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筍思 十點人物誌
作者 | 筍思
十點人物誌原創
上周《乘風破浪的姐姐》,阿朵帶領的復活團表演了蔡依林的《玫瑰少年》。
哪朵玫瑰沒有荊棘
最好的報復是美麗
最美的盛開是反擊
別讓誰去改變了你
你是你或是妳都行
會有人全心的愛你
歌詞很勵志,姐姐的表演很精彩,但只有了解這首歌背後的故事,你才會懂得它的深意。
玫瑰少年,浪漫的稱呼下,是曾經受盡凌辱的尊嚴,和一個男孩逝去的生命。
2000年,中國臺灣屏東縣,國中男孩葉永志15歲。
在媽媽陳君汝眼裡,兒子是上天賜予她最溫柔的禮物。
永誌喜歡玩炒菜遊戲,每天晚上會做好飯,等媽媽下班回來吃;他還會幫媽媽洗頭按摩,心疼媽媽又長出了白頭髮。
葉媽媽身邊的朋友都特別羨慕她:「你一個孩子,勝過我們三個小孩!」
是啊,和許多親子關係有問題的家庭相比,葉媽媽覺得自己真的太幸福了。
但這微小的幸福,在2000年4月20日這天消散了。
那天上午,就讀於高樹國中三年級二班的葉永志,正在上他最喜歡的音樂課。臨下課前5分鐘,他舉手申請去上廁所,老師同意了。
老師絲毫不奇怪永志的舉動,因為他總是在上課的時候去廁所。
但這一次,永志再也沒能回到教室。
很快其他學生就發現,永志倒在了廁所積水的地上,鼻子和嘴巴都在不停往外流血。
驚慌失措的師生將他送去醫院,但為時已晚。隔天凌晨,永志因搶救無效去世。
早上還好好的孩子,怎麼突然說沒就沒了呢?得知噩耗的葉媽媽悲痛欲絕,去學校討要說法。
校方解釋,因為葉永志患有心臟病,在廁所突然病發,導致了他的意外死亡。
在未報案的情況下,學校還擅自將廁所裡的血跡衝刷乾淨,企圖逃避責任。
學校的回答和行為讓葉媽媽憤怒——兒子有沒有病、身體情況如何,誰能比當媽媽的更清楚呢?
「從小到大,你看他的健保卡,有沒有看過這一科!」
為了弄清真相,還永志一個公道,葉媽媽忍痛同意解剖屍體,來證明兒子沒有心臟病。
但兩個月之後,屏東地方法院還是判決:校長、總務主任、庶務組長三人無罪。
葉媽媽當然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她只是想知道,兒子的死,究竟該由誰來負責?
這個幹了大半輩子農活的農婦,決定繼續上訴。
而隨著調查的深入,她發現了關於兒子永志更多的秘密。
葉永志看起來和別人有些不同——
他不喜歡男孩們的遊戲,不喜歡汽車玩具,喜歡編織、做菜;他是學校合唱團唯一的男生,聲音很尖很高;他講話細聲細氣的,還會時不時翹起蘭花指。
這些事情,葉媽媽陳君汝都是知道的。
她還記得,葉永志在國小三年級的時候,就有老師找她反映:你兒子就喜歡做女孩子做的事情,快帶他去看醫生。
於是葉媽媽真的帶著永志去了心理診所。醫師經過一番檢查之後,鄭重地告訴她:「你兒子非常正常,覺得他不正常的人,才是有問題的。」
醫師的建議讓葉媽媽放下了心,她決定尊重兒子的喜好,讓他按自己的意願成長。
但她不知道的是,兒子正因為這些「不同」,在學校遭受欺辱。
永志為什麼總是要等到上課才去廁所?
