導演專業面向全校同年級廣電藝術類和影視表演類的學生進行校內選拔。
四、美術類本科專業招生計劃
注:
1.動畫/動畫(漫插畫)/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服裝
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跨媒體藝術專業擬面向浙江、安徽、北京、福建、甘肅、廣東、貴州、河北、河南、黑龍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蘇、江西、遼寧、寧夏、山東、山西、陝西、上海、四川、天津、新疆、重慶等25個省份的考生招生,專業成績承認相應省統考成績。
2.跨媒體藝術專業為新設專業,目前正在審批中。
五、音樂舞蹈類本科專業招生計劃
注:
1.音樂表演(聲樂)專業擬面向浙江、安徽、福建、河北、河南、黑龍江、湖北、湖南、江蘇、江西、遼寧、內蒙古、山西、上海、四川等15個省份的考生招生,專業成績承認相應省統考成績。
2.音樂表演(鋼琴)專業擬面向浙江、安徽、河北、河南、黑龍江、湖北、湖南、江西、遼寧、山西、四川等11個省份的考生招生,專業成績承認相應省統考成績。
3.舞蹈編導專業擬面向浙江、安徽、甘肅、廣東、河北、河南、黑龍江、湖北、湖南、江西、遼寧、山西、上海、四川、重慶等15個省份的考生招生,專業成績承認相應省統考成績。
4.舞蹈編導(音樂劇)專業面向同年級音樂表演(聲樂)和舞蹈編導等兩個專業的學生進行校內選拔。
5.藝術與科技專業擬面向浙江、安徽、甘肅、廣東、河北、河南、黑龍江、湖北、湖南、江蘇、江西、遼寧、山西、上海、四川等15個省份的考生招生,專業成績承認相應省統考成績。
六、招生計劃其他說明
1.學校公共外語課僅開設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入校後存在學習風險,請慎重報考。服裝
與服飾設計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合作辦學單位為英國高校,因此僅限英語語種考生報考。
2.以上招生計劃非最終計劃,如有變動,以教育部和各省考試院(招生辦)最後審定的計劃為準。
3.學費如有變動,按2019年浙江省物價部門統一調整後的標準執行。
藝術類專業考試
(一)報名資格
1.符合普通高等學校2019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報名條件並取得高考報名資格的考生。
2.非浙江考生若報考省級統考已涵蓋的專業,須省級統考合格。浙江考生可直接報名參加我校組織的校考。
另外,依據文件精神,經與各省考試院(招生辦)協商,我校的攝影和影視攝影與製作各專業方向,對部分省份考生不要求美術類統考合格,考生可直接參加校考;錄音藝術專業,對部分省份考生不要求音樂類統考合格,考生可直接參加校考。
3.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請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要求,參加高考報名。
(二)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未取得2019年所在省高考報名資格的考生。
2.未按所在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藝術類)有關規定執行者。
3.因觸犯刑律而被追訴或正在服刑者。
(三)部分專業報考基本要求
1.影視攝影與製作(電視攝像)專業要求考生無色弱、無色盲,矯正視力4.8以上,身高要求170釐米以上。
2.攝影專業要求考生無色弱、無色盲,矯正視力4.8以上。
3.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男身高要求173釐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0釐米以上。
4.播音與主持藝術(雙語播音)專業男身高要求170釐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0釐米以上。
5.播音與主持藝術(禮儀文化)專業男身高要求175釐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5釐米以上。
(四)考點和報考時間
1.考點設置
2019年我校共設杭州、哈爾濱、西安、成都、長沙等5個初試考點,複試和三試只設杭州考點,其中表演專業初試、複試和三試只設杭州考點。考生根據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考試院)的規定就近選擇考點參加我校組織的考試。
溫馨提示:(1)按照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考試院)的文件要求,個別省份和考點對考生選擇考點報考有所限制。
(2)由於考點場地等因素,省外考點對考生接收人數作了上限規定,考生請注意把握報名時間。
(3)根據實際報名情況,杭州考點可能會新增考點;若有新增考點,地點另行通知,考生請留意學校招生網相關公告。
2.報考時間
廣電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1)各專業報考時間
(1)杭州、哈爾濱、西安、成都、長沙考點初試報考時間
網上報名、繳費時間:2019年1月9日—17日
網上列印初試準考證時間:2019年1月20日—22日
初試考試時間:2019年1月23日—24日
初試結果公布時間:2019年2月1日
(2)杭州考點複試報考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2月1日—10日
網上列印複試準考證時間:2019年2月13日—14日
複試考試時間:2019年2月15日—17日
複試結果公布時間:2019年2月19日
(3)杭州考點三試報考時間
網上報名、列印三試準考證時間:2019年2月19日
三試考試時間:2019年2月20日—22日
表演專業報考時間
(1)杭州考點初試報考時間
網上報名、繳費時間:2019年1月9日—17日
網上列印初試準考證時間:2019年1月20日—22日
初試考試時間:2019年2月18日
初試結果公布時間:2019年2月19日
(2)杭州考點複試報考時間
複試考試時間:2019年2月19日
複試結果公布時間:2019年2月20日
(3)杭州考點三試報考時間
