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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魯網4月25日訊 醇基燃料,又稱環保油,是以醇類物質為主體配置的燃料,屬於易燃易爆的有毒物品。在各類新聞報導中不難看出,目前,售賣醇基燃料正以跟監管部門"躲貓貓"的方式而逐漸被我們熟知,既然號稱是能替代柴油和煤氣的"環保油",那麼為什麼不能納入危化品經營的正軌,而是繼續在法律法規的盲區遊走呢?記者進行了調查。
餐飲業廣泛使用
家住臨沂市沂水縣的劉女士在2016年曾經開過一段時間餐館,她購買了醇基燃料用作爐灶燃油,她告訴記者當時這種"環保油"的價格每斤才一塊錢,比使用煤氣罐便宜的多。「環保油以前是賣一塊,現在可能是查的嚴了,賣一塊一、一塊二。」
劉女士告訴記者,當時之所以選擇購買"環保油"是因為這些醇基燃料常溫常壓儲存即可,不需要買高壓鋼瓶,用起來非常方便。並且為了促銷,商家還向她提供了買燃料送爐具的優惠服務。「因為它是甲醇,就是飯店裡需要,不定點地去給你送,咱公安上不是都成立了一個巡警(隊)在路面上抓這些賣油的嘛,他們都很小心了現在。」
記者了解到,醇基燃料,又稱環保油,是以醇類(如甲醇、乙醇、丁醇等)物質為主體配置的燃料,屬於易燃易爆的有毒物品。與液化石油氣相比,醇基燃料能夠節約15%-20%的成本,並且火勢強勁,節省了炒菜的時間,同時來源廣泛,使用方便。因此,這種所謂的"環保油"被越來越多餐館和酒店使用。
多由小作坊生產 安全隱患不小
但一位從事生物醇油火鍋油生產的商家向記者透露,這些所謂的"環保油"成本極低,大多數都是小作坊裡勾兌的,質量良莠不齊,對人體有害。
商家老闆王先生:「他們都是用廢甲醇做的那個東西,那個便宜。現在市場價格應該是2000多一噸。你想想都是廢甲醇做的,也有毒也易燃易爆。」
那麼這些醇基燃料究竟具有什麼危害呢?記者在網際網路搜尋引擎中鍵入關鍵詞進行查詢,最近的新聞報導顯示,在2017年2月份,大連市一家水產養殖公司發生一起醇基燃料爆炸事故;同年2月份,在四川瀘縣發生一起誤食醇基液體燃料中毒的事故,造成2人死亡,50多人入院治療······既然這些"環保油"已經多次給人們留下了慘痛教訓,為什麼依然屢見不鮮呢?應該由哪些職能部門進行監管呢?
2017年4月份,臨沂市交通運輸執法支隊在S342省道查獲了一輛醇基燃料的違法運輸車輛,該車輛不僅沒有辦理危化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駕駛員也沒有危化品從業資格證。
執法支隊工作人員公濤告訴記者,公安的道路執法人員主要檢查這類危化品運輸過程中的車輛資質和人員資質。「像這種易燃液體或者易燃氣體,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還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它上面對於車輛必須要求達到幾類、幾級,然後這個容器、包裝物,必須達到三類的標準,對於駕駛員,除了要有這個駕駛證之外,還需要辦理危險化學品的從業資格證,另外呢還得要求有押運人員,必須具有押運員的上崗證。」
監管存盲區
那麼處在源頭的生產環節由誰來監管呢?記者又撥打了臨沂市安監局危化科的電話,科長趙立寧告訴記者,目前醇基燃料尚且無法辦理危化品經營許可證,因此位於監管的盲區。「醇基燃料很特別,它鑑定屬於危險化學品,但不在目錄,國家規定不實行這個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許可管理。」
醇基燃料的閃點低於60度,為何不能被納入危化品目錄?
「危險化學品是一個動態的,目錄的調整是每年都出現不少新的危險化學品,咱們現在的管理只能說是依據現在的條件最後國家核定的2015版的2828項。」趙立寧表示。
趙立寧告訴記者,之前也有醇基燃料的生產商家前來諮詢,要想辦理危化品經營手續也並不是完全不行,但最後出於成本的考慮,商家們全都望而卻步了。因為按照標準規定,醇基燃料中某一類危險化學品的含量必須大於70%,才能為其辦理危化品經營許可證,而一些小作坊在生產過程可能會摻雜其他物質。這就要求商家首先要拿出國家認證的質量鑑定報告,才能符合辦理條件。
除此之外,要想合規,生產出來的醇基燃料還需要放入工業園區內儲存,這樣一來生產成本又會進一步增加。
省安監局危化處工作人員證實,目前在我省還沒有一家醇基燃料生產廠商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就這樣,醇基燃料目前仍在"合規"與"違法"間的灰色地帶遊走。
【評論】醇基燃料生產這一行業沒有行業標準、缺乏職能部門監管,又由於競爭激烈質量參差不齊,使得其危險性大大增加。但這種燃料成本低、使用便捷,在部分地區天然氣供應不能滿足的條件下,如果統一規範製作標準,也許就能夠真正地實現"環保油"環保、便民的優勢,對於餐飲行業來說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但目前,由於政策上的盲點讓醇基燃料生產廠商處於尷尬境地,也掣肘了相關部門的市場監管。
[責任編輯:楊凡、楊本敬、董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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