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交了2萬購置稅,卻上不了車牌,銷售:用你的錢打牌了,寫個欠條
汽車是生活中的重要交通工具,花點錢買一輛屬於正常,實在不行也可以貸款,反正有輛車去哪都方便!在買車時都知道要交許多的錢,其中就包括各項費用,車款肯定是要交的,還有保險費用、購置稅、服務費、上牌費以及手續費等等!咱先不談這些費用是否是4S店在巧立名目,而是這些錢應該交給誰!在4S店那肯定得交給他們財務,若車主本人在外地只能轉帳呢?那銷售員是否可以代收?若銷售員收了之後私用了,4S店是否有義務承擔此項責任?這都是值得考慮的事情!
就像這位胡大哥一樣,和同事兩人一起在一家日產4S店選中了軒逸汽車,都是在同一名銷售那買的!反正各種條件都談得挺好,出於信任,購置稅也交給了對方,加起來一共2萬塊錢左右!為什麼會交給他呢?當時正好銷售帶著別的客戶去交購置稅,他就說讓車主把購置稅轉給他,他順帶一起交了!給自己省麻煩了,車主肯定也是願意的,畢竟這麼大的一個4S店,也不怕他耍花樣!自己也就開著臨牌的車子回家了!
然而臨牌開了半個月的時間了,想著上了牌再說,到4S店卻沒找到銷售員,之後才聽被開除了!這下車主懵了,結果在車管所被告知購置稅也沒交!那自己的錢去哪了?電話聯繫上對方,卻被告知在外地回不來:你們的購置稅被我用掉了,用你的錢打牌了,先寫個欠條,讓我慢慢還!說完便掛斷了電話!借錢借的這麼霸道的?車主很是氣憤,但自己的車子肯定要上牌的,買車是衝著品牌買的,並不是一個銷售員,而且是銷售員拿了錢,那麼就應該由4S店來承擔!
可店方表示員工收錢是屬於個人行為,客戶交的錢都應該交給財務,並且店內有明確的提示,理論上這是客戶與銷售員的私下交易,與我們公司是無關的!但若是車主走司法程序,我們店方也是可以承擔的!但車主並不願意起訴,畢竟事情不大,認為4S店就應該直接墊付購置稅,然後再去追究銷售員的責任,是他們內部的問題,而並不是讓車主來主導這件事!既然雙方都不想主導此事,那只能報警了,目前公安已經介入!
車子也只能再辦張臨牌接著跑,畢竟這件事車主自己也有責任!
點評:買車時最主要的三個環節分別為:籤字、交錢和驗車!籤字得看清合同以及條款,省得有霸王條款,交錢必須交到4S店財務,一切代收款都有風險,驗車則是看是否有損壞以及是否是庫存車!錢轉給銷售完全出於信任,但4S店也有提示牌,那車主還是有責任的,可4S店管理疏漏也有責任,既然雙方都不想承擔更多,那就只能讓公安來辦了,這樣問題就不再是打個欠條那麼簡單了,可能就構成詐騙了,銷售員也只能說是自作自受!
對於這件事,不知各位有什麼看法?4S店應該直接墊付購置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