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女人會把婚姻分為兩種,一種是務實婚姻,就是結婚的時候一定有房有車,要不然就不結婚。而另外一種就是愛情至上的婚姻,只要兩個人感情好,在一起開心,就算沒有那些外在的條件也會結婚。那么女人在結婚的時候,這兩者應該著重選擇哪一種呢?一個離婚八年的女人告訴你:嫁給愛情和嫁給物質有什麼區別!
為了生活無憂無慮嫁給有錢人家
董沁小的時候,家裡面非常貧窮,沒少吃苦,所以長大之後她媽媽就告訴她,一定要嫁給一個有錢人,只有這樣,以後才不會為了生活而奔波。受母親的影響,大學畢業之後董沁就嫁給了一個富二代,家裡是做生意的去,非常有錢。
早在董沁出現在之前,她老公的母親就為她老公物色好了一個媳婦兒,是他們生意上的好搭檔的女兒,本來想著兩家人結為親家,以後生意也好做,但是董沁的出現,把她婆婆一切的計劃都給打亂了,所以董沁嫁過來之後一直都不受婆婆的待見。
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像一盤散沙
再加上董沁的娘家貧窮,所以她婆婆更加的瞧不起她了,每次不高興的時候都會跟董沁說:「要不是你,我兒子什麼樣的老婆找不到。」除了受婆婆的欺負之外,董沁跟她的老公矛盾也越來越多,董沁是大學畢業,而她的老公初中畢業之後就跟著家裡人一起做生意了,所以三觀很不一致。
最後,董沁還是扛不住壓力和她的老公離了婚,一個人帶著女兒生活。董沁雖然是大學畢業,但是沒有工作經驗,沒有一個單位願意要她,而她的娘家人也不能幫做她什麼。因為生活的重負,董沁看上去比她的實際年齡要老好幾歲。
為了愛情嫁給窮苦人家
離婚八年以來,董沁為了女兒著想,就一直沒有再嫁人。有一次,董沁在街上發傳單的時候看到了她許多年都沒有見到的大學室友。董沁的室友雖然和董沁一樣畢業之後就結了婚,但是她室友嫁給了愛情。
一樣的年齡,一樣的學歷,董沁現在是一個單親媽媽,每天為了生活苦不堪言。而她的室友身邊有一個牽著她手地丈夫,兒女雙全,生活的十分幸福。
情感總結:雖然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人生的權利,但是結婚不是兒戲,有些事情並不是我們努力了就能夠得到的,當然更不會有天上掉餡餅的事情,人生沒有捷徑而言,女人想要過得幸福,最終還是要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