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研究教育政策的研究範式具有重要意義。教育政策研究範式是具體的研究要素即研究主體、研究內容、研究過程及研究方法與研究方法論的有機結合。研究方法論包括直接方法論和間接方法論:直接方法論包括如何收集資料和如何分析資料兩方面,它對教育政策研究範式起著直接的支撐作用。間接方法論是間接支撐教育政策研究範式研究的方法論,主要指的是西方傳統的方法論即經驗論、先驗論和實踐論,以及現象學、解釋主義、批判理論、建構主義和符號互動等五個西方範式方法論。新範式方法論也為教育政策研究範式提供了間接方法論基礎。
作者簡介:孫綿濤,瀋陽師範大學教育經濟與管理研究所所長,特聘教授,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兼職博士生導師;馮宏巖,遼寧工程技術大學與瀋陽師範大學聯合培養博士生,瀋陽師範大學教育經濟與管理研究所講師。
當前對教育政策的研究,一個比較明顯的現象是只注重對教育政策本身進行研究,而不太關注對教育政策研究的研究。對教育政策本身進行研究,只是對教育政策研究進行現象學層次的研究,而對教育政策的研究進行研究,是對教育政策研究進行元學研究和方法學的研究。這裡把這種研究稱為教育政策的研究範式。只對教育政策本身進行研究的狀況既不適應教育政策科學發展的需要,也不適應教育政策改革的需要。中國的教育政策學如果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兩本有代表性的教育政策學著作[1][2]出版算起,到現在只有短短20年的時間,其學科範疇、邏輯和體系都有待進一步提升,對教育政策研究範式進行研究,可以進一步提高教育政策學的理論水平。當前我國已經進入了新的發展時代,這一時代對我國教育政策提出了新的改革任務,對教育政策決策、執行和評價的理論和實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強教育政策研究範式研究,有利於提升我國教育政策改革的理論與實踐水平,對我國新時代教育政策的改革與發展也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對教育政策研究範式進行研究涉及比較多的內容,本文僅就教育政策研究範式及其方法論做一初步探討。
一、如何理解教育政策研究範式
理解教育政策研究範式,其前提是要對範式進行界定。人們一般認為,是美國學者託馬斯·薩謬爾·庫恩在1962年出版的專著《科學革命的結構》一書中提出「範式」(paradigm)這一範疇。在《科學革命的結構》這本書中,庫恩對「範式」這個範疇並未進行明確定義,而只是運用「範式」這個範疇,揭示了科學發展的另類邏輯,表達了他對科學哲學邏輯主義學派的代表波普爾在《科學發現的邏輯》中提出的理論的不同觀點。瑪格麗特·瑪斯特曼曾對庫恩在《科學革命的結構》中「範式」進行了研究,發現庫恩所使用的不同含義的範式有21種,並以構造範式或人工範式、元範式或形上學以及社會學範式這三種類型對這些範式進行了劃分。[3]
自庫恩運用「範式」這一範疇之後,國內學者紛紛對如何確切理解這一範疇進行了研究。歸納起來,這些研討大致可以分為如下三類:
第一類是張武升、崔允漷等學者的觀點,認為範式是一種模型。張武升認為:「範式是指為某一領域中研究者所遵守的具有凝聚力和組織力的,並且取得了具有歷史意義的研究成就的科學研究規則、典範或模型。」[4]崔允漷認為:「範式就是指科學共同體用基本一致的思維方式來研究同一領域的特定問題。」[5]
第二類是夏基松等學者將範式理解為一種信念。這類學者認為「範式是某一科學家集團在某一專業或學科中所具有的共同信念」。[6]靳玉樂認為:「範式係指從事同一個特殊領域研究的學者所持有的共同的信念、傳統、理論和方法。」[7]。陳穎健[8]、徐繼存[9]和楊素萍[10]等學者持有類似的觀點。另外,有西方學者同樣認為範式泛指一套基本的信念。[11]
第三類是將範式看作一種體系。有西方學者認為,範式就是指人們對事物的基本概況或基本看法的一種體系。[12]國內學者葉瀾認為「範式為學科的科學群體所認同,學科的內容和研究要素、過程、方法等形成的基本規範和結構式的框架」。[13]馮向東認為:「範式在形式(外延)上表現為一個科學共同體所使用的符號概括、模型、範例等,其內涵則是這套研究方法、評價標準所秉承的『形上學承諾』,即對世界本體的基本假定。」[14]高覺敷[15]、李森[16]和杜瑛[17]等學者也持類似的觀點。
