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8月8日訊(記者關前裕 通訊員 洪貞 視頻剪輯實習生鄭海洋)在演唱會門口,當著民警的面往演唱會門票上印蓋假章,民警上前索要假印章,對方仍邊蓋邊說:「等我把最後幾張蓋完。」昨日,襄陽高新公安通報了這起案件。
7月26日晚,襄陽一家知名房地產公司在該市體育館舉辦明星演唱會。當晚,襄陽高新公安分局安排60多名警力負責體育館周邊安保。在執勤中,民警發現一名工作人員正在偷偷往演唱會門票上加蓋公章。
民警經過進一步檢查發現,工作人員手中握的印章是「襄陽市高新公安分局票務審核專用章」。「我們的印章明明好好存放在辦公室中,怎麼會出現在活動現場?」高新分局治安大隊行動中隊民警戴安喬說,直到在場民警拿過印章查看,發現該印章竟然是一枚用紅色塑料製成的假印章。
據了解,今年5月15號,承辦演唱會的開發商向高新公安分局申請演唱會的安全許可,申請書上註明了該場演唱會共向社會發放4600張門票。而民警調查發現,在申報之前,開發商工作人員已提前發放了300張演唱會贈送給購房客戶,而這300張門票沒有統計在4600張門票內,也沒有加蓋公安機關審核章。
於是,主辦方負責人孫某授意演唱會組織方負責人蘆某私刻公安機關的票務章,並在活動現場為這300張票加蓋「假公章」,以保證持票人可以順利進場。之後,蘆某把該「工作」安排給了員工劉某。劉某就私下找到了在定中街上做生意的謝某,以30元的價格雕刻了一枚假的「公安機關票務專用章」。
民警表示,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演唱會開始前,承辦方要提前上報市公安機關,並且辦理加蓋公章的門票;如果演唱會門票上未加蓋公安機關印章是不允許進場觀看演出的。目前,嫌疑人孫某、蘆某、劉某、謝某已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而謝某此前就已經因為「偽造國家印章和發票」被判處過有期徒刑3年,這次屬於「重操舊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