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專業佔七文化佔三折算的省份
山東
藝術類分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專科批三個錄取批次。
1.本科提前批。
安排兩次志願填報,均實行以學校為單位的志願模式。
根據考生志願,關聯其填報的第一專業合格成績全部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2.本科批。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藝術類本科招生。
安排三次志願填報。統考、聯考專業(專業類)實行平行志願,均實行以「專業(專業類)+學校」為單位的志願模式,1個「專業(專業類)+學校」為1個志願,考生每次志願填報的數量不超過60個;校考專業不實行平行志願,每次只能填報1個院校志願。
統考和聯考專業遵循考生志願,關聯專業合格成績,根據綜合分數或專業分數按招生計劃1:1投檔,由高校審核錄取;校考專業關聯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合格成績全部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綜合分數計算辦法分別是:
美術類專業(使用統考成績),綜合分數按照專業成績佔70%、文化成績佔30%計算。
安徽
規定使用專業課省統考成績錄取的各批次,均採用綜合分投檔。按照藝術專業文化成績不同的權重要求,安徽省設定了兩種綜合分計算方式。
統考模塊四舞蹈、模塊五影視表演、模塊七美術與設計學類、模塊八音樂等專業,其綜合分算法是: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00+文化成績÷文化滿分×300。
重慶市
1.本科投檔排序規則如下:
美術類、播音主持類專業:按綜合成績排序確定位次,若考生排序成績相同,再按專業成績排序確定位次;若專業成績相同再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成績排序確定位次。
綜合成績=[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專業成績×70%,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2.專科投檔排序規則:
各類別均按照專業成績排序確定位次。若考生專業成績相同,再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成績排序確定位次。
河北省
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逐個依次檢索考生院校志願進行投檔。
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比較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所有成績均相同,則全部投檔。
美術、音樂(含聲樂和器樂)、舞蹈、書法學、服裝設計與表演類的院校(專業):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3+(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7,結果四捨五入保留3位小數;
廣西
投檔錄取時,使用藝術統考成績錄取的專業實行平行志願,對高考總分和相應科目藝術統考成績均上線的考生,按綜合分投檔。
綜合分計算公式為:綜合分=高考總分×30%+藝術成績×(750/300)×70%。
綜合分相同時,按相應藝術專業類別的統考成績排序,相應藝術專業類別的統考成績也相同時,按高考總分排序。
江西
美術與設計學類、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依據綜合成績(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按志願、按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檔。
綜合成績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排序(不分文史、理工類,排序方法下同):先看文化總分;總分相同,先看語文;若語文同分,則看外語;若外語同分,則看數學;若再同分,則看文綜或理綜。
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綜合成績=(文化成績×30%)+(專業成績×70%×750/450)。(執行藝術類本科二類文化線)
湖南省
藝術類平行志願組
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表演類(服裝表演)、表演類(戲劇表演)、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等專業,按綜合成績進行。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高考文化成績×30%+專業統考成績×70%」。
甘肅省
本科一批U段、本科二批W段、高職(專科)批X段分美術、書法、唐卡、聲樂、器樂、作曲、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田徑、籃球足球排球、武術體操等12個類別,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一輪投檔」的原則投檔。
即由高考成績和專業成績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後生成排序成績,按排序成績分類別從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後按位次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平行志願的自然順序從前到後進行檢索,一經檢索到計劃未滿額的學校,即向該校投檔。
美術、書法等類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排序成績=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專業課成績×70%,最終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當排序成績相同時,再按專業課、語文成績高低排序。
寧夏
高考總分分別達到寧夏藝術各類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藝術統考成績合格,分專業大類,按綜合分成績排序。
綜合分成績按全國統一高考總分佔30%、自治區藝術專業統考成績(按總分750分折算)佔70%的比例計算。
遵循考生志願,分藝術文、藝術理,按音樂學類、舞蹈學類和美術與設計學類等三個專業大類分別投檔。
按專六文四折算的省份
廣東省
音樂類、美術類和舞蹈類統考院校(專業)投檔總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課總分和術科統考分數合成的總分排序情況投檔。
總分合成計算公式為:考生總分=文化課成績×40%+術科統考成績×2.5×60%。
考生總分排序規則為:按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合成總分相同時,依照術科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術科統考成績仍相同時,按照普通高考語文、英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文科數學/理科數學科目成績依次排序。
福建省
藝術類投檔時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綜合分相同時,先按同等優先,再按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以此確定每一個考生在其群體中的位次。
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
文科藝術類按省級專業統考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
理科藝術類按照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其中,文考總分加上政策性加分不低於專科文考錄取控制分數線、省級專業統考成績不低於專科省級專業統考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才具有專科綜合分位次。
美術類投檔綜合分計算: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政策性加分)×4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60%。
