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一場三車相撞的事故,造成4人死亡,肇事者為當地政法委副書記,卻讓他人來頂包。
4月4日,內蒙古赤峰市敖漢旗發生一起3車相撞事故,造成一輛車上的4人趙某啟、趙某海、趙某山、趙某飛死亡。肇事司機潘衛國系敖漢旗政法委副書記,系酒後駕駛發生事故後由同車人閆某華頂罪。目前,潘衛國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並免去政法委副書記職務。
肇事者被拘留,「頂包者」情況如何?此前,在接受封面新聞記者採訪時,閆某華曾表示,這次交通事故中所說的「頂包」屬於誤會,警方調查過後已經作出更改,自己並沒有為任何人「頂包」。
然而,就在5月11日,內蒙古赤峰巴林左旗人民檢察院對「4·04」交通肇事包庇案犯罪嫌疑人閆某華決定逮捕。
「頂包者」否認頂包
卻因「包庇罪」被起訴
一份由內蒙古赤峰市敖漢旗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隊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在2020年4月4日早上七點過,在赤峰敖漢旗省道210線529Km+200m,發生一場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多人受傷。
事後,經核實,肇事者為敖漢旗原政法委副書記潘衛國,當天系酒後駕車,事故發生後,試圖讓他人「頂包」,為自己開脫。
而這個「頂包者」,正是閆某華。5月8日,記者通過多方查證,聯繫到閆某華本人,電話接通時,其一開始表現得很警覺,「哪位,有啥事?」記者表明身份並詢問「頂包」的事情,其立馬回應,「這個它說得不確實!」
閆某華告訴記者,當天,他和潘衛國約好,一起去一個朋友家裡吃飯,潘衛國最開始說自己不舒服,提出過想讓閆某華來開車,「當時,潘書記坐上車後,沒有記上這件事,我也不方便提醒。
就這樣,潘衛國駕著車,閆某華坐在副駕駛位置。他解釋稱,他有著20多年的駕齡,平時,也習慣了開車,沒有坐他人車的習慣,「哪怕自己車子再破點,我都願意開自己車,但當天不是這樣。」
後來,在警方的調查報告中,潘衛國隱匿了自己駕車的信息,稱是由同車人閆某華駕車造成交通事故。
但調查結果卻與兩人說辭不符。4月30日,敖漢旗公安局將潘衛國以涉嫌交通肇事罪、閆某華涉嫌包庇罪移送至敖漢旗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5月8日,潘衛國被免去敖漢旗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職務,5月11日,閆某華也被逮捕。
誰在撒謊?
據閆某華描述,事故發生後,潘衛國駕駛室左車門打不開,兩人都從右車門爬出來,「我先爬出來的,但是剛開始都被撞懵了,說是我開的車。」
他說,當時他和潘衛國都受了傷,胸腔和鼻腔都是一陣疼痛,「我的腰疼得受不了,還有大小便失禁,後面檢查還查出心絞痛這些,本身我就有C肝疾病史。」
閆某華稱自己在第一時間報警,沒有給交警調查造成任何阻礙。但在交警的調查結果中,第一次和第二次的交通事故認定,潘衛國隱匿自己駕車由閆某華「頂包」的信息被更改。
對此,閆某華解釋稱,頂包是誤會,「我們第一時間就做出了更正。」他說,事發後,自己說話本身就顛三倒四,一開始確實記不得是誰開車,後來反應過來了,確定是潘衛國駕車。
記者向其確認,當天潘衛國是否喝酒,以及閆某華自己是否也喝了酒。其回應稱,潘衛國沒有喝酒,「那都是不實的說法,以偏概全的事情,當時就抽血了,不可能存在喝酒的說法。」
閆某華的說辭,與當地交警後來的通報自相矛盾,經鑑定,潘衛國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0.13mg/100ml,屬飲酒後駕車。
而對於事發原因,閆某華說是當時潘衛國看到旁邊的越野車起火了,想要躲避。在警方的調查報告中,當時楊某所駕駛的一輛越野車確實停在路邊的非機動車道,開啟了左車門,並未提到起火的說法。
為政法委副書記辯解:
「頂包」有原因
根據內蒙赤峰巴林左旗人民檢察院的通報顯示,閆某華為敖漢旗人,無業,與潘衛國屬於朋友關係。
在公安機關調查初始階段,肇事車輛內乘客閆某華稱自己為駕駛員,後經公安機關偵查,肇事車輛駕駛員為潘衛國,閆某華系冒名頂替。
對此,5月8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閆某華表示,此前傳出的頂包信息「有一些對,有一些不對,屬於沾邊。」
他說,潘衛國既然為政法委副書記,一定會給這件事負責,他將「頂包」的原因解釋為,「死者家屬要求的賠償有點多,我側面了解的,他們好像要大概400萬,是這麼一個數字。」
事發後,死者家屬沉浸在巨大的悲痛當中。閆某華卻表示,「當時應該有行車記錄儀啊?我尋思為啥沒行車記錄儀,我沒看到他們被撞,確實我和書記都被撞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