筆者傾向於將範式看作一種體系。將範式看作一種信念過於簡單,因為範式不僅僅是信念,還有在信念支配下的理論和方法等範疇。一般認為模型是相互聯繫的各要素之間所組成的一種結構,而體系一般指一定範圍內或同類的事物內部聯繫組合而成的整體。模型和體系都強調事物、現象或要素之間的聯繫,而結構可以看作是一個整體,整體也可看作是一個結構,看來模型和體系是同等程度的概念。這也就是說,我們既可以將範式當作一種模型,也可以當作一種體系,這裡我們將範式定位為體系,研究範式是研究各要素所組成的一種體系。
研究範式包括哪些要素呢?霍姆斯認為研究範式包括「信仰、價值、理論、模式和技術等成分」。[18]吳清明認為研究範式由「構思研究問題、了解研究情境、選擇研究方法、執行研究工作、解釋研究結果」等幾個部分組成[19],梁豔玲認為研究範式包括「共同信念與方法」兩方面[20],蔡建東認為研究範式由「共同信念與價值取向,研究什麼與如何研究」幾個要素構成[21],徐紅則認為研究範式包括「重大問題,主導性的研究方式和共同規則」三大部分。[22]
上述這些關於研究範式要素的看法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給我們認識研究範式提供了一定的借鑑。但這些對研究範式所包含要素的看法還不夠全面。我們認為研究範式具體包括兩個層次的要素:一是研究的方法論要素,這裡把它叫作研究的基礎性要素,包括直接和間接兩種方法論。直接方法論對正在研究的事物或現象的研究起支撐作用,而對一般事物現象的研究都起支撐作用的就是間接方法論。二是具體要素,即研究過程中的一些要素,具體指的是誰研究、研究什麼及如何研究,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研究主體、研究內容、研究過程和研究方法。我們提出的研究範式具有全面性和科學性的特徵,因為這種範式不僅有研究的方法論基礎,還有具體的研究要素。為此我們可以將研究範式具體定義為「研究範式是指研究主體,在對某事物現象或事物進行研究的過程中,將研究的方法論基礎與研究的具體要素相結合所形成的一種體系」(見圖1)。
教育政策研究範式是研究範式下位概念之一,由對研究範式的界定,可以認為教育政策研究範式是由研究方法論與研究的主體、研究內容和研究過程及研究方法有機結合而形成的一種體系。研究方法論由直接方法論和間接方法論組成,直接方法論是對教育政策研究範式直接起理論支撐作用的方法論,而對教育政策研究範式起間接理論支撐作用的方法論就是間接方法論。研究的具體要素中的研究主體一般指從事教育政策研究的學者、一般的教育學者,以及教育行政部門中對教育政策研究感興趣的人員等,研究內容一般包括教育政策研究範式的方法論基礎和具體的研究要素等,研究過程指的是教育政策研究範式由具體到抽象、由抽象到具體的研究過程,研究方法一般指的是文獻研究法和調查研究法等。
教育政策研究範式主要是依據間接方法論和研究要素的不同而劃分成不同的類型。之所以是這樣,是因為從事教育政策研究範式的研究,其運用的直接方法論大體是不變的,做教育政策研究範式的研究,收集教育政策研究範式的資料和分析整理教育政策研究範式的資料這一方法論是基本相同的。從具體的研究要素來說,具體的研究者、研究的內容即教育政策研究,以及不同的研究者所採用的具體研究方法及過程會有所不同,而這些會對教育政策研究範式的類型產生這樣或那樣的影響。間接方法論由於包括比較多的內容(下文將有較詳細的論述),研究者在選擇這些間接方法論的內容時可能不盡一致,因此也會對教育政策研究範式的研究產生影響而形成不同的教育政策的研究範式。由於教育政策研究範式的分類涉及比較多且又複雜的內容,這裡就暫不對這些不同範式形成的過程和內容做進一步探討,而打算另文專門論及。
二、教育政策研究範式方法論
對什麼是研究方法論有多種認識,本文將不一一展開進行分析研究。為了闡述的方便,這裡我們對研究方法論做這樣一個界定,即研究方法論就是對研究方法的確立、研究方法的選擇和研究方法的運用進行研究而形成的一種理論。如果把「論」作為動詞,研究過程可以稱之為方法論,如果把「論」作為名詞,這一研究的結果也可以稱為方法論。本文將「論」既作為動詞,也作為名詞。由對研究方法論的上述理解,可以認為,教育政策研究範式方法論就是對確立教育政策研究範式的研究方法,對選擇教育政策研究範式的研究方法,以及對如何使用教育政策研究範式的研究方法進行研究而形成的一種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