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一職責原則的概念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SRP:
一個類被改變的原因不能超過一個,也就是說,一個類只有一個職責,如果職責過多,代碼就會臃腫,可讀性更差,也更難以維護。其實上單一職責原則和接口隔離原則有一定的關係,接口隔離以後,職責就單一了,實現這個接口的類的職責自然也就單一了。但是接口隔離關注的是抽象層,單一職責關注的是兩者兼而有之,偏重於實現。
2、為什麼要遵守單一職責原則
1、提高類的可維護性和可讀寫性
一個類的職責少了,複雜度降低了,代碼就少了,可讀性也就好了,可維護性自然就高了。
2、提高系統的可維護性
系統是由類組成的,每個類的可維護性高,相對來講整個系統的可維護性就高。當然,前提是系統的架構沒有問題。
3、降低變更的風險
一個類的職責越多,變更的可能性就更大,變更帶來的風險也就越大,
3、如何遵守單一職責原則
合理的職責分解相同的職責放到一起,不同的職責分解到不同的接口和實現中去,這個是最容易也是最難運用的原則,關鍵還是要從業務出發,從需求出發,識別出同一種類型的職責。舉個例子:人的行為分析,包括了生理、生活和工作等行為的分析,生理行為包括吃、跑、睡等行為,生活行為包括穿衣等行為,工作行為包括上下班,開會等行為,如下圖所示:
圖1 人類行為分析示例
人類的行為分成了三個接口:生理行為接口、工作行為接口和生活行為接口,以及三個實現類。如果都用一個實現類來承擔這三個接口的職責,就會導致代碼臃腫,不易維護,如果以後再加上其他行為,例如學習行為接口,將會產生變更風險(這裡還用到了組合模式,以後會詳細說明)。
四、最佳實踐
在實際工作中,有一個經常會用到的設計模式,DAO模式,又叫數據訪問對象,裡面定義了資料庫中表的增、刪、改、查操作,按照單一職責原則,為什麼不把增、刪、改、查分別定義成四種接口?這是因為資料庫的表操作,基本上就是這四種類型,不可能變化,所以沒有必要分開定義,反而經常變化的是資料庫的表結構,表結構一變,這四種操作都要跟著變。所以通常我們會針對一張表實現一個DAO,一張表就代表一種類型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