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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碑」是為死者立墓時所刻的石碑,主要的材質是石材。在刻墓碑碑文時也有很多寫法及規範要求,那麼關於墓碑碑文的寫法要注意什麼?
墓碑上所刻碑文,字的大小也要符合魯班尺上的吉祥數字。通常大字10cm或10.5cm,小字3cm或4cm之間。10cm進寶。10.5cm納福。3cm財旺。4cm登科。這些字的大小與碑身比例協調,又寓吉祥之意。墓主的家人,在心理上從中可以得到慰藉。
墓碑的石材選用,過去的大理石漢白玉,經不起風雨,極易風化。而今已被材質精美,有亮度和硬度的花崗巖系列所頂替。在色彩斑斕,材質堅固的花崗巖中,較受客戶青睞的有印度紅、珍珠白、山西黑。印度紅,象徵著高貴、華麗、火紅的年華,輝煌的事業;珍珠白,象徵著純潔、淡雅、絢麗的人生、不盡的哀思;山西黑,象徵著莊嚴、凝重、不朽的精神、深切的懷念。
墓碑的書寫,其內容比較豐富。包括風水情況、籍貫、姓名、身分、生卒年月日、子孫、立碑人、安葬或重葬的日期。
1. 風水情況,墓碑的左邊稱為龍邊,是碑體重要的部位。這裡要書寫山向及山向線度、分金線。如「立癸山丁向兼子午二分用丙子分金。」其目的,為告示後人,即或遇到自然災害的洪水衝刷,或戰爭破壞,後人仍可依碑上的風水情況文字,找到原來風水方向,重新立碑。:「(袁可立)葬之日為崇禎丁丑十二月二十七日,墓在郡城南,去祖塋二裡許,即勅建之塋道,旨同隧者也!」
2. 籍貫,在移民較多的公墓裡,尤其客死他鄉的人,在墓碑的左、右角最顯眼的部位,都要刻上原籍的省、市、縣名,也有的只刻地區和村名。這是對故鄉的眷戀,也為後人及親友掃祭時,尋找墓位提供了方便。:「按狀:公諱可立,字禮卿,別號節寰。先世居鳳陽,始祖榮,國初以戰功屢調堅城衛百戶,即今睢陽衛也。遂徙於睢,代以德望著。」
3. 姓名,寫在墓碑中心部位。這裡稱「中榜」。在書寫墓主名字時,其字數多少,與風水吉兆相關聯。為尊敬長輩,過去加了許多尊敬的詞,如父親稱考、顯考,母親稱妣、顯妣,男子加公、府君,女子加氏、孺人。而且字數多少依「生、老、病、死、苦」五個字循環應用。其中以落在六、七、十一、十二、十六、十七的「生」、「老」二字上為吉利。落在「病」字上中等,落在「死」、「苦」二字上,則不吉利。所以擬中榜之字時,盡力用吉兆格式的數字。如:「澄新江社十九世誥封奉政大夫考泉源邱府君佳城」,長達21字,正合「生」格,最為吉利。如果夫妻二人名字寫在碑上,則按左尊右卑來排列,男左女右。民國二十二年《河南通志·睢縣採訪稿·陵墓》:"袁尚書可立墓在(睢州)城南五裡,駱莊南裡許,碑刊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袁節寰(袁可立)墓。"
4. 生卒年月日,寫在中榜兩旁,仍依男左女右,年月日能寫齊全最好。因為日久年深,戶口註銷,傳來傳去,隔幾代要找到先人生卒年月日,則十分困難。明 王鐸《太子少保兵部尚書節寰袁公神道碑》:「皇帝御天下之七季癸酉十月十一日,資政大夫兵部尚書節寰袁公(袁可立)終於家。」
