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松韻媽媽被撞案歷時一年零8個月後,終於在昨天開庭了。
譚松韻的新戲《以家人之名》在播出,作為話題中心的她到庭審現場,案件也得到了不少網友的關注。
一切還要從那一場噩夢般的車禍說起。
2018年12月31日,那一天晚上,譚松韻的媽媽和幾個朋友有說有笑的走在路上。
短短幾分鐘後,這熱鬧的跨年夜卻成了三個家庭的至暗時刻。
就在他們走著的這條路上,一輛車瘋了似的碾過,當場撞上譚松韻媽媽和同行的另外兩人,其它行人只聽到「砰」的一聲巨響,就看見肇事車輛逃逸了。
事故發生後,被撞的三人被送往醫院搶救,譚松韻媽媽當晚就做了緊急開顱手術,並轉到ICU搶救。
遺憾的是經過20多天的全力搶救,譚松韻媽媽最終還是因為肺部感染合併多器官衰竭搶救無效去世。
因為當時事情鬧得很大,敘永縣警方在2019年1月25號,也就是事發後近一個月,才慢吞吞地發了一則警情通報。
2019年1月1日14時,也就是事發第二天就已經鎖定了肇事車輛,並確定犯罪嫌疑人就是馬某。
但警方並沒有立即實施抓捕,反而對馬某進行了多次勸投。
最終事發第三天,馬某才在家屬的陪同下去自首。
注意:這裡給出的定性是自首。
肇事逃逸,警方多次勸投,自首?
如果被警方找到了也算自首,那麼這個自首的含水量就還挺高的。
然而事情還沒完,按照通報的說法,公安機關馬不停蹄的對馬某的血液和毛髮進行了抽樣送檢,確認肇事前有飲酒行為。
庭審中公訴人出示的證據顯示,猛烈的撞擊,不僅導致馬某駕駛的福克斯汽車保險槓、引擎蓋受損,其前擋風玻璃更是被撞出一個「心」型的大洞。
然而馬某卻辯稱其不知道撞到了什麼東西。
面對為什麼肇事後,沒有及時停車救助傷者和報警的質問,馬某則辯稱自己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開車撞人),不知道該如何處理,並稱抱有僥倖心理,因此逃離了現場。
逃離肇事現場後,馬某曾打電話給仍在夜宵店喝酒的的朋友張某。聲稱自己在「天上人間」附近撞了人,叫張某幫忙去事故現場看看情況。
張某趕到現場後,三名傷者已經被急救車拉走。馬某得知情況後,又安排張某前往敘永縣人民醫院繼續打探相關情況。
張某遂搭乘兩輪摩託車趕往醫院。在醫院,醫護人員告訴張某,三名傷者中有一個傷得很重,可能惱火(危重可能死亡)。
因感到事態嚴重,馬某打算讓張某開車連夜將他送去重慶,以便逃避法律責任。張某則建議馬明弘先去瀘州避一避風頭,等第二天看情況再做決定。
2019年1月1日凌晨,張某開車將馬某送回家,取了衣服,張某和朋友餘某等連夜將馬明弘送往瀘州躲避。
在瀘州期間,馬某將自己的手機連同手機卡一起丟進江中。
庭案現場也證實,馬某除了夜宵店那7杯啤酒,還曾和朋友在KTV唱歌,但他在審訊中隱瞞了KTV部分的經歷。
也就是說馬某肇事前這頓酒,已經是第二輪了。
拋開酒駕不說,公訴書還顯示馬某的尿檢結果呈陽性,這樣一來馬某不僅酒駕,還涉嫌毒駕。
但他在庭審上面直接否認吸毒,自稱不知為何尿檢結果呈陽性。
庭審中關於尿檢這幕,更是堪稱荒唐——
公訴人:提取的血液是怎麼給涼山州的公安局進行檢驗的呢?
相關辦案人員:這個...我們是有分工的,我的分工當時他不是送血液。
公訴人:那是誰,你清楚嗎?
相關辦案人員:想不起來了。
公訴人:那血樣是什麼時候抽取的呢?是在馬弘明到案當天,還是毛髮結果出來以後?
相關辦案人員:想不起來了。
公訴人:還有多的樣本嗎?
相關辦案人員:只採集了剛夠檢測的量,按照流程來說,現在是沒有證據證明他吸毒的。
原告律師:一測都呈陽性了還不能證明?
