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是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推出的職業資格之一,考試合格後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當地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聯合頒發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證書取得後,不需年審,全國通用,終身有效。
注意!人力資源管理師雖然由國考改為了省考,但證書含金量並未下降,在行業裡面的重要性還是和原來一樣,並未降低。且目前有三級、四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證書,可以領取失業補貼,各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可根據全省失業保險基金運行情況、職業技能培訓成本、鑑定收費標準等因素,適時調整技能提升補貼標準。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在職職工,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一)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視同繳費年限)及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四級/中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①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②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高等院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在校生。
註:
① 相關職業是指企業管理、行政管理、管理諮詢、管理研究等職業。
② 相關專業是指工商企業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學、勞動與社會保障、勞動經濟、勞動關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