5. 立碑人,包括子女、親友、團體,都應寫在碑的虎邊,即右邊。其子女應全部寫上,已故子女可在名字周邊加框。仍是依輩份長幼,自左至右排列。也有不願流露姓名者,可寫子女敬立或叩立、百拜敬立。:「大明崇禎十年歲次丁丑十二月二十七日男樞(袁樞)泣血納石」。
6. 造墓或重建墓時間,刻寫在碑的虎邊。中國記載時間的文字很多,有公元、農曆,時節寫冬至、清明者居多。年代日期亦多用幹支。天幹中的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與地支中的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戍、亥結合起來,用以表示曆法上的日子或月份。如甲子、乙丑……。還有些文人將一年四季的春、夏、秋、冬,用十二個月均分,每個月另有名稱。如一月稱孟春,二月稱仲春,三月稱季春;四月稱孟夏,五月稱仲夏,六月稱季夏;七月稱孟秋,八月稱仲秋,九月稱季秋;十月稱孟冬,十一月稱仲冬,十二月稱季冬。還有用花木為十二個月命名的,如一月梅月、二月杏月、三月桃月、四月槐月、五月榴月、六月荔月、七月瓜月、八月桂月、九月菊月、十月檀月、十一月葭月、十二月櫟月。在墓碑上還常見「穀旦」、「吉旦」、「吉日」,這些都不是具體的日期。「穀旦」出自《詩經》,谷善也,旦明也,即良辰之意。而「吉旦」、「吉日」,也只是取其吉利之意。都是在排列吉祥字數時,用來湊字數的。還有在記不起或記不清生卒月、日時,往往書寫上吉月吉日,墓主的家人心理上則得到慰籍。 墓志銘,包括墓誌、壙志及墓表。東漢開始將碑立於墓地正前方。碑上刻有墓主的官爵、姓名、生辰年月。後來,在碑上還刻著墓主的家世和生平業績,並加以頌揚。到了魏、晉、南北朝時代,官方曾多次禁止立碑。他們認為「漢以來,天下送死奢靡,多作石室、石獸、碑銘等物」。建安十年(205年)曹操下令,不得厚葬,又禁立碑。晉武帝鹹享四年(278年)又詔曰「此石獸碑表,既私褒美,興長虛偽,傷財害人,莫大於此,一禁斷之。」由於幾次禁止立碑,於是墓碑轉入地下,從而產生了墓志銘。從唐代盛行至清初之間,有大量墓志銘出土。
墓志銘是由兩塊正方形石碑組成,稱為一合。上面為墓蓋,文字比較簡單。一般用楷書或篆體刻寫著朝代、官銜和姓氏。如「大唐故張府君墓志銘」、「大唐故雍王墓誌之銘」、「宋故楊國公主墓志銘」、「宋宗室永壽縣君鄭氏墓志銘」。在文字周邊線刻著精美的花鳥紋飾。另一面,則刻寫著墓主人的姓名.籍貫和大篇幅的敘述其生平事跡的文字,最後還有銘文,大多為四言之韻文。每一合墓志銘上,都有歷史、文學、書法、藝術內容,在不不同程度上,都體現出那個時代的文化特色。:「憲憲袁公,命世偉人。應運而出,蔚為寶臣。鸞捷棘署,鳳鳴柏府。肺石無寬(覺),袞衣有補。」
神道碑,起自北朝,北朝特注重風水,風水家們以南方為神道。其實神道即是向南的墓道,因而在神道上立碑,即為神道碑。在唐朝稱整體為長方形的為碑,而環首形或方圓之間,上小下大的稱碣。碑碣的使用,有著等級的區分。五品以上的官,可立碑,七品以上的官,立碣。到了清代,五品以上官吏用龜趺螭首碑,五品以下官吏用方趺圓首之碣。原則上庶民墓前不許立碑碣。但社會風氣是禁不住的,只是庶民所立的碑體小一些,無趺座,而且墓碑上只寫姓名及生卒年、立碑人,不寫傳略及墓志銘。
