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許可
業務手冊
目 錄
一、前言………………………………………………………4
二、審批要素
(一)事項名稱和編碼………………………………………4
(二)實施機構………………………………………………4
(三)審批對象………………………………………………4
(四)審批依據………………………………………………4
(五)審批條件………………………………………………5
(六)審查材料………………………………………………5
(七)審批證件………………………………………………6
(八)審批時限………………………………………………6
(九)審批收費………………………………………………6
(十)審批諮詢………………………………………………6
三、審批流程
(一)收件……………………………………………………6
1.接收…………………………………………………………6
2.登記…………………………………………………………7
3.編號…………………………………………………………7
4.出具憑證……………………………………………………7
(二)受理……………………………………………………9
1.審核…………………………………………………………9
2.補正材料……………………………………………………9
3.受理決定……………………………………………………9
(三)審查……………………………………………………9
(四)審批決定………………………………………………9
(五)決定書送達……………………………………………9
(六)審批流程圖……………………………………………9
(七)決定公開………………………………………………9
(八)歸檔……………………………………………………10
四、投訴舉報…………………………………………………10
五、表單及文書
(一)申請與受理類…………………………………………11
(二)審查與決定類…………………………………………11
(三)特別程序類……………………………………………11
附件
1.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申請表……………………………12
2.審批流程圖………………………………………………16
3.辦件受理通知書…………………………………………17
4.鄒城市公安局行政許可不予批准決定書 ………………19
5.行政許可文書送達回執 …………………………………20
6.鄒城公安局行政許可陳述申辯權利告知書 …………21
7.鄒城市公安局行政許可陳述申辯筆錄 …………………22
8.鄒城市公安局行政許可聽證告知書 ……………………23
9.鄒城市公安局行政許可聽證權利公告 …………………24
10.行政許可聽證會筆錄……………………………………25
一、前言
本業務手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規定要求編寫。主要內容包括審批要素、審批流程、投訴舉報、表單與文書等內容。
二、審批要素
審批要素包括:事項名稱和編碼、實施機構、受理範圍、審批依據、審批條件、審查材料、審批證件、審批時限、審批收費、審批諮詢等。
(一)事項名稱和編碼
事項名稱: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許可
編碼:3708830101101
(二)實施機構:鄒城市公安局許可服務科
(三)審批對象:鄒城市行政區域內面向社會公眾舉辦的每場次預計參加人數達到1000人以上的活動(包括體育比賽、演唱會、音樂會、展覽、展銷、人才招聘會、現場開獎的彩票銷售、遊園、燈會、廟會、花會、焰火晚會等)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四)審批依據:
《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2007年8月國務院令第505號)第十一條第一款:「公安機關對大型群眾性活動實行安全許可制度,《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對演出活動的安全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十二條:「大型群眾性活動的預計參加人數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動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實施安全許可;預計參加人數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動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實施安全許可;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的,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實施安全許可。」第十四條:「公安機關收到申請材料應當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對受理的申請,應當自受理之日進行審查,對活動場所進行查驗,對符合安全條件的,做出許可的決定;對不符合安全條件的,做出不予許可的決定,並書面說明理由。」
(五)審批條件
申請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承辦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內容不得違反憲法、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反社會公德;
