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偏要勉強。
張無忌和周芷若大婚,趙敏趕來阻止。
面對眾人的勸退,她憤怒留下這句話。
喜歡人不犯法,可我也只能到喜歡為止了。
感情這種事,太容易撕扯凡人的情緒了。
愛一個人已經很辛苦了,那個人不愛自己,更是絕望。
我一個小夥伴,他說自己真的很努力,愛了五年,還是沒追到喜歡的人。
事業上,有上進心玩命通宵的跑客戶。
生活上,自律戒菸健身他都有堅持。
但唯獨感情,他表白送花告白信什麼都沒用。
那種付出努力也無法掌控的失落感,淹沒了他。
和他出去吃飯,半個小時,能看好幾百次手機。
反反覆覆就等待一個答案。
我總是和他說,別看了,她不會回了,等一天也等不到。
過了一會,他突然神色大喜,神神秘秘地說;
誰說的?她剛給我回了微信了。
點開屏幕,在他的一堆消息後,女孩子只回了 ?
無奈吧,就像一拳打在棉花上。
你沒法子讓不喜歡你的人,強行喜歡上你。
看過一個視頻,一個男生惦記一個女生。
他約她吃飯,送她禮物,逗她開心,甚至為了保護她被混混毆打。
女生轉頭就把他送的玩偶丟在路邊,去找喜歡的人。
你很好,但是我真的把你當哥哥而已。真的本人最煩的這句話。
追女生不是什麼火力全開,不顧一切去釋放自己。
應該是個相互吸引的過程,輕接觸,認真談。
想面面俱到,只會完全沒了自己原來的樣子。
如果你喜歡一個人,也用心告訴了對方你的心意。
她聆聽你,了解了你,還是明顯對你沒意思。
那就不建議再打擾她了,不要去苦苦追逐一個不適合的人。
感情裡最最基本的邏輯,就是誰先主動誰就是最心動的。
所以就經常有人說,女孩子不要太倒貼了。
即使未來在一起了,那在男生面前也會處在下風。
如果有把握,也能感受到對方喜歡自己,那就更不應該去追。
男生沒有主動追女生,只能說明他的這種喜歡還不夠分量。
戀愛裡最怕的,就是只剩一方主動。
沒有必要為她開脫,她不回你消息;不是失蹤了也不是有事了,是她真的不在乎你了。
戀愛不是一方委屈就可求全,而是相互吸引。
喜歡就像乘法一樣,對方是零的時候,最後相乘的結果依然會是零。
如果有人明明知道你的心意,卻一直吊著你,不拒絕也不答應。那你也別再主動了,不值得。你的小心翼翼滿心歡喜,在他看來只是手到擒來的附贈品。
在珍惜你的人那裡,卻是舉世無雙的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