歷代帝王陵的神道碑,沒有尺度的限制,其碑高大雄偉。而且設有十分壯觀的碑樓,僅以清代的康熙大帝的景陵為例。神道上設有聖德神功碑樓,俗稱大碑樓,其中設有龍首龜趺碑。康熙皇帝是中國執政時間最長的皇帝,因為他的功德隆盛,文章字多,經雍正皇帝批准,在碑樓內並立兩統石碑,左刻滿文,右刻漢文。碑座下為龍趺,碑頭刻雙龍戲珠及「大清景陵聖德神功碑」篆字。碑身的文字有序文、敘文及銘文。雖有為帝王歌功頌德的溢美之詞,還有當時社會各方面真實的史料,仍有一定歷史價值。在帝王的陵墓中還沒有神道碑和明樓碑。神道碑設在陵門前的神道上,其碑樓俗稱小碑樓。其中所設石碑仍為龍首龜趺,只是形體小於聖德神功碑。其碑文刻寫著皇帝的廟號與全部諡號。廟號是皇帝死後在太廟奉祀時,特立的名號。諡號是評定皇帝生前事跡的稱號。在神道碑上除了刻有聖祖仁皇帝之外,還有生前死後的一些美溢之詞在內,皇帝可享用22個字。明樓是陵區最高的建築,設在墳頭(寶頂)前,明樓內,其龍首方趺碑,也稱聖號碑。上面用滿蒙漢字刻寫著「聖祖仁皇帝之陵」。總之,在皇陵中處處都在突出皇權至上。而皇帝也主張「以孝治天下」。這或許也是皇家的一種孝道吧。
現代的公墓中,大多墓碑上只刻寫墓主人的姓名、生卒年、立碑人及立碑時間。也有在墓碑後刻有「福蔭子孫」、「恩澤後代」等詞句,在墓蓋上刻寫「懷念」、「哀思」之類的簡短詞句。在名人墓碑上則有墓主人的生平簡介。還有活著的人,用心、用情、用淚、用血、用愛寫下的語句。它濃縮了漫長的人生路,表盡了無限的人世情。有悲痛的哀思,有幸福的回憶,有激勵人奮進的豪言,有警示後人的壯語。這活人與死者感情交融的文字,充滿了人生的哲理,字裡行間都道出了人生的真諦,是一部永遠讀不完的百科全書。
i)標名碑。墓碑的正面標名墓中人的姓名、立碑人及立碑時間。這種碑多是死者子孫所立。也有學生給老師、女婿給嶽父嶽母、夫給妻、妻給夫、朋友之間立墓碑的。現將墓碑文中對亡靈的稱謂簡介如下:
ii)簡介死者生平碑文的墓碑。這種碑文一般包括姓名、籍貫、家世、經歷、著作、逝世年月、葬時葬地,最後是銘文,多為韻文,三言、四言、五言、七言或騷體都行。大多數是死者後代請託別人撰寫的。如韓愈的《柳子厚墓志銘》。也有介紹死者介紹得更簡單的碑文和簡短的墓志銘。
墓碑通常有抬頭、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1.抬頭
抬頭主要寫死者的生前職務、職業等,有的也可以省去不寫。
2.正文
正文主要寫明立碑者對死者的稱謂及死者的姓名。如「先考王君××大人之墓」
3.落款
落款寫明立墓碑的人的身份、姓名。立碑時間可寫可不寫。(算命www.azg168.com)
真正的墓碑,始於秦漢。它原是下葬時豎的石柱,年來有人刻上文字。碑多是長方形,墓碑文的體制,一般包括姓名、籍貫、家世、經歷、功德行事或文章著作、逝世時間,然後是某年某月葬於某地,最後是銘文。
舊式墓碑有兩種,一是標名碑。墓的下面標明中人的姓名,立碑人及立碑時間,碑的背面不刻寫碑文。二是背面刻寫碑文的墓碑。墓碑文一般包括姓名、籍貫、家世、經歷、著作、逝世年月、葬時葬地,最後是銘文,多為韻文,大多數是死者後代請託別人撰寫的。