(三)具有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責任明確、措施有效。
(六)審查材料
申請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應當向公安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一)承辦者合法成立的證明以及安全責任人的身份證明(原件、複印件);
(二)大型群眾性活動方案及其說明,2個或者2個以上承辦者共同承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的,還應當提交聯合承辦的協議;
(三)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工作方案;
(四)活動場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動場所的證明。
(七)審批時限
申請時限:承辦者應當在活動舉辦日的20日前提出安全許可申請。
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
法定時限:7個工作日。
《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公安機關收到申請材料應當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對受理的申請,應當自受理之日進行審查,對活動場所進行查驗,對符合安全條件的,做出許可的決定;對不符合安全條件的,做出不予許可的決定,並書面說明理由。」
(八)審批收費:不收費。
(九)審批諮詢:窗口人員負責對申請人諮詢、疑問給予解釋答覆,對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答覆,沒有明確規定或不便當場答覆的做好記錄,及時協調,提出答覆意見並告知諮詢人。
三、審批流程
(一)收件
1.接收
(1)窗口接收。地址:鄒城市政務服務中心公安局窗口,聯繫電話:0537-5585661。
(2)信函接收。地址:鄒城市政務服務中心公安局窗口
郵編:273500,聯繫電話:0537-5585661 。
2.登記:對審批事項名稱、申請單位名稱、聯繫人及聯繫電話、申請材料名稱及份數在政務服務中心內網系統進行登記,同時錄入市政務服務中心公安局窗口臺帳。
3.編號
(1)申請人在窗口提交申請的,窗口工作人員在通過政務服務中心內網系統錄入信息時,即可獲得編號,由申請人當場領取。
(2)申請人通過信函或傳真提交申請的,窗口人員在通過政務服務中心內網系統錄入信息時,即可獲得編號,由市政務服務中心公安局窗口人員以電話或手機簡訊形式告知申請人。
4.出具憑證:經審核,對材料齊全、填寫無誤、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憑證。憑證內容包括:材料名稱、接收時間、編號,受理人姓名,聯繫方式、進度查詢方式、辦理期限。申請人領取方式如下:
(1)申請人在窗口提交申請的,材料受理憑證由申請人即時領取。
(2)申請人通過信函或傳真提交申請的,材料受理憑證由市政務服務中心公安局窗口人員以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給申請人。
(二)受理
1.審核:受理人對照審批條件進行審核。初步審核主要審查材料以及相關圖件是否齊全、材料填寫是否規範、完整等。
2.補正材料:
(1)屬於窗口受理的,受理人當場發現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當場補正的告知申請人當場補正,並予以協助。不能當場補正的,做出補正材料通知單,列明需補正的材料內容和補正期限。
(2)屬於信函、傳真受理的,受理人發現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補正材料通知單,列明需補正的材料內容、補正期限,由市政務服務中心公安局窗口人員以電話或手機簡訊形式告知申請人。
3.受理決定
(1)經審核符合受理條件的,登錄政務服務中心內網系統自動生成受理通知書,並隨即列印。
(2)經審核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登錄政務服務中心內網系統自動生成不予受理通知書,並隨機列印。
通知和領取的方式同補正材料的方式。
(三)審查
1.現場勘查或進行公告和舉辦聽證。公安局治安大隊派出相關工作人員到活動現場實地勘查並寫出勘查意見;對於許可事項關係他人重大利益的還應當向社會進行公告和舉辦聽證,聽取匯報申請人和利害關係人的陳述和申辯。
2.業務主管領導審核。 通過OA系統上傳現場勘查意見,由局業務主管領導對項目進行審核並出具審核意見。
(四)審批決定
1.局業務主管領導通過OA系統上傳審核文稿,局主要負責人籤署批准或不予批准意見。
2.窗口人員通過OA系統獲取批准意見後對文稿加蓋公章並列印。
(五)決定書送達:通知申請人領取批准文件,不能領取的郵寄送達。
(六)審批流程圖
見附件2
(七)決定公開:審批決定(審批結果)在網站公示,公示內容如下表:
事項名稱 | 項目名稱 | 批准 | 不予批准 | 公開截止 日期 | 業務聯繫人 | ||
時間 | 批准文號 | 時間 | 不予批准決定書編號 | ||||
(八)歸檔:許可材料實行分類歸檔。項目辦結後由政務服務中心公安局窗口具體辦理人員負責裝訂歸檔。材料實行日清月結、年終一次性集中存放制度。
四、投訴舉報
(一)受理崗位和職責:窗口負責行政相對人違紀違法投訴舉報事項的協調處理。政務服務中心督查投訴科負責對市政務服務中心公安局窗口人員違紀違法投訴舉報事項的協調處理。
(二)投訴舉報的處理
1.對信函投訴舉報做到逐件拆閱、登記,及時處理;
2.對網絡投訴舉報要及時登錄收閱、列印登記,及時處理;
3.對當面投訴舉報應當分別單獨進行,接待人員應當做好筆錄;
4.對投訴舉報電話做到細心接聽,詢問清楚,如實記錄;
