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一分鐘,大火失控了。
幾名員工曾試圖用滅火器撲救,但沒能打開瓶頭閥。翻騰的火焰和濃煙幾乎將錢洪秋的整個店鋪包圍。
更可怕的還在後面,未被及時控制的火勢竄向外牆,順勢而上,一層層向建築物樓頂爬去,多家住宅被襲擊,屋內物品被焚燒殆盡。
錢洪秋店鋪及被波及的其他住戶位於畫面最左側
2020年8月22日,貴州仁懷市區,這場持續近8個小時的大火,從錢洪秋的店鋪燒起,從早上9時46分一直到當天下午5時30分才被撲滅,波及11層樓,造成32戶居民住宅不同程度受損,直接經濟損失400餘萬元。
火災的發生有些匪夷所思。在當地調查組的火災調查報告中,事發當日,廚具店老闆錢洪秋約請店外工作人員楊韜到店對一安裝在牆壁上的煙罩進行拆除。過程中,店內員工在挪動其他廚具為拆除作業拓寬空間時,不慎將用於試灶的生物油桶打翻,致部分油料灑落。而楊韜則在接下來用打火機點燃了灑落在地的油料,最終引發大火。
楊韜(白衣男子)引燃大火視頻截圖
事後,楊韜被警方控制,追究刑責。錢洪秋也被警方以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刑拘,並同時被要求承擔此次火災造成的400餘萬元損失賠償。
錢洪秋妻子冷勤不解:「別人來點火燒了我們全部的心血,為什麼損失最重的受害者不僅人要被關,還要承擔全部責任?我們哪裡拿得出這麼多錢!」
【人為的大火】
工人用打火機點燃廚具店灑落的液體
當時,大火帶來的濃煙快速四散,冷勤聞到了這股刺鼻的味道。樓下人聲嘈雜,有人大喊:「快點,快點,樓下著火了!」她跟著人群一路向一樓跑去,此時,她還不知道,這起在之後引發巨大損失的大火正是來自於她位於一樓的店鋪。
冷勤的店鋪位於貴州仁懷市酒都大道,這是丈夫錢洪秋和她在兩年前租下的,面積1258平方米,年租金32.8萬元,取名洪發廚具,主要經營廚房設備、酒店用品、辦公用品及五金銷售等。
洪發廚具
在經營這家店鋪前,冷勤和丈夫曾做過多個生意,期間幾度起伏,「努力了好多年才開了這個店,也算重新翻了身,可以說全部心血都投在這店上了」。而這次,他們的心血最終被一場大火再次打翻。
8月22日上午9時50分許,大火從店鋪最裡側引發,並快速蔓延。當冷勤來到店門前時,店內吊頂不斷垮落,四處早已被嗆鼻的黑色濃煙圍住,而最裡側是熊熊的大火。她瞬間癱坐在地,不知所措,隨後想再搶救些貨物出來,但已經無法進入。
冷勤介紹,自己因頭天加班而晚起,丈夫也因為有事出差到了百公裡外的習水縣,大火發生時,店內只有幾名員工,以及兩名丈夫約請而來的工人楊韜和王洪浪。
「工人是來拆除店裡面的一個灶具煙罩的,因為要在那個地方安裝一個消防管網。」一開始,對於大火的發生,工人曾告訴冷勤,由於拆除作業時切割機產生了火星,引發了大火。她也一度覺得這就是一起意外,直到看到店內的監控畫面。
一段正對起火位置的監控畫面顯示:兩名白衣工人正在對一安裝在牆壁的煙罩進行切割拆除,而後幾名身著工作服的店員走進畫面,開始挪動待拆煙罩下方的兩排灶具。期間,一名店員將一個白色塑料桶不慎打倒,桶內液體流出。後在灶具挪動間隙,一名白衣男子疑從褲兜摸出打火機,兩次俯身試點地上灑落的液體,第二次時火被點燃。現場人員快速跑開避火,又兩次拿來滅火器試圖撲救,但滅火器沒能被打開。很快,濃煙四起,火勢逐漸變大。
濃煙四起 視頻截圖
從點火開始,不到一分鐘,大火便失去了控制。
「看到這個監控畫面的那一分鐘,人都要被氣死了。」冷勤介紹,塑料桶內裝的是平時為顧客試灶的生物質油,「我不明白他為什麼要去用打火機點」。
店員曾試圖滅火,但未打開滅火器 視頻截圖
當地調查組的火災調查報告證實了監控畫面記錄的細節。調查報告稱,經錢洪秋的電話約請,楊韜於事發當日9時許到店拆除煙罩,便於安裝消防網管。過程中,一名員工將裝有危險化學品(甲醇)的白色膠桶弄倒在地。9時46分許,楊韜用打火機試點地上灑落的液體,「火機剛靠近就『嘭』的一聲點燃了地上液體,火苗迅速引燃了店內可燃物」。
就這樣,一場人為的大火就這樣被打火機點燃。
【受阻的救援】
大火燃燒8小時波及11層樓
大火的勢頭兇猛,並在接下來超出了所有人的預料。
根據現場多位住戶的描述,從洪發廚具引燃的大火,很快竄出店外,並順著所在建築物的外牆一路而上,一層層向樓頂爬去,襲擊多家住戶,部分住戶家內的物品幾乎被焚燒殆盡,留下一層漆黑的碳灰。
大火波及樓上住戶
遭受大火襲擊的住戶正對在洪發廚具上方。「一些沒有關窗的住戶遭得最厲害,火引燃了晾曬在窗戶外的衣服,又竄進房間裡,從客廳到臥室基本全部被燒了,加上是夏天,氣溫本來就高,放在柜子的棉絮又非常容易燃燒。」一位現場住戶說。