墓碑銘文書寫的格式,一般行文從右向左,分為四段。第一段寫逝者的生歿年月日;第二段是碑題,寫逝者的姓名;第三段寫立碑人;第四段寫立碑時間。碑文直行刻寫,字體的大小,四段文字中以碑題文字最大,一般為5釐米*3釐米,其他三段文字的字體大小相當,一般為2釐米*2.5釐米。
四段碑文在具體用詞上有很多變化。第一段碑文用詞,一般如上所述。在此基礎上,如有忘記了逝者出生年月日的,就分別用一個「吉」字代替。寫作「生于吉某年吉月吉日」。有的碑是父母合刻的,因此在碑文的第一段裡,就合寫父母兩人的生卒年、月、日。一般在行文順序上,是父親在前,母親在後(右為上)。第二段碑文的用詞,頭一個字一般用「故」,以下的用詞與逝者的身份有很大的關係。對已故父母及老人的碑文用詞,常用「稀壽」、「耋壽」、「滿壽」、「耆壽」、「耄壽」、「艾壽」等一類頌詞。此外,是故父的還有「顯考」、「公」、「太公」、「大人」、「府君」等詞,是故母的還用「顯妣」、「母」、「氏」、「太夫人」、「老太」、「老太孺人」等。
顯祖考某某太府君之靈 (對祖父)
顯祖妣某某太夫人之靈 (對祖母)
顯考某某府君之靈 (對父親)
顯考諱某某大人之靈 (對父親)
顯妣某氏老孺人之靈 (對母親)
顯妣某某太夫人之靈 (對母親)
嶽父大人之靈 (對嶽父)
故嶽考某公諱××老大人之靈 (對嶽父)
嶽母某太夫人之靈 (對嶽母)
故嶽妣某門某氏老孺人之靈 (對嶽母)
夫子某某大人之靈 (對老師)
先夫某某君之靈 (對丈夫)
先室某某夫人之靈 (對妻子)
某君某某仁兄之靈 (對朋友)
某君某某賢弟之靈 (對朋友或弟子)
全國大部分地方墳墓的墓碑,特別是民間墳墓的墓碑,大多數是豎式墓碑。墓碑碑文的寫法,各地有所不同,國家單位建造的公墓與民間私人之墓也有不同。現我以民間私人豎式墓碑為例,介紹碑文的具體寫法。
一、豎式墓碑的形狀及尺寸:豎式墓碑一般呈豎立的長方形,高度明顯大於寬度,尺寸是基本固定的。所謂基本固定,就是必須「合生老」(詳見下文)。墓碑淨尺寸不含上邊和左右兩邊的邊框等裝飾,小型墓碑高度一般為2尺6寸或2尺7寸(約90釐米),寬度一般為1尺6寸或1尺7寸(約55釐米);中型墓碑高度一般為3尺1寸、3尺2寸(約105釐米),寬度一般為2尺1寸、2尺2寸(約70釐米);較大型墓碑高度一般為3尺6寸、3尺7寸(約120釐米),寬度一般為2尺6寸、2尺7寸(約90釐米)。凡高度超過3尺7寸,寬度超過2尺7寸的墓碑,就屬於大型墓碑,高度在4尺1寸(140釐米)以上,寬度在3尺1寸(105釐米)以上。
二、豎式墓碑的碑文結構:豎式墓碑的碑文,根據墓碑尺寸的大小而有所不同。一般的小型墓碑,碑文只有三項基本內容,即主體碑文、立碑時間和子孫名稱。中型墓碑和較大型墓碑,碑文除上述三項基本內容外,還可增加墳內老人的生卒年月或生平簡歷。大型墓碑,碑文除有三項基本內容和生平簡歷外,還可增加碑序或墓志銘等。對可增加的部分內容,並非必須增加,一般是根據墓碑的大小和立碑者的要求決定。
三、寫碑文的「合生老」要求:寫碑文有一個特殊要求,就是行數和字數都必須「合生老」,列數不作要求,能合就儘量合。有些人家,就連每行、每列的字數都要求「合生老」,這是過分的講究,一般情況是做不到的。所謂「合生老」,就是按「1、2、3、4、5」去對應「生、老、病、死、苦」,最後的一行和最後的一個字,必須落在「生」字或「老」字上。具體對應如下:
