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網訊(張攻關 梁欣)「真急人!」業主倪先生稱,「不買地下室就不給鑰匙,這明明不合理嘛!」倪先生稱,他於今年在安陽市盛世龍郡小區購買了房子,購買時雙方並沒有約定購買地下室,然而,一周前倪先生卻被告知,如果不購買地下室,開發商就不交鑰匙。據了解,像倪先生這樣被告知必須購買地下室的業主,還有好幾個。
強制搭售地下室 不買不給房屋鑰匙
5月7日上午10點,大河網記者來到位於安陽市文峰大道工貿中心西200米路北的盛世龍郡小區。售樓中心就在小區正門口西側,裡面只有一位置業顧問。記者以購房者身份諮詢購房事宜,當問到地下室如何購買時,置業顧問說目前地下室所剩的都是面積比較大的,基本上在十幾到二十幾平方,一套地下室下來大概在2到4萬元。
「要花這麼多錢買個地下室,還不如買個車庫划算呢。」大河網記者說。這時這位置業顧問回答說,由於現在樓盤是現房,所以要買房子就必須得買地下室。大河網記者提出疑問,地下室不是自願購買的嗎?怎麼咱公司就必須購買呢?置業顧問回答記者這是公司規定,具體的要問財務科。
從售樓部出來,記者在在盛世龍郡小區裡東北角找到了財務科辦公地點,這是一棟兩層樓的民房,在二樓的辦公室,裡面坐著一男一女,大河網記者以計算領鑰匙錢所交所有費用為由,諮詢地下室為何必須購買時,財務科一位趙姓女士告訴大河網記者買房子就得買地下室,要是住戶都不買地下室公司賣給誰去啊。由於現在房子賣的差不多了,但是地下室剩餘都是大面積的,所以公司規定買現房就必須得買地下室。當大河網記者提出有意向購買小區車位時,財務科工作人員表示如果要是買車位就可以不買地下室,要是不買車位,想要買房子就必須得買地下室。而根據相關規定,購房合同裡沒有要約,開發商就不能搭配銷售。
工作人員:「聽不懂什麼意思」
5月8日上午大河網記者電話聯繫同力置業有限公司辦公室人員,告知公司強制搭售地下室事宜。辦公室一位趙姓女士回答記者,業主買房子前就已經說明購買房屋就得要地下室。據大河網記者了解,投訴業主買房前並沒有說明要買房子就必須購買地下室。於是大河網記者向她發出提問,不管是否告知客戶,買房就必須買地下室,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公司怎麼解釋這個問題呢?這位趙姓女士回答我們只是負責執行,其他事宜需要和領導聯繫。我們告知領導後,給你回電話。下午5點大河網記者遲遲等不到同力置業有限公司的回覆,於是第二次電話聯繫辦公室。接電話工作人員並非上午那位女士,稱上午接過電話那位趙姓女士不在。當大河網記者問公司對於強制搭售地下室事宜時,公司工作人員的回答令人匪夷。「你們什麼意思啊,我不懂什麼意思。領導在外地出差,我們聯繫不上領導。」9日上午,大河網記者又撥通同力置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張新麗的電話,得到答覆也是說公司領導在外地,聯繫後給你回復,結果仍是杳無音訊。
維權業主:要維權到底
5月9日記者電話聯繫到小區維權業主,業主表示,這麼長時間以來,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開放商始終堅持搭售地下室,是明顯不合理的行為。業主們紛紛表示,將會通過各種正當途徑堅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大河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