狹窄的房間裡,盧先生給三個月大的嬰兒餵牛奶、換尿布、擦拭她嘔吐的牛奶……他說,嬰兒一直都是他帶的,孩子的母親分娩後選擇離開,「如果早點知道她有丈夫,我們之間就不會有這一段孽緣了。」
▲盧先生獨自在租住的房屋裡餵養初生的女兒。
酒店邂逅「潘金蓮」 同居之後屢借錢
盧先生說,他今年33歲,在南寧市武鳴區租了幾百畝地,辦了一個農場,飼養豬、雞、鴨等,還管理魚塘。2017年4月,他和前妻離婚,3歲的兒子歸他,被安頓在都安老家。
他接下來說的事,似乎有點離奇——
2017年6月,盧先生在南寧的一家酒店大堂,偶遇一名年約30歲的女子。對方遞上一張保險公司業務員的名片,向他推介保險。名片上的名字是「潘金蓮」。兩人加了微信後,聊了兩個月。其間,她向他銷售了兩份20年期的保險。
兩個月後,自稱未婚的「潘金蓮」來到盧先生在南寧安吉大道租住的房屋,與他同居。3個月後,「潘金蓮」懷孕了。自從懷孕後,她就三天兩頭跟盧先生要錢,購買衣服、首飾、化妝品,僅一個玉手鐲就花掉了一萬多元。
▲「潘金蓮」寫給法院的紙條,顯示她委託盧先生代辦離婚事宜。
「潘金蓮」還以各種理由向盧先生借錢,比如幫父親還債、給弟弟開汽車維修美容店、父親生病住院、弟弟結婚要送彩禮……「潘金蓮」對他說:「我都懷著你的孩子了,你還不信我嗎?」一旦盧先生有異議,她就拿出終止早期妊娠的藥片,聲稱要吞下去;她還曾拿著水果刀抵在自己隆起的腹部說要自殺。為此,盧先生每次都籌錢給她。
盧先生說,他一共借給「潘金蓮」14.5萬元。其中一筆3萬元和一筆5萬元,她寫了借條,餘下的連借條都沒寫。這些借款,加上她以各種理由跟盧先生要的錢,總共有24萬多元。
「潘金蓮」其實是假名 臨產才被發現有丈夫
「潘金蓮」使用的名片以及身份證、戶口簿都顯示她是馬山縣周鹿鎮人。有一次,盧先生偶然發現,她的籤名不是「潘金蓮」,而是潘某。為此,他到馬山縣周鹿派出所核實她的身份,得知這個住址並無此人,「潘金蓮」的真名是潘某某,馬山縣林圩鎮人。
盧先生質問「潘金蓮」為何使用假身份,她解釋說,這是因為當初她向他推銷保險時多收了幾千元,擔心他發飆,所以就隱瞞了真實身份。
2018年6月底,盧先生帶著懷孕八個月的「潘金蓮」去醫院產檢。醫生問她:「懷孕過幾次?生過幾胎?」她支支吾吾,醫生就把盧先生支出去了。
後來,醫生告訴他,他的「老婆」之前曾剖宮產一次。他質問她:「你不是說自己未婚嗎?」她哭著說,她並不是單身,她丈夫是個開塔吊的,租住在南寧市蘇盧村,兒子四歲多。她打算跟丈夫離婚,跟他過。
盧先生沒想到自己成了「第三者」。她哀求原諒,他想到她即將生下他們的孩子,心軟了。
三人曾當面對質 「潘金蓮」仍然跟他走
2018年7月1日晚,盧先生和「潘金蓮」在住處吃飯,民警上門把他們請去派出所。原來,潘的丈夫覃某某報警稱,自己的妻子被盧先生捆綁手腳非法拘禁,還被逼迫寫下共計8萬元的借條。在派出所,盧先生見到了潘的丈夫,三人當面對質。民警問「潘金蓮」:「你老公報警所稱的情況,有嗎?」她回答:「沒有。」民警又問覃某:「你老婆說沒有這事,你為什麼要報假警?」覃答不出來。
在「潘金蓮」的哀求下,盧先生沒有要求民警處罰她丈夫。從派出所出來,懷著八個月身孕的「潘金蓮」跟著盧先生回到住處。
2018年8月27日,「潘金蓮」在醫院剖宮產下一名女嬰。三天後,「潘金蓮」出院,女嬰則因為患「新生兒高膽紅素血症」被送入新生兒科病房住院治療。
撇下初生嬰兒 她選擇離開
在女嬰出生後的一個多月裡,「潘金蓮」曾來找過盧先生三次,每次都是問盧先生要錢。最後一次是10月18日,從那一天起,她再也沒回來過。盧先生住在租住的單間裡,照顧嬰兒,農場也顧不上打理,只好把豬、雞、鴨等統統賣了。
採訪中,盧先生一手抱著嬰兒,一手翻出大堆的書面材料:借款條、商場女裝購物發票、《出生醫學證明》、「潘金蓮」的《出院小結》、《診斷證明書》、《個人說明》……。《出生醫學證明》顯示,嬰兒的父親是盧先生,母親是潘某某。
▲「潘金蓮」分娩出院的《診斷證明書》。
為了核實盧先生所說的,南國早報記者多次撥打盧先生提供的「潘金蓮」的手機號,但關機了。
盧先生的前房東林女士證實,盧先生租她的房屋時,確實有一名姓潘的女子跟他同居了一年多;那女子今年8月產下一女嬰,一個多月後就離開了。
12月20日下午,南國早報記者聯繫到與「潘金蓮」有關聯的某保險公司負責人黃女士,她說,潘某某原先確實是該公司的職員,但已於今年7月離職;潘某某離職後,盧先生曾到公司交涉,稱潘騙了他二十多萬元,但公司認為這是個人糾紛,與公司無關。
12月23日、24日,南國早報記者兩次來到明秀派出所,希望聯繫潘的丈夫覃某某,或者提供他的家庭住址及手機號碼。民警表示,這涉及個人隱私,不方便提供。
盧先生說,他曾抱著嬰兒找到潘某某在馬山縣林圩鎮的娘家,但被她娘家人轟了出來。「一定要找到潘某某,跟她當面對質,或者對簿公堂」。
12月24日,南寧市公安局明秀派出所相關負責人向南國早報記者表示,今年7月1日確實接到覃某某的相關報警,民警找來覃某某的妻子潘某某以及被控告的盧某某詢問,潘說沒有被「捆綁並逼迫寫下借條」這回事。
▲被指為「潘金蓮」寫下的《說明書》。
▲12月24日,盧先生抱著嬰兒到派出所報警,稱自己被潘某某騙婚。
12月24日,盧先生抱著嬰兒來到南寧市公安局明秀派出所,報警稱自己被潘某某騙婚,損失慘重。民警查看了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又調出今年7月1日覃某某的報警記錄及各方當事人的詢問筆錄。之後,民警表示,據初步了解,潘某某已有配偶,在這種情況下,她還和盧先生同居並產下嬰兒,涉嫌重婚,具體情況尚需進一步調查。
來源丨南國早報記者 黃乒賓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