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探號丨男子醉駕被查卻拒不處理 結果因「拖延症」被追逃

2020-09-22 壹現場

醉駕後不想去處理,就用拖字訣?通常大家會以為醉駕就跟普通的交通違法一樣,沒什麼大不了的,但醉駕其實涉嫌刑事犯罪。

一男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查獲,卻多次拒不配合進行調查,長達一年之久。

9月22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從廣西來賓交警處獲悉,交警部門對其追逃後成功抓獲歸案。到了法院審理階段,法官也會考慮犯罪嫌疑人逃避處罰的情節,對其從嚴處罰。

2019年9月4日23時許,覃某橋駕駛小型轎車在濱江北路維林大道路口被特勤大隊執勤民警攔下檢查。民警檢查中發現,覃某橋身上有酒氣。

經檢驗鑑定,覃某橋的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22.57mg/100ml,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民警多次通知覃某橋到案接受調查,但覃某橋拒不到案接受進一步處理。覃某橋對民警的警告漠然處之,以工作忙為事由,拒聽民警電話,刻意躲避民警偵查,妄圖逃避處理。

辦案民警多次警告無效後,交通犯罪偵查大隊報請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對涉案在逃的覃某橋進行了追逃。

9月18日凌晨,經過辦案民警前期摸排,覃某橋在柳州市西江路的家中被辦案民警抓獲,並於當日對其執行拘留,而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警方表示,對於被查處的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駕駛人,法定期限是15日之內必須前往交警部門進行處理,對於拖延不肯處理的違法犯罪嫌疑人,交警部門也會對其進行追逃。而且到了法院審理階段,辦案法官也會考慮犯罪嫌疑人逃避處罰的情節,而對其從嚴處罰。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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