近日,紅星新聞記者探訪了一家位於4樓的住戶,家裡所有房間全部過火,只留下一些漆黑的殘片。儘管距離事發已經過去三個多月,但仍然能窺探當時火情的兇猛程度。居住在4樓的一位住戶向紅星新聞記者指引了受損最重的幾家住戶,「一豎列上去,火從一家燒到另一家,基本上一層挨一層,樓的空間又窄小,消防滅了一家另一家又開始燒,滅到了下午5點多」。
住戶家被燒得一片狼藉
大火何以燃燒得如此之久?紅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這與狹窄不暢的消防通道以及缺位的消防設施有著重要關係。
紅星新聞記者現場走訪了解到,起火建築物地址為酒都大道520號,名為醉美大廈,與當地鹽津街道辦相鄰,於2013年開建。建築物由5棟前後並列的住宅樓及一棟酒店樓構成,樓高11層,除酒店樓外4至11層為住宅,底部三層為連通的商業用房。
建築物一側的通道
從四周情況來看,該棟建築物背靠山壁,左側為一處圍牆包圍的巨大建築基坑,右側與鹽津街道辦相鄰,兩者間為一條不足兩米的人行通道,僅前方臨靠大道。而洪發廚具位於建築物一樓最裡側,且僅能通過地下停車場的出入通道進入。
「著火的時候,消防車就只能開到這個停車場出入通道,在火災蔓延開後,就給救援造成了影響。」冷勤說。而另一個讓救援受阻的方面在於,該棟建築物消防設施的「失靈」。「消火栓裡面根本沒有水,消防只能從外邊接水帶進來滅火」。
紅星新聞記者在探訪該棟建築時發現,事發至今大樓部分消防設施仍處於缺損狀態,在住宅受損嚴重的一個樓層,消火栓的箱板和水帶已不知去向。
在多種因素綜合影響下,這一場大火最終燃燒了8小時,波及到11層樓,自早上9時46分一直到當天下午5時30分才被撲滅。而紅星新聞記者獲得的火災調查報告顯示,大火最終造成32戶居民住宅不同程度受損,直接經濟損失400餘萬元。慶幸的是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調查報告同時提到,對於火災的引發,包括街道辦、市場監管局、消防救援大隊在內的多個單位和主要責任人均負有安全監管責任認識不清、監管不力的責任。
【巨額的賠償】
「最大受害者還要承擔全部賠償?」
12月3日,兩名從貴陽趕來的評估人員來到了洪發廚具。他們需要對洪發廚具火災現場進行勘察記錄,以便對損失作出詳盡評估。紅星新聞記者也一同進入到了這起大火的第一現場。記者看到,起火一側已經成為廢墟,大量灶具被燒毀只剩殘渣,僅有另一側擺放日用和五金用品的貨架還能看出原有的陳列模樣。
被燒毀的洪發廚具
對於此次大火帶來的損害,冷勤哽咽道:「至少有幾百萬,現在每天都有不少供貨商在找我們要貨款。」其介紹,煙罩廚具是店內的主要營業項目,而此次火災幾乎全部被毀,連同被毀的還有起火點背後緊挨著的一個庫房,「裡面全是剛剛才進回來的貨」。
而目前,除了需要應對自己的損失外,洪發廚具還需要面對多家住戶的損失賠償問題。冷勤介紹,在與街道辦多次溝通中,她和丈夫需要承擔其火災造成的400多萬元損失以及受損建築物的加固維修費用。「包括受損戶家的裝修,期間的安置費用,房內物品的賠償,以及在外邊的住宿等,但這個錢為什麼要全部由我們來承擔呢?」
冷勤在被燒毀的店鋪裡
冷勤介紹,的確是由於自己店鋪的火災導致了樓上住戶的損失,「但我們也是受害者,是別人來點的火啊,從責任來講,我們肯定有責任,也該承擔別人的一些損失和賠償,並且當時事情發生後也一直在配合處理,給受災戶拿了一部分錢,前後已經有20多萬元了,但這400多萬不應該全放在我們頭上啊」。
冷勤認為,在火災發生過程中,大樓消防設施的無法正常使用也一定程度上導致了火災的蔓延和難以及時撲救,開發商和房東也應當承擔相應責任。不過,在與開發商進行聯繫的過程中,冷勤得到的回答則是「不可能」。對於緣由,開發商表示「消防是通過了驗收的」。
被燒毀的洪發廚具
對於自己的質疑,冷勤表示,街道辦負責此事的一名主任曾表示要其「拿400萬過來,就把事化解了」。「但我們哪裡去拿這麼多錢啊。」冷勤說。在冷勤提供的一份其與該名街道辦主任的談話錄音中,紅星新聞記者留意到,確有上述言論細節。
12月4日,紅星新聞記者與冷勤一起見到了該名街道辦主任陳先生。陳主任稱,洪發廚具火災造成了幾百萬損失,但前後其只出了幾萬元,目前還是政府在拿錢處置。火災由洪發廚具引發,須由其先將老百姓的受損問題解決好,後續再經過司法程序確認責任多少,多退少補。而目前洪發廚具卻「一毛不拔」,沒有誠意。
對於具體的損失,陳主任介紹,32戶受災戶中,有7戶重災戶,家中全部燒毀,損失180餘萬元;另有25戶輕災戶,共計損失55萬餘元。另外算上這些房屋的加固費用,共計400餘萬元。「所有的損失都是通過委託評估公司進行了資產評估測算的,都是有報告的」。
