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條碼作為商品流通的「身份證」,因其經濟、實用、高效,在全球150多個國家和地區得到普遍應用。商品條碼應用領域也從零售業向醫療衛生、物流倉儲、電子商務、食品追溯等領域發展,在不同領域得到廣泛應用。
符合標準要求的商品條碼才能暢通無阻
一個商品上印製的商品條碼能夠在15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不同領域應用都能被正確識讀,其質量必須符合商品條碼標準要求。然而在現實中,市場上流通的某些商品條碼依然沒能符合GB 12904-2008《商品條碼 零售商品編碼與條碼表示》的要求,其表現為:
不符合代碼唯一性要求
標準規定相同的商品分配相同的商品代碼,不同的商品應分配不同的商品代碼,基本特徵不同的商品被視為不同的商品。如:某糧食生產企業生產同一品牌不同重量包裝的大米,卻錯誤地使用了一個相同的商品條碼,即相同商品依據標準分配相同商品代碼,理由都是相同的大米;再如:某水餃生產企業生產不同餡的水餃,卻錯誤地分配了同一商品代碼,理由為都是水餃。企業是沒有理解標準當中對基本特徵的註解。通常情況下,商品的基本特徵包括商品名稱、商標、種類、規格、數量、包裝類型等產品特徵。
不符合標準對空白區要求
標準規定空白區的顏色與空的顏色相同,左側空白區寬度不得小於11個模塊寬度,右側空白區寬度不得小於7個模塊寬度。現實中一些包裝設計者只重視包裝的視覺美觀,將商品條碼放在過渡色上或擠在某一角落造成空白區寬度不夠,因設計不當造成商品條碼質量不合格而難以識讀。
不符合標準對商品條碼光學特性要求
商品條碼的條要求深顏色,空要求淺顏色,深顏色的條和淺顏色的空,反射光線反射強度會很大,以便於掃描商品條碼,提高首次識讀率。有的包裝設計師不了解識讀器對條空區分原理,設計的商品條碼不滿足顏色對比要求。
有的包裝設計師設計的深條、淺空是對的,可忽視了有些包裝材料是透光的,如塑料包材上設計的淺空,但因塑料透光造成淺空的反射光強度不夠,達不到標準要求。需要注意的是,某些包裝材料無法滿足商品條碼光學特性要求。如塑料包材,因透光需印白處理,且印白要達到一定厚度以減少透光、增強反射光強度;鐳射包材,因其製作出的包裝精美而得到廣泛引用,但其反射光是鏡面反射的,無法被識讀器檢測到,必須經過特殊處理才能製作出合格的商品條碼;牛皮紙製作的瓦楞紙箱,因價格低、堅韌耐用得到廣泛應用,但此種包裝材料上印製的商品條碼有可能不滿足標準對商品條碼光學特性的要求,建議採用將商品條碼印製在白色不乾膠上,再粘貼在紙箱上;精編袋包裝,應用範圍廣泛,但其表面凸凹不平,用作商品條碼載體也很難保證識讀質量。
不符合標準對商品條碼可解碼度要求
可解碼度是指條碼符號條空尺寸偏差測量值與最大允許偏差值接近的程度。在商品條碼中,兩條兩空的寬度表示1位數字值,在印刷過程中不同的印刷設備、印刷壓力、印刷物材質、油墨等多種因素都可能影響商品條碼的條、空寬度,有些材質印刷後還要有複合等二次處理過程才能出最終產品,上述因素可能會達不到商品條碼標準對可解碼度要求,可解碼度不合格的商品條碼在掃描時輕者會降低首次識別率,重者不能識讀,嚴重的會出現誤讀的發生。
不符合標準對商品條碼參考解碼要求
商品條碼兩條兩空的寬度對應其下方的數字字符,有的商品條碼符號因可解碼度低(印刷誤差大)或設計等原因造成識讀設備讀出的數字信息與下方標示的供人識別字符不一致現象,即出現誤讀,導致系統不能正常運行。
只有正確使用了商品條碼才能助力企業更好地發展,您了解了嗎?
(文章與素材來源丨中國物品編碼中心)
廣東省佛山市質量技術監督標準與編碼所
廣東省佛山市質量技術監督標準與編碼所創立於2003年,是省屬事業單位性質的研究與服務機構,主要從事標準化研究及技術諮詢、物品編碼管理與技術應用研究、商品條碼的註冊續展變更管理服務、標準符合性驗證、商品條碼質量監督檢驗、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認證管理諮詢服務、專業培訓服務、以及3C審查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