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是當今社會用來防範重大疾病的主要手段,從本質上來說,疫苗本身是各類病原微生物製作的用於預防接種的生物製品,所以疫苗的保質期就極為重要了。一旦,疫苗過了保質期,那麼它的效果將無法保證,甚至原來的解藥可能變成毒藥。
家住黑龍江的王先生稱,自己孩子在防疫站注射的疫苗竟然是過期的。王先生孩子注射的是乙型腦炎減毒活疫苗,就是人們俗稱的乙腦疫苗。據王先生稱,孩子注射的疫苗批號是2016年04A048-2,接種時間是2018年3月6日,上官網查詢,他發現打的疫苗是過期的。隨後王先生致電該疫苗的生產廠家成都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詢問情況。
疫苗公司稱,2016年生產的該批次疫苗只浙江和四川,並沒有發給黑龍江。也就是說按照規定的進貨渠道,這批貨不可能在2016年進入黑龍江。那麼這批次的疫苗是怎麼出現在黑龍江的呢?
隨後,王先生去了孩子接種疫苗的防疫站,據防疫站的工作人員稱,該疫苗是2017年從正規渠道進的,對於現在注射來說,是沒有過期的。因為乙腦疫苗是經常和麻風疫苗一起注射,而麻風疫苗的生產日期是2016年,可能是當時的工作人員粗心大意將乙腦疫苗的批號也錯寫成了2016年的。
現在,王先生孩子的健康狀況並沒有出現異常,王先生也帶著孩子做了更詳細的檢查,並沒又出現什麼嚴重的問題。防疫站對寫錯疫苗編號的工作人員作出了相應的懲罰。
所幸,此次事件沒有發生更為嚴重的後果。但是這件事也給我們敲醒了警鐘,疫苗是為了防止疾病而注射的,醫院千萬不要為了自己的一絲私慾而把原本治病療傷的解藥變成毒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