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些「消費者」投訴在某電商平臺上買東西付了錢卻沒收到貨。調查發現,這些爆料的「消費者」都是「刷手」,希望通過「刷單」牟利,結果被騙。對此,電商平臺方面表示,對於「刷單」行為零容忍,涉事商家將按照平臺規則處置並移交相關部門,而對於刷手這種違法行為,不予保護。(8月21日《新京報》)
這就有意思了。刷手們明明知道刷單是違法行為,可是為了他人所許諾的蠅頭小利,仍然不惜以身試法,給違法刷單的網絡黑灰產業充當炮灰。如果僅僅是充當炮灰也就罷了,畢竟黑產頭目吃肉,刷手炮灰們也能喝點湯。可偏偏「人心不古」,刷手們碰到的卻是拿刷單當幌子的詐騙團夥。最初幾單小額返利誘餌是真的,然後刷手們傻乎乎地拿著自己的錢去支付刷單,刷完之後騙子們就拿錢跑路了,只剩下被騙的刷手傻眼了。
要說這些刷手傻,他們肯定是不會承認的,看看之後他們的行動就明白了。首先,他們不去報警。按照常理,如果刷手們認為自己被人欺詐了,第一時間就應該去報警,要求警方為自己主持正義、挽回損失。但是他們不會報警,因為他們心裡清楚得很,自己所從事的是違法行為,其利益當然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警方接警後是會追查的,但是追查的目的是要打擊詐騙、黑產等網絡犯罪行為,而不是要為刷手們追回所謂的金錢損失。
刷手們自以為是聰明的,他們一方面絕不報警,一方面卻要打扮成「消費者」的模樣,向電商平臺施加壓力,要求補償自己的損失。他們的邏輯是這樣的:我在你平臺上買了東西,付錢之後卻沒有收到貨,難道你平臺不應當賠償我的損失嗎?就這樣,越想越覺得自己有理。不但找平臺交涉時理直氣壯,而且敢於向媒體爆料,或者是到社交媒體上去嚷嚷。網友可能一時不明其背後的套路,也覺得這些「消費者」甚是佔理。
可惜,這些刷手們高估了自己,卻低估了電商平臺。現如今的電商平臺,哪一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大數據公司」?到底誰是真正的消費者,誰是被網絡黑灰產團夥所利用的刷手,電商平臺有足夠的數據給你準確畫像。如果你是普通消費者,那麼電商平臺自當承擔法律義務,對受騙的消費者進行先行賠付。但是,根據電商法、合同法、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的規定,電商平臺對刷手不僅不應承擔賠償義務,反而有舉報追究的權利。
刷手們以為自己可以通過媒體和社交媒體,通過製造「被騙維權」的悲情故事,最終挾網友以自重。這又是高估了自己的能耐,卻低估了網友們的智商。一方面,刷手因為從事違法行為而蒙受金錢損失,這是咎由自取,跟廣大網友沒有一毛錢的關係。另一方面,刷手們通過刷單行為製造虛假數據,進行虛假宣傳,只會讓廣大的網友和消費者深受其害。即便刷手們不是主導者、主使者,至少也是為虎作倀。你傷害了大家,還要大家去同情你,支持你,你以為大家都是傻子嗎?
刷手,你們知不知道,有個詞叫「活該」。發財之心,人皆有之。但君子愛財,理當取之有道。想要靠違法的刷單行為來發財,做你的美夢吧。那些騙子正是算準你們的歪心思,才挖好坑等你們跳。你們和他們,不過是一丘之貉,五十步與百步。從今往後,你們可都改了吧。不要做違法的事情,才有資格堂堂正正去維權。
文/鄭博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