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今年的疫情,
越來越多留學生開始考慮「去留」問題,
關於「留學生落戶政策」的話題
也受到了大量關注。
昨天,12月1日,新版《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實施細則》正式開始實施,有效期到2025年11月30日(2020.12.01-2025.11.30)。
新版留學回國人員落戶新政對比上一版,在引進留學回國人員的力度上更大,對500強院校博士生、高精尖人才、企業管理人員等給予落戶優待,符合條件的留學人員可不受社保及個稅納稅的基數和時間要求直接落戶。
一. 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要求微調
以下1-4類留學生,繳納社保和個稅6個月,按照上海的平均工資,可以申請落戶(本科境外累計學習天數要求從1年增加為2年,碩士不低於半年)。
第1類:
· 國(境)外高校博士學位,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不少於1年
· 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的博士學位畢業生;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不少於180天
* 其中,境外高水平高校(500強大學)畢業的博士,不需要社保和個稅,可以直接申請落戶上海。
第2類:
· 國內雙一流大學本科+境外碩士
· 國內非雙一流大學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學碩士
· 境外本科+境外碩士
第3類:
· 境外高水平大學本科
第4類:
· 國內碩士或以上學歷+境外高校、科研機構進修或者做訪問學者1年
第5類留學生,交1年社保和個稅,按照1.5工資繳納,可以申請落戶上海。
第5類:
· 境外本科或境外碩士學位(非高水平大學),本科境外學習不少於2年;碩士境外學習不少於半年(不含大專、HND起點、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形式)。
· 中外聯合培養性質的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境外學歷:境外學校錄取+在國內校區或分校學習,境外學習時間和獲得的學分不低於總學習時間和總學分的50%;境外高校錄取+利用暑假在國內通過非學歷教育獲得學分的,境外學分不低於總學分的80%。
* 備註:
· 國內雙一流大學,即國內211.985大學。
· 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即國(境)外世界排名500強院校,可以參考以下4個世界TOP500高校排名,以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認後發布的為準:
- 英國泰晤士報Times Higher Education
- 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 U.S News& World Report
- QS世界大學排名 Quacquarelli Symond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 上海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
二. 新政策最大調整部分
新政策:留學生回國後2年內到上海,並持續在上海工作:
· 回國後首份工作可以不在上海;
· 回國後2年內到上海工作,與本市相關用人單位依法籤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案規定繳納社保和個稅;
· 到上海工作後,必須持續在本市工作,不能再到外地工作。
(舊政策:留學生回國之後,首份工作地必須在上海)
三. 新增激勵條件
1. 四類人才直接落戶
· 在國外境外高水平大學、知名科研機構獲得副教授、副研究員以及以上職務;
· 在世界500強企業擔任高管的高級管理、技術、科研人員;
· 經過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的留學人員;
· 境外高水平大學博士學位的留學人員
*以上四類人員來上海全職工作後,無需繳納任何社保或者個稅,可以直接入戶上海。
2. 兩類人才工作半年落戶
· 高新人才(緊急專業人才):「上海科技創新職業清單」的用人單位的員工,屬於本市重點產業,重點區域和緊急緊缺專業的人員。
· 自主創業人員:擁有專利、科研成果、專有技術等來上來創業的歸國留學生人員。
*以上兩類人才繳納6個月社保和個稅,可以申請落戶上海。
四. 申請單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 註冊資金100萬以上,依法納稅
· 如是分公司、社稅都須繳在分公司
· 不得派遣/代繳/補繳
一旦成功落戶上海之後,
留學生們還可以享受其他幾項福利:
1. 優秀人才可拿最高50萬元資助金;
2. 可購買一輛免稅車;
3. 浦東創業者可申請15萬元創業資金。
另外,
北京也於今年10月底公布了最新的留學生落戶政策。
除了上海、北京以外,
廣州、深圳也是留學生回國後,
選擇落戶的熱門城市,
具體的落戶政策如下。
更加優越的回國落戶政策,
對於廣大留學生來說,
無疑是多了一種工作和創業選擇。
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