三試考試時間:2019年2月20日—21日
註:①所有考點均採用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②為了保證信息採集的準確性,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必須使用電腦端(臺式機或筆記本電腦)進行網上報名繳費,報名網址:http://bm.cuz.edu.cn,不支持APP端報名,無需肖像認證。
(五)報考方法
1.報名:考生信息的完整正確和高考錄取密切相關,十分重要,為確保信息採集的正確率,請考生務必仔細填報,認真核對。
(1)初試報名:請考生於規定時間登錄學校報名網址(網址:bm.cuz.edu.cn)點擊「網上報名」,進入報名系統(https://www.artstudent.cn/sch/11647.htm)後,按系統指示填寫相關信息,選擇報考專業、專業志願和考點(1個考生最多可填報4個專業或專業方向,同一類別下最多可選擇2個專業或專業方向。考生要慎重選擇所報考專業、專業志願和考點,一經網上繳費後不得再修改)—→網上繳費—→列印「初試考試準考證」—→準時參加初試。
(2)複試及三試報名(除表演專業外):請考生於規定時間登錄學校報名網址(網址:bm.cuz.edu.cn)點擊「網上報名」,進入報名系統(https://www.artstudent.cn/sch/11647.htm)後,按系統指示核對信息,選擇專業—→列印「考試準考證」—→準時參加考試。
(3)表演專業初試、複試和三試為同一張準考證,進入複試、三試環節的考生無需網上報名,具體考試安排請考生及時關注學校相關公告。
註:①考生初試最多可填報4個專業或專業方向,同一類別下最多可選擇2個專業或專業方向。
②考生進行網上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浙江傳媒學院2019年招生簡章》,了解報考信息和網上報名說明,不按要求報名,誤報、錯報信息或填報虛假信息,未完成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列印準考證等導致不能參加考試影響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③凡參與我校2019年藝術類專業考試網上報名者,均視為已詳細閱讀了《浙江傳媒學院2019年招生簡章》,了解報考信息以及網上報名有關說明,並充分理解及認可本簡章中所述的各項規定、考試方式、錄取原則等規定。
2.考試
完成網上報名繳費手續的考生攜帶列印好的「專業考試準考證」,並攜帶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考試院)發的「藝術類報考證」、「身份證」、考試要求的相關證明及材料到相應的考點按時參加考試。
考生務必於考前在專業考試準考證指定位置張貼一寸正面免冠照(每報考1個類別1張),無需在報名系統上傳電子照片。
如身份證丟失,提供本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證號碼的身份信息證明原件(照片上須加蓋派出所公章)。
(六)專業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最新文件(浙價費〔2018〕32號)規定,我校各類報名考試費標準如下:省外考點每人次216元;杭州考點每人次180元。考生報名繳費後,所交材料及費用無論參加考試與否,概不退還。
藝術類專業考試科目
1.表演專業
初試(面試):形象氣質考察;臺詞(自備材料);形體(自備)
複試(面試):臺詞(指定材料);聲樂(自備)
三試(面試):命題表演:1-3人指定片段表演(含2分鐘內人物形象塑造闡述);特長展示(自備)
註:最終專業成績構成比例:初試和複試成績不計入最終專業成績,最終專業成績以三試成績為準。
類別一:
1.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初試(筆試):文化素質結構性測試(含語文、數學、英語、人文等)
複試(面試):形象氣質考察;指定材料表達
三試(面試):指定材料表達;即興口語表達
註:1.複試、三試均勿化妝
2.最終專業成績構成比例:複試30%+三試70%。
2.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影視配音)
初試(筆試):文化素質結構性測試(含語文、數學、英語、人文等)
複試(面試):形象氣質考察;指定材料表達;才藝展示(語言類或聲樂類,限2分鐘以內)
三試(面試):指定文學作品朗誦;自備動畫片或影視劇臺詞片段配音(不需要畫面,限2分鐘以內);指定電視片解說
註:1.複試、三試均勿化妝
2.最終專業成績構成比例:複試30%+三試70%。
3.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禮儀文化)
初試(筆試):文化素質結構性測試(含語文、數學、英語、人文等)
複試(面試):形象氣質考察;指定材料朗讀;才藝展示(所需音樂、樂器、道具等自備,限2分鐘以內)
三試(面試):儀態展示:站姿、走姿;景物介紹(自備材料,限2分鐘以內);命題演講
註:1.複試、三試均勿化妝
2.最終專業成績構成比例:複試30%+三試70%。
類別二:
1.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雙語播音)
初試(筆試):文化素質結構性測試(含語文、數學、英語、人文等)
複試(面試):形象氣質考察;與主試教師交流;指定英文材料朗讀
三試(面試):漢語、英語新聞播報;即興表達(英文命題演講)
註:1.複試、三試均勿化妝
2.最終專業成績構成比例:複試30%+三試70%。
類別三:
1.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初試(筆試):文化素質結構性測試(含語文、數學、英語、自然科學、人文等)
複試(面試):形象考察;自我介紹;回答主試教師提問
三試(筆試):創意寫作;影視作品分析
註:最終專業成績構成比例:複試50%+三試50%。
2.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媒體創意)
初試(筆試):文化素質結構性測試(含語文、數學、英語、自然科學、人文等)
複試(面試):形象考察;自我介紹;回答主試教師提問
三試(筆試):創意寫作;影視作品分析
註:最終專業成績構成比例:複試50%+三試50%。
