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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再怎麼愛過你,我也有過100次想要拿刀砍死你的衝動。
無聊的時候,我又開始和閨蜜在網上互( xiāng)訴衷(tǔ)腸(cáo),其中最大的主題就是各自的老公。
曾經的我和閨蜜倆形影不離,只是因為十年前,我們選擇的那個對象,註定了我們今生不一樣的人生道路和生活方式,我們都是遠嫁,都是那個曾經因為愛情不顧一切陪著對方走天涯的無畏女孩。
如今,十年過去了,我們從曾經的少女,變成了孩子媽,變成了為生活苦惱,為瑣事煩心,為未來迷茫而不斷抱怨的黃臉婆。
我們在微信裡互相吐槽公公婆婆,抱怨各自的老公,好像這樣才能稍微安慰一下彼此受傷的心靈,慢慢的從彼此的眼裡發現原來曾經的愛人,經過時間和柴米油鹽的洗禮,如今,都變成了我們討厭的樣子。
昨天,她突然給我說孩子差點被他爸弄丟了,好在最後被找到,可是孩子爸卻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的疏忽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還強詞奪理:丟了就丟了!
當然,作為孩子媽的我們,看到老公這個鬼樣子,當然是怒不可恕。她最後來了一句:要是他把孩子弄丟了,我就砍死他!
我能明白她的心情,也有個無數次這樣的感受和衝動,曾經那個最親密的愛人,是什麼時候變得如此面目可憎?恐怕連他自己都不知道。
有句話說:再恩愛的夫妻,一生中都有100次想離婚的念頭和50次想掐死對方的衝動。
我一直很難相信那些為了愛情而不顧一切的人,與其說我不相信愛情,還不如說我不相信愛情會戰勝時間的折磨。
時間就是一面照妖鏡,時間久了,我們都厭倦了,疲憊了,夫妻倆完全沒有了心動的感覺,以前走哪都要拉手的我們,現在卻連對方看都不想看一眼,似乎彼此都開始嫌棄:為什麼曾經我那麼愛你,如今卻如此憎恨你?
關於夫妻的相處之道可能比河裡的魚還多,讀了那麼多,最後卻變成了諷刺對方的有效證據,因為你做不到,所以我們才這樣。
是的,經過這麼多年,我們太了解彼此,看到了太多彼此的缺點,愛情,在婚姻瑣事中,變成了奢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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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多半是不成功的,要麼苦於終成眷屬的厭倦,要麼苦於未能終成眷屬的悲哀。
我們看到那麼多明星名人變成渣男怨婦的故事,於是開始不淡定了,開始不相信愛情,開始嘲笑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我無意於去深挖明星的私生活,他們離我們太遙遠,關鍵在於,人家離婚了結婚了家暴了出軌了都離我十萬八千裡遠,我自己家裡的屁事還沒有處理好,真的沒有空去管別人的閒事。
當然,像我們這樣天天為了孩子,為了瑣事,看不慣老公的女人大有人在,誰能保證那些人前秀恩愛的模範夫妻,背後就沒有因為誰霸佔了廁所,誰又打嗝放屁不遮掩的時候而互相抱怨呢?
當然,抱怨一定是在家裡,讚美一定是在外面。
男人嘛,愛面子,即使有再多的毛病,也只能在家裡說說,吵一吵,離婚也想過,但是看著孩子呆萌可愛的小臉蛋,還有他那賤賤的表情,只能恨自己不夠狠心,最終丟給自己一個不爭氣的白眼,鎩羽而歸。
確實沒有咪蒙那麼有底氣,也沒有張雨綺揮刀相向的霸氣,說我慫也好,說我不敢也好,說到底自己也知道,即使有一百次有拿刀砍人的衝動,最終沒有付諸現實,那是因為我們知道,彼此之間還是存在著離不開的牽絆。
吵過鬧過,那個在衝動的時候恨不得立馬砍死的男人,內心深處也不是十惡不赦,沒有到非殺不可的地步。
愛情淡了,激情退卻,眼前的這個人,最終變成了孩子他爹,變成了那個除父母孩子之外最親的人。
變成了那個擁有你一切的人,無論是愛情,還是親情,都是情,讓彼此離不開的情。
而人一旦有了感情就窩囊得不行,你說要敬往事一杯酒,再愛也不回頭。
實際上就算你醉到黃昏獨自愁,如果那人伸手,你還是會跟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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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每次閨蜜同我訴說她男人的種種不是的時候,後面總會加幾個其實,我知道,在這些其實裡面,包含著她對丈夫的認同,即使氣得不行,想著他的好,最終就原諒了他。
因為,他本就不是真的那麼不堪,不可救藥。
我不斷的安慰她也在安慰我自己,也在不斷的「嘲笑」她好了傷疤忘了疼,我們都知道,那個被我們無數次吐槽不靠譜的男人,是這個家的主心骨,也是我們的支柱和最結實的臂膀,最後我們還總結,如果誰都靠不住了,最後能靠的人也只有老公了。
是的,我們不想說靠自己,那是孤獨的女人最後的堅強,我們不想獨自一人在這漫漫人生路上孤獨終老,女人嘛,天生就害怕孤獨,尋尋覓覓才發現,如果有那麼一個人能陪著過一生,還是身邊這個男人最靠譜,即使他時時刻刻都有討人厭的地方,最後總結一下,人還是不錯的,畢竟,曾經我們那麼愛過,而這份愛,只是因為時間,因為我們疏於管理,變得有點淡了。
都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那些永遠毫無瑕疵的,高談闊論秀愛情的始終有點虛無。我寧願相信那些在婚姻的圍城裡,在柴米油鹽的瑣碎裡,依然能吵著吵著就原諒了彼此的夫妻,他們的婚姻會更長久,愛情也會歷久彌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