天津市
美術與設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不含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照綜合分排序,綜合分折算方法如下:
美術與設計學類綜合分=文化總分×40%+專業統考成績×2.5×60%。
黑龍江省
藝術類按綜合分(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作為投檔成績,按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位次。
如投檔成績相同,按專業課成績排序確定位次;如專業課成績也相同,再按文化課成績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成績排序確定位次。
投檔成績計算公式:
投檔成績(綜合分)=(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滿分×750)×60%+文化課成績×40%。
湖北省
藝術類投檔時按綜合成績進行,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高考文化成績+優錄加分)×40%+專業統考成績×60%]×2進行投檔。
按專五文五折算的省份
北京市
北京的藝術類統考只有美術類,其投檔成績也是按綜合分排序。
綜合分計算公式為:
本科綜合分=美術統考成績/300×750×50%+高考文化課成績×50%,結果四捨五入取整數;
高職(專科)綜合分=美術統考成績/300×450×50%+高考文化課成績×50%,結果四捨五入取整數。
當報考同一所院校綜合分相同的考生人數大於該校計劃餘額時,本科將依次比較美術統考、語文、數學(文/理)、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的成績,對美術統考及文化課相關單科成績高者進行投檔,直至完成該校招生計劃。美術統考及文化課單科成績均相同的同時投檔。
高職(專科)將依次比較美術統考、語文、數學(文/理)、外語科目的成績,對美術統考及文化課相關單科成績高者進行投檔,直至完成該校該專業招生計劃,美術統考及文化課單科成績均相同的同時投檔。
上海市
平行志願段以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折算後產生的投檔成績作為投檔依據。
美術與設計學類、編導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按文化成績佔50%,專業統考成績佔50%進行折算。
如果總分相同,則按下列成績比較:
第1位序,比較專業統考成績,高者優先;
第2位序,比較語文加數學兩門合計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3位序,比較語文或數學中單科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浙江省
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本專科專業錄取,一般需根據考生高考總分(政策加分與文化總分之和)與省統考成績折算綜合分排序。
綜合分成績滿分為750分
美術、音樂類的綜合分成績=高考總分×50%+專業省統考成績×7.5×50%。
按專業成績+文化成績的省份
遼寧省
2020年起,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專業調整到「藝術類本科批」。
本科批第一階段、高職(專科)批第一階段平行志願按綜合成績投檔。
考生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考生的「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2+專業課成績(統考)」。
本科批第一階段、高職(專科)批第一階段平行志願投檔原則為:按照考生的綜合成績(保留1位小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相應的分數線以上,按招生計劃1:1比例投檔。
當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藝術(文)依次按專業課成績、語文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藝術(理)依次按專業課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後依次檢索,再根據考生填報的平行志願先後順序依次檢索,投檔到最先符合條件的一所院校。
江蘇省
藝術類投檔成績按綜合分排序。投檔綜合分=考生的高考文化課成績+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成績。
平行院校志願在投檔過程中,如總分相同,則依次按文化總分、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將這部分考生按志願全部投檔。
青海省
藝術類投檔成績按綜合分排序。投檔綜合分=考生的高考文化課成績+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成績。
按專業分排序錄取的省份
四川省
除編導類專業外,學校招生章程中沒有明確藝術體育類錄取排序原則的,統一按專業成績總分排序審錄。
專業成績總分相同時,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成績。
編導類專業是按文化成績總分排序審錄,文化成績總分相同時,比較專業成績總分,如專業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成績確定考生位次。
貴州省
根據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績位次排序,文化成績位次相同藝兼文考生優先。
要注意的是,貴州省雖然是按統考專業成績投檔,但本科文化控制線相對較高,是按文理科二本線80%的比例劃定。
陝西省
陝西省明確規定,各藝術類專業均不得採取將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各自按一定比例折算形成綜合分的方式排序錄取。
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專業及其他藝術類專業(除播音編導類專業外),錄取規則為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海南省
藝術類統招(非「校考」)考生的投檔成績為:分別以考生的美術或書法、聲樂、器樂、舞蹈、播音與主持等專業考試成績作為投檔成績。
如果專業成績相同,則按投檔成績重新進行排序;如投檔成績仍相同時,則按文史類的排序規則重新進行排序。
投檔的前提是,考生的文化課成績達到規定分數(本科分數線為本科A批文史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專科分數線為高職專科批文史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
按多種方式錄取的省份
雲南省
雲南省藝術類專業平行志願錄取排序成績有以下六種計算方式,院校在編制計劃時每一個招生專業對應其中一種計算排序成績方式。
1.按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2.按文化成績(含照顧分)排序從高到低錄取;3.按照文化成績加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4.按照文化成績(含照顧分)50%(折合成50分)加專業成績50%(折合成50分)排序從高到低錄取;5.按照文化成績(含照顧分)70%(折合成70分)加專業成績30%(折合成30分)排序從高到低錄取;6.按照文化成績(含照顧分)30%(折合成30分)加專業成績70%(折合成70分)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排序中出現計算結果相同時,按專業分從高到低排序;如專業分相同,則按超出該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線的分值排序;
如果超出該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線的分值相同,則按文化總分(不含照顧分)、語文、數學、綜合、外語各項成績依次、逐項比較,並按比較結果排列出先後順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則按同分數考生處理。
內蒙古
藝術類投檔排序有4種方式:
1.按文化課總分(含政策性加分)排名;
2.美術、音樂、編導類統考成績或其他藝術類聯考成績(以下簡稱專業課分數)排名;
3.按文化課總分40%+專業課分數60%排名;
4.按文化課總分60%+專業課分數40%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