類別四:
1.影視攝影與製作專業(電視節目製作)
初試(筆試):文化素質結構性測試(含語文、數學、英語、自然科學、人文等)
複試(面試):形象考察;自我介紹;回答主試教師提問
三試(筆試):分鏡頭創作(繪圖文具自備);專業綜合素質測試(含新媒體、視覺製作技術、計算機基礎等)
註:最終專業成績構成比例:複試50%+三試50%。
2.影視攝影與製作專業(電視攝像)
初試(筆試):文化素質結構性測試(含語文、數學、英語、自然科學、人文等)
複試(面試):形象考察;自我介紹;回答主試教師提問
三試(筆試):命題拍攝腳本創作;影視作品分析(問答題形式)
註:最終專業成績構成比例:複試50%+三試50%。
3.攝影專業
初試(筆試):文化素質結構性測試(含語文、數學、英語、自然科學、人文等)
複試(面試):形象考察;自我介紹;回答主試教師提問
三試(筆試):
攝影畫面描述:根據某段詩句或文學作品,用文字描述一個攝影畫面。要求所描述的畫面與所提供的詩句或文學作品內容吻合,具有攝影畫面的特徵。
攝影作品分析:根據一組專題攝影作品及其背景資料,寫一篇文章,從攝影語言應用的角度對這組專題攝影作品進行分析(不可寫成圖片說明或故事梗概)。
圖片說明:仔細觀察、分析攝影作品,並結合英文提示,分別為每幅作品寫出圖片說明。
註:最終專業成績構成比例:複試50%+三試50%。
類別五:
1.影視攝影與製作專業(電影攝影與製作)
初試(筆試):文化素質結構性測試(含語文、數學、英語、自然科學、人文藝術等)
複試(面試):專業素質考察(回答主試教師有關專業素質的問題);圖片分析
三試(筆試):故事創作(A:文字創作形式,或B:繪畫創作形式,考生在三試系統報名時提前選定其中一種形式。)
A:文字創作形式主要考核考生文字表達、故事構思能力,只能選擇小說、散文及劇本文體中任一文體;
B:繪畫創作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繪畫造型功底、將文字轉化為畫面的能力。考試用紙為八開素描紙,考生根據要求採用單幅或多幅形式表達指定內容,繪畫技法不限,但不得以漫畫形式表現,畫具自備。
註:最終專業成績構成比例:複試50%+三試50%。
類別六:
1.錄音藝術專業
初試(筆試):文化素質結構性測試(含語文、數學、英語、自然科學、人文藝術等)
複試(面試):形象考察;音樂才藝展示(只限器樂、聲樂,樂器自備);聽音模唱;回答主試教師提問
三試(筆試):聽音;聲音科學常識;影視聲音設計;聲音作品分析
註:最終專業成績構成比例:複試50%+三試50%。
備註:
1.各專業初試合格,取得複試資格,初試成績不計入最終專業成績。最終專業成績(除表演外)由複試成績和三試成績按比例相加後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2.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及專業方向的考生,高中階段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若初試後未取得複試資格,可提交申請及相關材料、證明,經我校審核確認後可進入複試:
(1)播音主持類(專業)省統考(聯考)排名全省前三十;
(2)國家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達到一級甲等;
(3)全國創新英語大賽全國二等獎以上(含);
(4)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全國二等獎以上(含);
(5)獲得省級「三好學生」榮譽稱號。
3.報考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及專業方向、影視攝影與製作各專業方向、錄音藝術專業的考生,高中階段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若初試後未取得複試資格,可提交申請及相關材料、證明,經我校審核確認後可進入複試:
(1)編導類(專業)省統考(聯考)排名全省前三十(僅限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及專業方向);
(2)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二等獎以上(含);
(3)「葉聖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全國二等獎以上(含);
(4)「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全國二等獎以上(含);
(5)「北大培文」杯創意寫作大賽全國二等獎以上(含);
(6)獲得省級「三好學生」榮譽稱號。
4.攝影專業的考生,高中階段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若初試後未取得複試資格,可提交申請及相關材料、證明,經我校審核確認後可進入複試:
(1)攝影作品入選中國攝影家協會主辦的「全國攝影藝術展覽」或「中國國際攝影藝術展覽」;
(2)攝影作品發表於中國攝影家協會主辦的《中國攝影》《中國攝影報》或中國藝術研究院主辦的《中國攝影家》;
(3)獲得省級「三好學生」榮譽稱號。
5.類別一所含的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配音)、播音與主持藝術(禮儀文化)3個專業初試的文化素質結構性測試為同一份試卷,成績通用。
6.類別三所含的廣播電視編導和廣播電視編導(媒體創意)2個專業初試的文化素質結構性測試為同一份試卷,成績通用。
7.類別四所含的影視攝影與製作(電視節目製作)、影視攝影與製作(電視攝像)和攝影3個專業初試的文化素質結構性測試為同一份試卷,成績通用。
8.三試時如果筆試和面試考試時間有衝突,考生必須先參加筆試考試,且需在筆試前向考點申請調整面試考試時間。
9.參加筆試的考生攜帶考試規定的水筆以外,另請自備2B鉛筆、橡皮、尺等文具。
10.表演專業初試形體考核環節可使用自備的伴奏音樂,該伴奏音樂只允許用U盤存放,格式僅限MP3,且U盤中只能存放該伴奏音樂文件,文件名不得出現考生考試身份信息等。考生不允許自帶播放設備。
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一)專業考試方式