陳主任稱,如果洪發廚具無法一次性拿出錢來,可以先將重災戶的損失以及輕災戶的房屋加固費用分批拿出來,其餘錢可先由政府墊付。
而冷勤則始終無法認可,「最大受害者還要承擔全部賠償?」
【爭議的罪名】
老闆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被刑拘
紅星新聞記者獲得的火災事故調查報告顯示,經司法鑑定中心的鑑定,洪發廚具當日被點燃的生物質油,其主要成分為甲醇,屬於危險化學品。該生物質油由店內員工聯繫購買,重量50斤,主要用於顧客試灶點火使用。
調查報告同時提及了此次火災事故的直接原因為,楊韜在大量可燃物堆積的店內使用明火,點燃店內灑在地上的危險化學品,最終引燃周圍可燃物,蔓延擴大成災。同時,洪發廚具未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全管理混亂。非法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對從業人員缺乏安全生產培訓和教育,火災發生時,現場員工未能第一時間正確打開滅火器,致使火災蔓延擴大。並同時建議司法機關對楊韜和洪發廚具法人代表錢洪秋追究相關責任。
錢洪秋以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被刑拘
目前,楊韜已被仁懷市檢察院以涉嫌失火罪審查起訴。錢洪秋則於10月1日被仁懷市公安局以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而刑事拘留,至今仍羈押於當地看守所。
「別人來點火燒了我們全部的心血,現在不僅要承擔全部損失,人還要被拘留。」冷勤說。
而對於錢洪秋所涉嫌的「危險物品肇事罪」,有法律人士認為,此事上升到刑事角度追究責任值得商榷。
四川縱目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柄堯表示,危險物品肇事罪主要是指違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管理規定,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中,由於過失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這裡主要強調的生產、儲存、運輸和使用四個環節。」張柄堯介紹,在該案中,當事人並不涉及生產,也不涉及運輸,同時並沒有在使用中引發火災,唯一的焦點在於儲存,「但實際上這裡的儲存主要指生產經營企業大量的儲存保管。」 不過,張柄堯同時表示,洪發廚具也確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這主要根據在這起火災事故中,各方過錯的多少來承擔相應的責任,也並不是要求其全部來承擔」。
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郭剛律師表示,在該案中,點燃大火的楊韜肯定已經涉嫌犯罪,而對於店家,其本身也是一個受損者,從刑事犯罪主體、客體、主觀方面、客觀方面的四個要件來講,暫不達到刑事犯罪的條件,「至少有些牽強」。
具體而言,郭剛表示,危險物品肇事罪主要是指,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中發生的重大事故,而該案中店家儘管不可避免存在疏忽大意的責任,但火災的引發最直接的關係是因為他人的危險行為點火引燃,火災的擴大蔓延也與消防通道的不暢或消防設備的不能正常使用有關,多種原因導致了一個結果。而可能涉及的「儲存」環節,主要是指如儲存不當引發自燃,或者儲存的過程中危險操作等情況。
「該案中,只能說生物油與火災有一定的關聯性,但不具有必然的因果關係。」郭剛說,「不過,從民事的角度來講,店家肯定是應該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存在疏忽大意的。」
郭剛同時稱,洪發廚具以及其他受損住戶也可以對點火的楊韜提起刑事附帶民事的賠償訴求。
對於警方為何會以危險物品肇事罪追究錢洪秋刑事責任,紅星新聞記者與仁懷市公安局取得了聯繫,但未獲回應,其表示,肯定是按照法律條款作出的決定。
(原題為:《被打火機點燃的大火:持續8小時燒了11層樓,受損最重的商戶被刑拘,還要賠償400餘萬》)
編輯:秦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