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馬來西亞一名華人中年男子開店鋪賣無牌藥油一案法庭宣布了審判結果,根據判決,該男子面臨著3000令吉(約人民幣5116元)的罰款。
據悉,馬來西亞衛生部藥劑局執法人員是在2018年10月20日當天,前往這名華人男子的店面進行查封的,在這起行動中執法人員查獲了68瓶外敷藥油和64瓶口服營養藥丸,這些產品屬於未註冊產品,均不合法。
根據馬來西亞法律規定該華人男子違反了馬來西亞1984年出臺的《藥物與化妝品法令》第7(1)(a)條文,法令規定這一行為最高面臨25000令吉(約人民幣42641元)罰款或者不超過2年的刑期,或兩種刑罰兼施。
店面被取締後該男子失去了生活著落,法庭上,他懇求希望能念在他"人老又沒錢"的情況下,從輕發落。
通過法庭翻譯員,這名男子用中文向法官求情。
他說,他現在已沒有工作,加上年紀大了,健康也欠佳,同時家中還有4個兒子1個女兒要養活,經濟負擔沉重,希望法官能考慮到這些情況進行輕判。
法官雅姿俐娜聽了這名華人男子一番誠懇的求情後,結合該男子實際條件,最終判處3000令吉的罰款,若無力償還則需坐牢兩個月作為替代。除了罰款之外,法庭還命令銷毀總價值約4218令吉(約人民幣7194元)的物品。
隨著社會不斷發展,很多地區的法庭都越來越具"人情味",它們通常會在被告所犯罪行不太嚴重且認罪態度良好時,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判罰。這樣判罰一方面能在合理的範圍內讓被告認識到錯誤,另一方面也給了被告緩衝的餘地。
2017年,美國一名女子因為累計四張罰單未繳被法庭傳喚,法庭上該女子眼中含淚,她對法官說:"我完全沒有400美金給你,我真的一無所有。"她解釋道,自己的支票已經被凍結,因為兒子被人殺害後,有一筆債務尚未償還,身為母親的她在被人要債後,卡上的所有錢已經用於還債了,在被房東趕出去後,她正在努力地掙錢以付清兒子葬禮的費用。在提及被開罰單的緣由時,女子哭訴道,她有三張罰單是在來法庭尋求幫助時得的,一張罰單是由於停車收費表壞掉而產生的意外。法官在聽了女子的遭遇後撤銷了她身上的罰單,並祝福她以後的生活能一帆風順。
月亮不總是國外的圓,中國也有有人情味的法官。位於大別山附近的一處村莊內,一村民在為鄰居搭建棚子時不慎摔傷,癱瘓在床,鄰居被法庭判決賠償16餘萬元,這對他原本清貧的家庭來說更是雪上加霜。當地法庭在執行此案時,被告已對生活、對人生已產生絕望,主動要求法庭把他"捉去坐牢算了"。法庭在了解雙方情況後一方面為受傷村民組織捐款和申請政府救助,一方面也積極為被告尋找生活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