相關辦案人員:現在沒有當時的毛髮物證啊。
因為具體證據血液和毛髮的樣本丟失;KTV和行車記錄儀視頻的消失,無法證明驗證馬某某是否吸毒。
在庭審現場,嫌疑人馬某沒有一絲的愧意,滿是不屑一顧和傲慢。
要不是黃底黑字的被告人,我還以為他是來聽戲的。
在法庭上三番五次尿急,審判長說暫時不行,他放話:「你不讓我上,我就拉在這裡」
公然藐視公堂,坐著還嫌腰疼,其間審判長居然屢屢同意休庭。
原告律師拿出證物開始進行提問,卻在第二問的時候被審判長打斷。
原告律師:「我要播放視頻證據。」
審判長:「這個東西現在不能放。」
原告律師:「這是我的權利,一直打斷我,我的權利又在哪?」
審判長:「原告律師應該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緒。」
原告律師:「現在出示逃逸路線和相關監控。」
被告律師:「這個不對,我們有自己拍的照片。」
然後,審判長竟然準了。
於是被告律師出示被告的逃逸路線。
從肇事者囂張的態度,到無故消失的物證,以及當地警方在庭審現場的含糊其辭,都讓人忍不住握緊拳頭,想替失去媽媽的小姑娘討一個公道。
譚松韻現場哽咽:「我每天都很想她,我要為媽媽討回公道。」
「我等這一天又緊張又害怕,我怕證據重現的時候,看到一些不敢看的東西。」
「在事發後長達一年的時間裡,肇事者及肇事者家屬從未表達過歉意。」
除了憤怒, 讓哥更難過的是另外一位受害者家屬的敘述。
車禍不止帶走了譚松韻的母親,車上還有另外兩名老人身受重傷。
其中一位老人的兒子在庭審現場說,自己父親面臨漫長和痛苦的復檢。自己老婆為了照顧父親,五個月的雙胞胎孩子流產。
儘管這樣,肇事者的父親竟然指責受害者家屬「害兒子在監獄過春節」,偶爾兩方在街上偶遇,肇事者方絲毫沒有歉意,反而敵視,就連開庭了還是等不到一句對不起。
肇事者毀掉的是一個家庭,還咄咄逼人。
人都是會共情的,尤其是看到不幸的事兒,更會自然而然的聯想到自己。
就像這個父親的兒子所說,現在他是酒駕逃逸,商業險拒賠醫保沒法報,只能自己承擔所有的醫療費用。
如果發生在自己身上,我該怎麼辦?我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支撐這一切嗎?
如果從一開始就無力承擔這樣的費用,只能靠肇事者賠償,極大可能陷入被告人罪責越重,越不願意理賠,從而傷者等死的局面。
不是不可能。
整段發言足足7分鐘,略長,建議看完,全程有理有據,冷靜理智,字字泣血但充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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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某的父親抱怨,受害者們讓他的兒子在監獄裡過春節。
我就奇怪了,從馬某的態度到馬家人的抱怨不道歉,怎麼有底氣如此囂張?
其實此前就有網友曝出馬某父親系當地官員,可能以職權幹涉司法。今天下午有媒體證實,肇事者父親是敘永縣文聯原副主席,但現在已經退居二線。
對於網友的質疑,馬某父親避而不談:「我不想談這樣的問題,我在整個案件中沒有說一句話。」
2號上午,譚松韻的經紀人依然在等待法庭公正的判決,希望法律不要讓善者失望。
很多人不清楚,根據我國刑法相關規定,酒駕撞死人屬於過失犯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只有肇事後逃逸或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比如毒駕或者酒駕,才會根據情況增加量刑幅度,一般將會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是,最後就算法院定格判也就是7年了。
有人說,另一個角度來說,我們又無法把事情從譚松韻明星的身份上脫離出來。
但看到有很多網友說:此時此刻,正在有劇熱播的女明星都不能引發輿論譁然為母親討回公道,普通人更做不到。
我很喜歡張起淮律師的一句話:
「代表國家懲罰犯罪,你怕什麼?」
是啊,作為警察、作為審判長,你們在怕什麼?
在很多人眼裡,你們就是正義啊!
庭審直播的幾千萬人,似乎是看了一場金錢和權利的公開表演會。
我們要發聲,不是為了一個人或者兩個人。
而是為了或許會面對不公的我們每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