1、 2、 3、 4、 5、 6、 7、 8、 9、10、11、12、13、14、15、16、17……
生 老 病 死 苦,生 老 病 死 苦,生 老 病 死 苦,生 老……
由以上排列可知,凡是尾數帶1、2、6、7的數字都「合生老」,不帶1、2、6、7的數字就不「合生老」。就是說,碑文的行數和字數都必須是1、2、6、7、11、12、16、17、21、22、26、27、31、32、36、37等數字之一才行。至於為什麼要「合生老」,「合生老」是否科學,因不是本文內容,這裡就省略了。
四、豎式墓碑碑文的寫法:先根據需要把各部分內容寫好,然後分別數每部分的行數、字數和總字數,如果有不「合生老」的,就必須進行增減調整。具體寫法及調整方法如下:
1、主體碑文寫法:主體碑文用大號字體寫在墓碑的正中間,內容一般是:
祖考某公某某墓(對祖父),祖妣某母某氏墓(對祖母),顯考某公某某墓(對父親),顯妣某母某氏墓(對母親),嶽考某公某某墓(對嶽父),嶽妣某母某氏墓(對嶽母),先夫某公某某墓(對丈夫),先室某母某氏墓(對妻子),老師某某之墓(對老師)、好友某某某墓(對朋友),等等。對於女性,也可以直接寫姓名,例如寫成「顯妣某某某墓」(對母親),「先室某某某墓」(對妻子),如果是單名的,在「墓」字前加一「之」字,例如「顯妣某某之墓」(對母親)。如果是男女合葬的雙墓,男老人和女老人的名稱(包括考、妣)應按男右女左並排,最上邊的「顯」或「祖」、「嶽」字,最下邊的「墓」或「之墓」等兩人共用,寫在兩列的正中間。主體碑文的行數必須「合生老」,就是說必須是6字、7字,或11字、12字,如果寫成「之墓」多一字,可以減少墓前的「之」字,如果是嫌字少了想增加為11字、12字,可在「之墓」上邊增加「老人」、「老大人」(男性)、「老太君」(女性)進行調整,還可在姓之後名之前增加「諱」字進行調整。
2、立碑時間的寫法:立碑時間的寫法有的只寫公曆,有的只寫農曆,有的是公曆加農曆,用小號字體寫在墓碑的右邊。例如:
公元△△△△年△月△日(11字);
農曆歲次△△年△月△△日(12字);
公元△△△△歲次△△年△月△△日立(17字);
如果是用公曆,時間在月上有「十一」和「十二」是兩個字,在日上有「二十一」到「二十九」是三個字,容易導致字數不「合生老」,這就需要增減調整。如果是公曆的,由於無法減少,就增加到16或17字。例如在日之後加「立」、「敬立」、「吉時立」等進行調整。
如果是用農曆,如果字數多了,「十一月」可改為「冬月」,「十二月」可改為「臘月」,日期數字超過的,可改為「吉日」,如果字數少了,可將月份增加字數,例如三月可改為「暮春月」,四月可改為孟夏月,八月可改為仲秋月等,同時,也可在日之後加「立」、「敬立」、「吉時立」等進行調整。
3、子孫名稱的寫法:子孫名稱,如果是父輩墳墓,一般包括所有的兒子、女兒、孫子、孫女等,如果是祖輩及以上墳墓,有的還有曾孫、玄孫等,由於人數太多,墓碑位置不夠寫,寫得太小了也看不清楚,因此就需要根據人數的多少來確定具體寫的人員範圍,一般是從主持立碑的人員輩份寫起,最好不超過20個名字,否則就太擁擠。子孫名稱用小號字體寫在墓碑的左邊,具體寫法如下:
第一行寫一「孝」字,第二行寫一「男」字,第三行寫兒子所屬字輩,第四行寫兒子輩名稱,按年齡大小從右到左排列,只寫名不寫姓,如果第四行位置不夠的,可繼續排第五、第六行。
寫完兒子輩名稱後再在下一行寫孫子輩,先寫一「孫」字,再在下一行寫孫子的字輩,然後再寫名稱,仍然是按年齡大小從右到左排列,只寫名不寫姓。
如果已經有曾孫的,仍然需要寫上去。方法是先寫「曾孫」字(二字各佔一行),再在下一行寫曾孫的字輩,然後再在下一行按年齡大小從右到左排列寫曾孫名稱,只寫名不寫姓。
對於女兒和孫女等女性子孫,如果男性子孫人數較多就可以不寫,如果需要寫的,可以寫在右邊立碑時間與主體碑文之間的空格處。方法是先寫一「孝」字,第二行寫一「女」字,第三行寫女兒們的名稱,仍然是按年齡大小從右到左排列,只寫名不寫姓。孫女名稱寫在女兒名稱的下一行,先寫「孫女」(二字各佔一行),然後在女字的下邊一行寫孫女名稱,仍然是按年齡大小從右到左排列寫曾孫名稱,只寫名不寫姓。
子孫名稱一般只寫同姓有血緣關係的親屬,例如媳婦和女婿就不寫,外甥雖有血緣關係但已屬外姓也不用寫,但如果子孫人數較少,名字在5個以下的,由於字數太少不好看,也可以將媳婦、女婿、外甥等寫上去。
不論寫左邊或右邊的子孫,寫完後都需要在下一行寫一「祀」字。寫完上述內容後,就分別計算子孫內容的行數,必須「合生老」才行。即要麼是6行(最少)或7行,要麼是11行或12行,要麼是16行或17行(最多),計算後如果行數不夠的,就在「祀」字前加字,可加成「跪祀」、「仝祀」、「仝跪祀」等,如果行數還不夠,就在主持立碑這一輩的名字下加一「率」字,或加「同率」(二字各佔一行)來進行調整。
4、附加內容的寫法:附加內容是指墳內老人的生卒時間、生平簡歷或墓碑銘。附加內容一般是寬大的墓碑才需要寫,寫在右邊立碑時間與主體碑文之間的空格處(即寫女性子孫的地方),如果寫附加內容後位置不夠寫女性子孫,可將女性子孫寫到男性子孫的左邊或下邊。
生卒時間的寫法:單墓寫成一列,雙墓寫成兩列,字數仍需「合生老」才行。例如:生於△△△△年△月△日卒於△△△△年△月△日(22字),如果不「合生老」的,需要作增減調整,可增加「公元」二字和出生、死亡地點,或者省略具體日期,只寫到年月即可。
生平簡歷的寫法:主要寫其生卒時間地點,主要的經歷及職業,擔任過的職務,取得的成就,作出的貢獻等。要求語言精練、用詞恰當、短小精悍,只寫主要事跡,不寫具體細節。要求既不用標點又能讓人正確斷句,文字要嚴謹,不能有歧義。格式為豎排,從右至左,可以分二三列,每列的字數必須「合生老」。
墓志銘的寫法:墓碑銘主要是對其生平事跡進行歌頌性的歸納和總結,一般只用於生前比較有影響的官員、作家、詩人、專家、學者、藝術家、慈善家、企業家、歌唱家、影視明星、英雄人物、勞動模範等。墓志銘一般是寫成詩歌或韻文的形式,必須朗朗上口、通順押韻、可讀可唱。格式仍然是豎排,從右至左,可以分二三列,不用標點,每列的字數必須「合生老」。
5、最後的修正和調整:待各部分內容的字數和行數「合生老」後,還要計算總字數。總字數,就是整塊墓碑上所有文字的總和,這個總字數仍然必須「合生老」。如果發現不「合生老」,就得在某些部分適當增加或減少字數進行調整,務必使總字數達到「合生老」的要求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