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en Asiain Lora
8月30日,陝西鹹陽。一對新人的婚車被攔下討要「彩頭」,有大爺用推車橫在路中佔道,一位大媽拿到五條煙後仍要求「加條煙」,稱「五條煙打發不了」。
我又笑死了,換我直接報警。有的新人可能覺得自己今天結婚,不要惹事。我肯定不怕的,大家結婚都是這個流程,我報個警,增加點色彩。讓你在我結婚這一天給我添堵,我結完就告你個敲詐勒索,五條煙,挑貴的給,然後報案。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5條不夠對啊,給你!500塊一條的六條,然後送你去坐牢。
讓你給我添堵!
十幾年前有個傻蛋,專門開了個微博黑我,每一條都是針對我的,大量的造謠生事,聽起來都好笑,比如:說我學歷造假,把給聽眾的獎品佔為己有,不會生孩子,被人包養等等等等......起先我不知道,後來傻蛋大概覺得太寂寞了,到我這兒留言來了,我順著看過去,哎呀額滴個神,就躲在那裡天天扎小人,還到處艾特當時我呆的那個頻道的其他主持人。
我到現在也不知道這個退了休的女人為啥吃了這麼空,對我哪來的仇哪來的恨。這種無緣無故的惹事生非,我可不想和你交流,我立馬報了警,鎖定了是誰以後,立馬向法院起訴。
打官司要證據固定,要複印,要公證。光這塊就花了差不多5000塊,打官司,她先得把這錢給付了。法院覺得這也是小事,就調解,我也就是給她個教訓,後來就讓她付了複印公證費,加上賠了1000塊錢。
給人添堵,總要付點代價對吧。
很多事情不計較白白饒恕了是因為,要麼藐視你,要麼後果不大,要麼自己沒怎麼生氣,要麼你自動求饒了等等。像上面說的兩件事不屬於可饒恕的範圍。第一件是結婚日,缺乏善意。本來路邊隨便要個小紅包這種事,5塊10塊,有就拿,不給就算,那就當討個喜氣。拉著車攔那兒,不給厚禮就不給過,那是砸場子加踩人加勒索,只好對不起了老鄉吶!老子結個婚你還打劫來了。
至於多年前那個給我扎小人的女人,本來她光是罵罵人我也不會告她,網絡這麼大,我事事生氣也生不過來,問題是她造謠,不光是罵人,還有不實的具體誹謗,那就不能饒了她了。
生活裡是這樣的,小事,小衝突儘量不計較就過去,要是不識數搞得太過,還是得出手治。
不是有句話麼:我們不惹事,也不怕事。
END.
作者:魯瑾 電臺主持人/專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