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報——三秦網訊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全國民政系統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2月8日,陝西省民政廳下發緊急通知,制定出臺五項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全省社會救助工作,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以實際行動兜牢兜實基本民生底線。
一是暢通綠色通道全力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疫情防控期間,要切實發揮「急難對象」主動發現機製作用,多種方式掌握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家庭的生活狀況,對基本生活困難的家庭或個人,及時給予臨時救助,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救助;進一步暢通社會救助熱線,及時受理群眾訴求,對因探親、務工、滯留等原因在非戶籍地感染患病或受疫情防控影響,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流動人口,由急難發生地鄉鎮(街道)或縣(區)級民政部門直接實施臨時救助,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不受疫情影響。遇緊急情況需立即採取救助措施的,各縣(區)應當在24小時內開通「綠色通道」,採取「先行救助、後補齊手續」方式,充分發揮鄉鎮(街辦)臨時救助備用金作用,提高臨時救助的時效性。對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或疫情防控造成家庭生活困難,可先給予臨時救助,後按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對仍然難以維持生活、需要提高救助額度的,由縣(區)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加大救助力度,確保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二是優化簡化社會救助審核審批程序。疫情防控期間,對新申請低保等社會救助的,縣級民政部門可適當優化簡化審核審批程序,不再開展入戶調查和民主評議,探索審核審批全流程網上辦理,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人員納入相應救助範圍。對已經納入低保的城鄉困難家庭,可視情延長定期核查期限,全省暫停開展今年一季度城鄉低保複查覆核動態管理工作,二季度是否開展低保動態管理另行通知。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社會救助綜合改革試點要求,可以通過政府授權方式,將社會救助審批權限下放到鄉鎮(街辦),優化審批流程。
三是切實加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和疫情防控。全面落實委託照料服務,確保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平日有人照應、生病有人看護」。要指導鄉鎮(街道)、村(居)委會督促照料服務人認真落實照料服務責任,密切關注服務對象身體狀況,協助做好服務對象疫情防控工作。要全面落實定期探訪制度,及時了解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身體狀況和生活狀況,發現特困人員出現疑似症狀的,要在當地衛生防疫部門的指導下,按規定送到指定醫療機構就診。一旦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要協助做好相關密切接觸者的隔離管理,防止疫情擴散。
四是積極創新社會救助方式。根據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和疫情防控需求,各地在提供物質救助的同時,積極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探索「物質十服務」的救助方式。當前可採取發放ロ罩等個人防護用品的方式實施臨時救助,幫助救助對象做好病毒防範,所需資金從臨時救助資金中列支。引導專業社會組織為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中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康復出院的患者提供心理疏導,增進社會融入,構建家庭和社會支持網絡,不斷增強困難群眾內生動力和自我發展能力。做好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照料服務工作,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對低保、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殘疾人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服務,聚焦特殊群體,依據困難類型和困難程度實施類別化、差異化救助。
五是密切關注物價變動情況。要會同財政、物價等相關部門根據市場物價變動情況,適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及時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確保疫情防控期間不因物價上漲影響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來源:三秦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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