2.申請複試破格的考生必須於2019年2月12日9:00-16:00到我校杭州下沙校區,現場向招生辦提交相關證明、獲獎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學校將進行複試破格的資格審核,並將審核結果公示在學校招生網,最終審核通過的考生可於2月16日下午17:00前參加複試網上報名,複試考試時間為2月17日(具體時間段由考生自主選擇)。
考生所提交的證明及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如發現考生提供的證明及材料存在弄虛作假等現象,我校將取消其報考資格,並將違紀舞弊情況上報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辦(考試院),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我校在上報2019年藝術類專業校考合格信息庫過程中,如發現非浙江考生省統考成績(省統考未涵蓋的專業除外)不合格者,學校將取消其校考合格資格,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高考錄取辦法
1.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考試院)規定藝術類專業需進行相關專業統考的,考生需通過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專業統考。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者,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考試院)的規定填報志願,並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
2.根據國家有關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辦法,我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錄取原則如下: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影視配音)、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禮儀文化)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考生文化折算分達到70分以上(含),按專業分和文化折算分4:6比例的綜合分排序擇優錄取,綜合分並列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雙語播音)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外語單科成績105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達到70分以上(含),按專業分和文化折算分4:6比例的綜合分排序擇優錄取,綜合分並列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媒體創意)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考生文化折算分達到80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擇優錄取,文化折算分並列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影視攝影與製作專業(電視節目製作)、影視攝影與製作專業(電視攝像)、攝影專業、錄音藝術專業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考生文化折算分達到75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擇優錄取,文化折算分並列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影視攝影與製作專業(電影攝影與製作)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考生文化折算分達到70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擇優錄取,文化折算分並列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只招收有該專業高考志願的考生。
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數字媒體藝術專業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擇優錄取,文化折算分並列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按各省相應統考類別(專業)平行志願投檔規則進行擇優錄取。
表演專業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按專業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綜合分排序擇優錄取,綜合分並列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按各省相應統考類別(專業)平行志願投檔規則進行擇優錄取。只招收有該專業高考志願的考生。
動畫專業、動畫專業(漫插畫)、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2個專業)、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跨媒體藝術專業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按專業分和文化折算分5:5比例的綜合分排序擇優錄取,綜合分並列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按各省相應統考類別(專業)平行志願投檔規則進行擇優錄取。
