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之家網(ZFZJ.CN)近日,光大等多家銀行信用卡中心相繼發布「禁令」,明確信用卡資金的用途,禁止信用卡透支應用於投資、經營、套現等非消費領域。
8月11日晚,光大銀行信用卡中心發布公告稱,個人信用卡僅限持卡人本人日常消費使用,信用卡資金不能用於生產經營、固定資產投資、股權投資、套現等非消費領域,包括購房、投資、理財、股票、其他權益性投資及其他禁止性領域等。
在此之前,中信銀行、平安銀行等信用卡中心也發布類似公告,嚴禁信用卡持卡人以任何套現、欺詐、惡意刷單等違法或虛假消費套取銀行信貸資金、積分等。
7月29日,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發布公告提示,個人信用卡透支應當用於消費領域,不得用於生產經營、投資等非消費領域,包括購房、證券投資、理財、其他權益性投資及其他禁止性領域等。
平安銀行信用卡中心也曾發布此類公告,嚴禁用戶以任何套現、欺詐、惡意刷單等違法或虛假消費套取銀行信貸資金、積分等。
去年5月,銀保監會在開展「鞏固治亂象成果促進合規建設」工作的通知中就曾明確指出信用卡透支資金挪用於購房等亂象。
今年6月24日,銀保監會在《關於開展銀行業保險業市場亂象整治「回頭看」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信用卡業務虛增客戶償債能力或違反「剛性扣減」規定,突破總授信額度上限管控;預借現金業務額度設置過高,不符合審慎管理要求,資金用途管控不力,違規流向非消費領域。
隨後,銀保監會消保局發布了2020年第四號風險提示。
「信用卡的主要作用是滿足金融消費者日常、高頻、小額的消費需求。然而,有消費者將信用卡借款違規用於房地產、證券、基金、理財等非消費領域,放大資金槓桿,易導致個人或家庭財務不可持續,並會承擔相應後果,也致使金融機構風險累積。」今年6月,銀保監會消保局發出警示。
實際上,下半年以來多家銀行因信用卡業務違規吃罰單。
上海銀保監局8月披露的罰單顯示,交通銀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因2019年6月對某客戶個人信息未盡安全保護義務,以及2019年5月、7月對部分信用卡催收外包管理嚴重不審慎被罰100萬元。招商銀行信用卡中心因2019年7月對某客戶個人信息未盡安全保護義務,以及2014年12月至2019年5月對某信用卡申請人資信水平調查嚴重不審慎被罰100萬元。
廣東銀保監局7月披露的罰單顯示,廣發銀行因信用卡「財智金」業務貸後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案由領罰220萬元;廣發銀行信用卡中心因未向持卡人披露信用卡總授信額度信息等案由被罰180萬元。
用卡的出現是好事還是壞事,眾說不一。
作為消費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信用卡業務一直發揮著促消費的積極作用。眾所周知,銀行下發信用卡主要為了緩解我們的資金壓力,其額度主要用於日常消費。
但是同樣的,當物質欲望得不到控制的時候,「超前消費」也就帶了弊端。
信用卡裡面的資金,也並非是個人財富,而是在向未來的自己「借錢」,所以遲早都是要還的,除了用於正常的消費之外,很多人拿著信用卡裡面的資金,進行房子、股票等投資,隨著逾期金額的不斷增加,如果出現違規資金套取行為,那麼很可能你的信用卡將被銀行限制使用,或者是降額、凍結處理。
今年五月,就已經有一部分人,因違規操作,非法套現等原因,被銀行鎖定銀行卡,下調額度等。
「晴天送傘、雨天收傘」
《半澤直樹》裡有句話講得很有意思,金融機構是晴天送傘、雨天收傘的商業組織。
姑且不論這句話的對錯,至少對於銀行而言,此舉,既有主動加強風控的考量,也是監管不斷升級的結果。
作為持卡人,我們能做的或許只有養成良好的用卡習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