5.對一般投訴舉報要及時辦理,並於3日內將辦理結果反饋給投訴舉報人。重要投訴舉報在3日內不能辦理完畢的,可延長15日,在30日內將辦理結果反饋給投訴舉報人。
6.行政服務中心督查投訴科對一般投訴舉報經過初步核查,認為被舉報行為不需要進行黨政紀處理和以其它方式進行追究的,應當作出初步核查報告,並回復投訴舉報人;對不屬於受理範圍的投訴舉報,應當告知投訴舉報者向有管轄權限的投訴舉報工作機構投訴舉報。
7.市行政服務中心公安局窗口經過初步核查,認為需要立案調查的按照法律規定移交相關部門,並回復投訴舉報人;
8.對收到的舉報事項,市行政服務中心公安局窗口和行政服務中心督查投訴科作出處理後,應各自向分管領導報告處理結果,經分管領導批准後可以了結。處理結果不合規範要求的,責令承辦責任人重新處理;
9.受理投訴舉報人員要嚴格執行有關保密紀律。
五、表單及文書
(一)申請預受理類
1.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申請表 見附件1
2.申請材料接受憑證 見附件3
(二)審查與決定類
1.準予決定 見附件1
2.不予批准決定書 見附件4
3.送達回證 見附件5
(三)特別程序類
1.鄒城市公安局行政許可陳述申辯權利告知書 見附件6
2.鄒城市公安局行政許可陳述申辯筆錄 見附件7
3.鄒城市公安局行政許可聽證告知書 見附件8
4.鄒城市公安局行政許可聽證權利公告 見附件9
5.行政許可聽證會筆錄 見附件10
附件1
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申請表
承 辦 者
活動名稱
申請時間
活 動 基 本 情 況 | ||||||||||||
活動名稱 | ||||||||||||
活動地點 | 活動起止日期 | |||||||||||
每日起止時間 | 活動場地總面積 | |||||||||||
群眾活動區面積(固定座位區面積除外) | 展位等臨時搭建設施所佔面積 | |||||||||||
固定座位額定容量 | 預計日人流量 | |||||||||||
擬發售票數 | 工作人員數 | |||||||||||
活動內容、 計劃方案 | (另附頁) | |||||||||||
主 辦 單 位 情 況 | ||||||||||||
單位名稱 | ||||||||||||
負責人姓名職務 | 身份證號 | |||||||||||
安全責任人 | 職 務 | |||||||||||
聯繫電話 | ||||||||||||
組織保衛 力量情況 | ||||||||||||
承 辦 單 位 情 況 | ||||||||||||
單位名稱 | ||||||||||||
負責人 | ||||||||||||
安全責任人 | ||||||||||||
場 地 提 供 單 位 情 況 | ||||||||||||
單位名稱 | ||||||||||||
負 責 人 | 職 務 | |||||||||||
安全責任人 | 職 務 | |||||||||||
聯繫電話 | ||||||||||||
內部保衛機構 | 電話 | |||||||||||
保衛機構負責人 | 職 務 | |||||||||||
保衛人員數量 | 機動車停車面積或容量 | |||||||||||
場館建築、消防設施、 特種設備安全情況或 年檢情況 | ||||||||||||
現場臨時建築設施搭建單位情況 | ||||||||||||
單位名稱 | ||||||||||||
企業類型 | 企業 註冊號 | |||||||||||
負責人 | 職 務 | |||||||||||
臨 時 僱 傭 保 安 員 情 況 | ||||||||||||
受僱單位名稱 | ||||||||||||
負責人 | 職 務 | |||||||||||
帶隊負責人 | 職 務 | |||||||||||
聯繫電話 | ||||||||||||
受僱保安員數量 | 備 注 | |||||||||||
主 辦 單 位 意 見 | (蓋章)負責人:
年 月 日
| |||||||||||
承 辦 單 位 意 見 | (蓋章)負責人:
年 月 日
| |||||||||||
場 地 提 供 單 位 意 見 | (蓋章)負責人:
年 月 日
| |||||||||||
審批部門意見 | 分管領導: (蓋章)負責人:
年 月 日 |
附件2
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許可申請材料接受憑證
鄒公許字[ ] 號
XXXXXXXXXX公司:
現已收到你(單位)提交的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申請的下列材料:
1、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申請表(原件)4份
2、XXXXXXXXX
3、XXXXXXXX
以上材料若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本機關將在1個工作日內予以告知。
申請人籤字: 公安局(許可專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辦件受理通知書(用戶聯) 辦件編號: : 你(單位)於 年 月 日申請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事項,已提交申請材料。經審查,申請事項屬於本行政機關職權範圍,且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現予以受理。 本辦件於 年 月 日受理,法定時限7個工作日,承諾時限1個工作日,現場核查和公告、聽證時間除外。自即日起開始計算時限,如因故出現延期辦結的,需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方可。 您可以通過撥打窗口電話或登錄 網站 查詢本辦件辦理情況,辦件編號: ,查詢密碼: 。 窗口電話: ,投訴電話:
市公安局(許可專用章) 年 月 日 註:領取決定時請出示本受理通知書。 |
辦件受理通知書(窗口聯) 辦件編號: : 你單位於 年 月 日申請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已提交申請材料。經審查,申請事項屬於本行政機關職權範圍,且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現予以受理。辦件編號: ,查詢密碼: 。 本辦件於 年 月 日受理,法定時限7天,承諾時限1天(不含特別程序時間)。本辦件應於 年 月 日辦結。自即日起開始計算時限,如因故出現延期辦結的,需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方可。 申請人(單位)電話: 聯繫人: 投訴電話:
市公安局(許可專用章) 年 月 日 申請人(籤字): |
附件4
鄒城市公安局
行政許可不予批准決定書
鄒公許可不準字[ ] 號
XXXXXX:
附件5
行政許可文書送達回執
受送達人 | |
送達方式 | |
送達地點 | |
送達文書名稱 及文號 | |
收件人籤章 |
年 月 日 |
收到時間 | |
代收人(身份)及代受理由 | |
見 證 人 | |
備 注 |
註:1、送達文書應交給受送達人或單位負責人,如本人不在可以交給其成年家屬或所在單位其他人員代收;
2、如系代收,應註明其與受達人的關係;
3、如系郵寄送達,請收件人將本送達回證填寫寄回;
4、如送達人或代收人拒絕籤收的,可實施留置送達;送達人可邀請非利害關係人在場見證,說明情況,把許可文書留在其住處或辦公場所,並註明情況和送達日期,即視為已經送達。
附件6
鄒城市公安局
行政許可陳述申辯權利告知書
鄒公許可告字[ ] 號
:
因 申請的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與你(單位)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36條規定,你(單位)有權力進行陳述和申辯,請在接到本告知書之日起5日內向本機關提出陳述和申辯,逾期不陳述和申辯視為自動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特此告知。
本機關聯繫人:
聯繫電話:
郵編:273500
地址:
(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7
鄒城市公安局
行政許可陳述申辯筆錄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至 時 分
地點:
陳述申辯人:(姓名: 住址:
工作單位: 聯繫電話: )
許可辦理人員:
記錄人 :
告知:(申請人的申請內容,本機關擬做出的許可決定,涉及利害關係人重大利益關係的情況)。你是否聽清楚了?
答:聽清楚了。
(以下記錄陳述的內容)
陳述申辯人籤名:
許可辦理人員籤名:
記錄人籤名:
附件8
鄒城市公安局行政許可聽證告知書
附件9
鄒城市公安局行政許可聽證權利公告
編號:
年 月 日,本機關收到 提出的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申請。經本機關依法審查,發現該事項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該大型群眾性活動影響範圍內的利害關係人均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申請參加聽證會的人員必須是該大型群眾性活動影響範圍內的其他利害所有人,且年滿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須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本機關提出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權。
2、由於該行政許可事項涉及的利害關係人眾多,若要求聽證的人數超過6人,則由本機關在申請聽證的人員中採取抽籤的形式確定6名申請人參加聽證會;若要求聽證的人數不足6人,則如數直接參加聽證會。
3、利害關係人提出聽證申請時,需一併向本機關提交合法產權證明和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利害關係人若委託代理人參加聽證會的,還應當在聽證會前向本機關提交合法的授權委託書。
特此公告
聯繫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監督電話:
年 月 日
附件10
行政許可聽證會筆錄
案 由:
時 間: 地點:
許可申請人:(自然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單位、職務)
(法人/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委託代理人:(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單位、職務)
許可利害關係人:(自然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單位、職務)
(法人/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委託代理人:(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單位、職務)
聽證主持人: 聽證員 記錄員
許可辦理人員(審查人員):
(按照聽證實際進行順序如實記錄)
聽證人員籤名:
許可申請人籤名:
許可利害關係人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