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考生英語單科成績95分以上(含),按專業分和文化折算分5:5比例的綜合分排序擇優錄取,綜合分並列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英語單科成績95分以上(含),按各省相應統考類別(專業)平行志願投檔規則進行擇優錄取。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招收有該專業高考志願的考生。
音樂表演專業、舞蹈編導專業、藝術與科技專業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按專業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綜合分排序擇優錄取,綜合分並列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按各省相應統考類別(專業)平行志願投檔規則進行擇優錄取。
3.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總成績÷考生所在省普通類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100。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類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以各省劃定的自主招生參考線為準;浙江普通類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為當年第一段線分數。對於藝術類考生文化考試總分和普通類考生文化考試總分不一致的省份,普通類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以該省給定的參考分數為準,如未給定參考分數的省份,參考分數=(普通類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普通類考生文化考試總分)×藝術類考生文化考試總分。
4.相關專業綜合分計算方式(專業滿分以100分計):
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配音)、播音與主持藝術(禮儀文化)、播音與主持藝術(雙語播音):綜合分=專業分×40%+文化折算分×60%。
動畫、動畫(漫插畫)、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2個專業)、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戲劇影視美術設計、跨媒體藝術:綜合分=專業分×50%+文化折算分×50%。實行平行志願規則投檔錄取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考試院)相關規定執行。
表演、音樂表演、舞蹈編導、藝術與科技:綜合分=專業分×60%+文化折算分×40%。報考音樂表演(器樂)只招鋼琴、手風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大管、小號、圓號、長號、二胡、琵琶、揚琴、竹笛、笙、嗩吶、中阮、大阮器種。實行平行志願規則投檔錄取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考試院)相關規定執行。
5.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願先後錄取,即先錄取院校第一志願的考生,若第一志願不滿時,再錄取院校第二志願考生。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考試院)的相關規定執行。
6.對於投檔考生,有專業志願的考生優先於無專業志願的考生安排專業錄取,專業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願原則,專業志願順序以高考志願填報順序為準,各專業志願之間無分數級差,同等條件下(錄取排序成績相同)優先考慮第一志願。
7.學校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考試院)對考生的加分政策,但加分分值最高為20分,根據考生加分後的成績,按照專業錄取原則,綜合考查德智體狀況和相關單科成績進行錄取。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考試院)的相關規定執行。
8.錄取原則中單科成績要求以1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按各省實際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9.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配音)、播音與主持藝術(禮儀文化)、播音與主持藝術(雙語播音)、廣播電視編導、廣播電視編導(媒體創意)、影視攝影與製作(電視節目製作)、影視攝影與製作(電影攝影與製作)、影視攝影與製作(電視攝像)、攝影、錄音藝術等11個本科專業(方向)經教育部批准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執行,實行全國計劃,並由學校自主劃定藝術類文化分數線。
10.考生持有近兩年內獲得的國家一、二級運動員等級證書,在錄取排序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11.我校依據招生章程開展招生工作,本招生簡章的內容如遇調整,以學校公布的《2019年招生錄取章程》為準。
12.我校藝術類各專業最終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普通高等院校藝術類專業招生文件精神錄取。
學校聯繫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源街998號(杭州下沙校區)310018
浙江省桐鄉市梧桐街道逾橋西路998號 (桐鄉烏鎮校區)314500
招生電話諮詢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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