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麗和小張兩個人是高中同學,在高中的時候就相互喜歡,後來小張跟小麗表白之後兩個人就在一起了,班主任知道之後非常反對,還說,現在這個年紀不應該談戀愛,如果不分手就告訴家長,甚至還會被辭退,後來兩個人還是分手了,雖然表面上不在一起,但是背地裡卻愛得死去活來,高考結束的時候兩個人都考到了一所大學,後來兩個人覺得上了大學就可以在一起了,沒想到,小張的媽媽非常反對,還說大學裡女孩子多的是條件好的,比比皆是,幹嘛一定要喜歡這個農村姑娘,後來她媽媽就命令,小張把志願改了,兩個人不能在一個城市裡上學,最後小張去了北京,小麗去了杭州。
雖然不在一個城市,但是卻無法分開兩個人的心,大學三年,兩個人的生活費大部分都用曬了,路費上面異地戀雖然很痛苦,但是兩個人卻無法阻礙他們,大學畢業之後小張在北京工作,可是收入非常少,房租又很高每天弄得身心疲憊,小麗留在了杭州,工作,他做的時候是每個月有七八千,不多也不少,畢竟杭州不像北上廣那樣節奏快,房租還是可以的,想著想著如果說,兩個人一直都不能好好在一起,那就去杭州跟小麗一起工作吧。
後來兩個人終於能夠在一起了。同居之後沒有多久,小麗就懷孕了,小張看著報告單上的結果,想了又想決定帶著小麗回家見母親。準婆婆說:「既然你懷了我們家的孩子,就是我們家的人了,彩禮和婚禮就免了吧,以後生完孩子我再給孩子一個小紅包。」
小麗的母親不依不饒,覺得這樣子實在是太不把自己女兒當回事兒:「我女兒這麼優秀的一個人,公司掙得也比你兒子多,不可能讓他白白嫁過來你們家,哪怕圖個吉利你也得給個進門費。而且我女兒懷了你們家孩子,到時候沒房子住,他們住哪啊?所以你還得給個20萬塊錢他們買房子,這不算過分吧?」
準婆婆說:「想都別想孩子,現在還在肚子裡呢,煮熟的鴨子還能跑掉嗎?有本事,你就為了這20萬去把孩子打掉。」
小麗心裡很難過,小麗就把老公拽到門外,想和老公一起商量,可誰知道老公卻是一個軟柿子:「我媽說啥就聽我媽的吧,不然到時候咱倆就過不下去了,我不想你去打他,你就聽他的。」當初不肯填志願,也是聽從準婆婆的話,現在關於結婚方面還是聽婆婆的話,就讓小麗覺得自己真是看錯了人。
傷心之下的小麗不知道該怎麼辦呢,嫁過來彩禮沒有,婚禮也不辦,就讓自己的臉往哪裡擱啊?自己沒事,而父母呢,他們養活自己一輩子什麼也沒有。你們說小麗該怎麼辦好呢?歡迎評論區一直為他出謀劃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