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覺得非包不可,物業卻要強拆整改?

2020-12-22 浙江6頻道1818黃金眼

陸女士是杭州餘杭區環秀府的業主,她說小區交付差不多半年了,不少業主都包了陽臺,可現在物業要進行強制拆除,她認為很不合理。

物業強制拆除封包陽臺

業主表示存在安全隱患

陸女士家的陽臺上周剛剛包好,陸女士說,包陽臺是為了杜絕一些安全隱患。

陸女士:「一方面我們的陽臺,包括公共區域的連廊,它底下都多出了一個這樣子的裝飾臺階,這個臺階因為寬度比較寬,所以不管是大人或是小孩,站上去之後都是可以直接翻越的。」

陸女士拿來捲尺進行測量,臺階的高度差不多在三十釐米,從臺階到陽臺護欄的高度是八十八釐米。

陸女士說,自己身高一米五五,站在臺階上,護欄到她腰部的位置,這樣的高度,讓她很沒有安全感。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原因。

陸女士:「後面有醫院的裝修,以及邊上工地的施工,整一個空氣品質非常差,再加上我們沿街住的鄰居,他們也是不允許包陽臺的 ,沿街的噪音直接超標的。」

不過現在,物業要對業主們包好的陽臺做拆除處理,陸女士對面單元樓一樓的一位業主家,包好的陽臺已經被拆除了。

一樓業主:「他這次過來,也沒有跟我說,就直接拆了,把我東西都拉拉走,拉哪裡去也不知道了 (你們當時包陽臺是什麼原因呢)太矮了,小孩經常爬出來 (多大一個小孩)才三歲 (三歲就能往外爬啦)對啊, 三周歲了,爬上去,奶奶我爬上去了,有一次在前面大陽臺,後來我說一定要包,小孩能爬出來怎麼辦。」

這位業主說,陽臺不包,別人很輕鬆就可以從陽臺翻進來,平時物業澆綠化的水,也會濺進家裡。記者在業主和物業籤訂的臨時協議裡看到,裡面有說到不能包陽臺。

「環秀府」經理:前期和業主進行過溝通

根據相關管理規定和協議來做整改

可業主們都表示,不包陽臺的話,實際問題太多了,而且物業強制拆除的行為,他們覺得太不近人情。那麼對於此事,物業方面會怎麼回應呢?物業的一位梁經理說,關於包陽臺這件事,有些業主同意,也有些業主持反對意見,作為物業,只能按照當時臨時管理協議中的規定來執行,要求大家一律不得封閉陽臺。

綠城服務杭州環秀府生活服務中心 梁經理:「在前期的時候,根據管理協議,站在業主的利益上,對立面進行整改的,前期我們和業主也進行了溝通,通知也都發過,在12月14號的時候,我們安排人從外面,對立面進行整改 (現在業主主要質疑的,咱們物業有沒有權利,拆業主包陽臺的門窗)首先確實我們物業來說,沒有執法權,但是我們是根據相關的管理規定和協議來做整改。」

綠城服務杭州環秀府生活服務中心 梁經理:「有權採取勸阻,制止 還有其它合法的方式進行處理 (勸阻、制止、報告業委會,以及其它合法方式進行處理,您覺得你這個行為是滿足哪一個)我覺得是這樣的,首先我們前期和業主多次溝通,我們進行了整改,我們通過自己的方式,用整改的方式這麼做的。」

現場經過溝通,梁經理表示,後續物業會諮詢街道和城管等相關部門之後,再和業主溝通後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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