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2月16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12月16日在政府總部舉行副局長和政治助理宣誓儀式,全體12位副局長和14位政治助理在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見證下,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香港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16日在政府總部舉行副局長和政治助理宣誓儀式,全體12位副局長和14位政治助理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中)見證下,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根據香港基本法,香港特區政府的公務人員必須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副局長和政治助理是政治委任官員,須遵行政府的決定並對此承擔集體責任。他們除協助司局長處理各方面的政治工作外,副局長在相關局長暫時缺勤時更會代理其職責。
特區政府發言人說,副局長和政治助理宣誓擁護香港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就他們的責任許下莊嚴的承諾,向社會真切體現他們對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區的忠誠和承擔,將增強公眾對政治委任官員的信心,意義重大。
除政治委任官員外,公務員事務局於今年10月發出通告,要求所有在今年7月1日或之後加入特區政府的公務員宣誓或籤署聲明,作為聘用條件的一部分。公務員事務局會在短期內公布有關要求現職公務員籤署聲明的具體安排。常任秘書長及部門首長的宣誓儀式將於12月18日舉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六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籤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