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報訊(記者 郭衛豔)5月5日,山西晚報記者從山西高院獲悉,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省法院緊盯形勢和任務,堅持對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零容忍」,共依法審理25件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涉案人數38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彰顯了全省法院維護社會穩定和公共安全的信心和決心。
疫情期間,省法院與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聯合下發《關於疫情防控期間依法、規範、穩妥辦理刑事案件工作的若干意見》,確保疫情期間刑事訴訟正常進行,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省法院也把疫情防控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在刑事案件審判中,恪守罪刑法定、罪刑相適應、證據裁判原則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準確適用法律,依法審慎審理案件。
隨著疫情防控形勢的變化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全省法院在依法打擊涉疫情防控犯罪的同時,統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保障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在法治的軌道上進行。依法嚴懲了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傷醫、制假售假、哄抬物價、破壞野生動物資源以及車匪路霸、插手物流運輸黑惡勢力等嚴重擾亂防疫秩序、醫療秩序、市場秩序、社會秩序的犯罪。據統計,截至4月25日,全省法院共依法審理25件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涉案人數38人,罪名涉及詐騙罪、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非法經營罪、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狩獵罪、危險駕駛罪等。通過上述案件的審理,既有力震懾了犯罪,又保障了疫情防控和復產復工有序推進,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對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既要嚴厲打擊,也要「溫情司法」。疫情期間,全省法院審理案件時涉及到復工復產的,依法能夠採取較為輕緩寬和措施的儘量不採用限制人身財產權利的強制措施,對處於審判階段的企業經營者,也慎用羈押性強制措施,切實保障復工復產的順利進行,體現司法的溫情。下一步,全省法院將繼續發揮刑事審判職能優勢,統籌依法打擊涉疫情防控犯罪、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兩不誤,高質量服務省委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目標。
(責編: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