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校外文化教育類培訓機構增設教學點可免予登記

2020-12-17 騰訊網

2020年7月16日,記者從成都市教育局獲悉,《關於優化文化教育類培訓機構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印發,針對探索信用審批、消除違規準入、優化深化流程三個方面出臺系列規定,持續清理、破除不合規、不合理的市場準入限制和隱性壁壘,為全面深化教育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文化教育類培訓機構審批服務工作,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做出了新的探索。

從「一區(縣)一證」到探索「一市一證」,成都市走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一步。此舉將大大減輕了大中型連鎖校外培訓機構在不同區(縣)開設教學點的審批負擔,深受校外培訓行業的歡迎。一位長期關注政策動態的校外培訓機構負責人李先生表示,「過去,我們在市裡每個區新開教學點都要單獨申請一個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手續繁瑣,耗時很長,新政策出來之後,我們在成都發展的信心更足了,計劃進一步加大在成都的投資。」

據了解,此次《通知》有以下幾個值得關注的特點:

加強黨建引領:引導民辦學校單獨組建、聯合組建、掛靠組建黨組織

引導民辦學校單獨組建、聯合組建、掛靠組建黨組織,明確培訓機構設立後,應當加強黨的建設,符合條件的要按規定建立黨組織或聯合黨組織,並加強對教學點的黨建指導工作。暫不符合條件的要接受屬地教育工委或街道(社區)黨組織的黨建指導。

優化審批流程:以下兩種情況可實施「教學點免登記」

培訓機構跨區增設教學點,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實施「教學點免登記」服務:1.本市培訓機構在同一區(縣)域內增設的教學點;2.本市營利性連鎖培訓機構跨區(縣)域增設的教學點。新增教學點免予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或企業登記註冊(備案),由教學點所在地的區(市)縣教育主管部門和總校(公司)所在地的區(市)縣教育主管部門共同監管。

探索信用審批:以下四類情況可當場或承諾5個工作日內給予許可並登記

教育行政審批部門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承諾符合審批條件並提交有關申報材料的文化教育類培訓機構,當場或承諾5個工作日內給予許可並登記:1.上一年度年檢優秀或近3年年檢合格的在蓉文化教育類培訓機構舉辦分校、教學點;2.開辦資金(實收資本)1000萬元及以上的舉辦者新設連鎖文化教育類培訓機構;3.以持有的馳(知)名商標為字號的舉辦者新設連鎖文化教育類培訓機構;4.已在本市舉辦3個及以上培訓機構的舉辦者新設連鎖文化教育類培訓機構。持續清理、破除不合規、不合理的市場準入限制和隱性壁壘,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堅持規範辦學:不得跨學期收費或一次性收取超過3個月的費用

依法、規範、誠信辦學,嚴格按照許可的辦學類型、內容和地址辦學,招生簡章、廣告和課程事先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不得擅自增設教學點、校區或分校,不得簡化或擅自變更校名,不得跨學期收費或一次性收取超過3個月的費用,不得代收第三方機構的考試費、考級費等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捆綁推銷貸款、金融產品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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