後來才有人告訴葉媽媽,因為永志氣質陰柔,一群男生會把永志圍在廁所,強行脫下他的褲子,「檢查」他是不是男生。
從教室到廁所短短的一段路,積累著永志短短一生的恐懼。
他只敢在上課時間去廁所,或者使用教職工廁所。
「永志沒有尿尿的權利,就是這樣逼死他的。」葉媽媽說。
在平時,班裡強壯的男生還會捉弄他、嘲笑他,讓他代寫作業。永志不敢不寫,寫又寫不完,每天都生活在痛苦和恐懼之中。
他曾經尋求過幫助,寫紙條給媽媽,上面寫著「媽媽你要救我,有人要打我」。葉媽媽去找老師反映情況,學校卻沒有給出任何處理。
不僅不以為意,學校主任甚至還將過錯怪罪到永志頭上:
「他的行為導致有些男生看了不習慣,因此兩方面都有問題。如果輔導的話,他就會改……」
至於強行脫褲子的行為,校方卻覺得,「這並不是很過分」、「男生只是好奇而已」。
偵辦此案的警局局長的態度則是:「葉永志比較娘娘腔,事情鬧大了,對家屬也不好,最好淡化。」
事發一年後的2001年8月21日,高雄法院維持了一審的無罪判決。
在庭訊時,有個法官甚至非常不禮貌地說:「性別平等這什麼東西,很時髦喔!」
外界的漠然,讓葉媽媽憤怒又無助。
原來,殺死永志的,不僅僅是一場意外,還有同學的霸凌,老師的冷漠,學校的不作為,以及法律的不公。
我絕對不服!——這是葉媽媽在判決下來後的第一反應。
母親的強大總是異於常人。
多年來,葉媽媽陳君汝一次次站上法庭,一次次揭開傷疤,把事情的經過講了一遍又一遍,只求為孩子討回公道。
最難過的時候,她一天要哭幾十次,洗澡時用頭撞牆,才能宣洩心中的不滿。
好在,隨著葉永志的案件被廣泛報導,越來越多人站到了葉媽媽這邊。
臺灣兩性委員會專門兩次來到屏東縣,訪談了葉永志的家人、同學、學校行政主管、老師、醫師等人,深入調查這起事件。
許多教育人士和社會組織,也為葉媽媽的申訴提供了幫助。
葉永志的犧牲,喚醒了大眾對性別平等教育和校園霸凌現象的重視。
當時,臺灣省的《兩性平等教育法》正在起草。放在以前,絕大多數人都認為,所謂性別平等,就是解決針對女性的性騷擾和性侵害。
但葉永志事件發生之後,這部法案改名為《性別平等教育法》,並有了明確的法條規定:
「任何人不因其生理性別、性傾向、性別特質或性別認同等不同,而受到差別之待遇。」
性別,從此不止是男女兩性。
在這個世界上,也不止有一個葉永志。葉媽媽的勇敢,讓他們灰暗的生活有了一絲曙光。
曾經有一個高中生寫信向她傾訴,信中他說,能活到今天是一種奇蹟,因為有多少人不堪承受歧視而自殺、跳樓。
「他們有罪嗎?我要救這樣的小孩。如果我站出來能救這些人,我真的願意!」
葉媽媽的堅持,已經不只是為了兒子,也是為了更多像永志那樣遭受著性別霸凌痛苦的人。
2006年,高雄地方法院終於判決,高樹國中校長、總務主任、庶務組長三人因過失致人於死,分別判處五個月、四個月、三個月有期徒刑。
法院認定,校方沒有及時維修學校廁所水箱,引發地面積水,未能給學生營造一個安全的環境,最終導致了葉永志滑倒、頭部撞擊地面致死。
面對這遲來的正義,葉媽媽並沒有表現得如預期般欣喜激動。
她只是在判決結束後,說了一番意味深長的話:
我知道,學校校長他們可能不是故意的,我也不想害他們沒有回頭路。
我現在也不會很高興,怎麼告都是輸,因為我的孩子也不能再回來。可是如果我不繼續,怎麼能夠讓所有的學校了解公共廁所的安全?
還有像永志這樣的孩子,一直都是隱藏在黑暗的地方被欺負,我救不了我的孩子,但是我要救其他人的孩子,救弱勢的小孩。
葉永志事件,沒有勝利者,雙方都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唯一被彰顯的,是社會的正義。
在判決結束後,臺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出版了《擁抱玫瑰少年》,記錄葉永志事件,探討性別教育的含義;
2007年,臺灣教育機構拍攝紀錄片《玫瑰少年》,並在2009年入選高中教材;
2015年,歌手蔡依林把葉永志的故事搬上演唱會舞臺,呼籲大家善待與包容那些「與你不一樣的人」,因為「不一樣又怎樣」;
三年之後,她繼續為性別議題發聲,與五月天阿信共同創作了《玫瑰少年》這首歌,並因此獲得2019年金曲獎年度歌曲。
在發表獲獎感言時,蔡依林說:
「葉永志提醒了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可能成為某種少數,所以更應該用同理心去愛身邊的人。
這首歌獻給葉永志,也獻給曾認為沒有機會、選擇的你。而你,一定要記得支持、選擇你自己。」
如今,葉永志去世20年了,推動性別平等、反對校園霸凌的道路依然漫長。而葉永志的媽媽陳君汝,至今還在為性別平等呼號奔走。
當年的男孩如果還活著,應該長成了一個35歲的溫柔大人。
真想能穿越回2000年,把《玫瑰少年》的這句歌詞送他:
「生而為人無罪,你不需要抱歉。」
圖片來自網絡,封面圖來自電影《無人知曉》。
參考資料:
1《擁抱玫瑰少年》
2.紀錄片《玫瑰少年》
3.紀錄片《不一樣又怎樣》
2.方圓雜誌《玫瑰少年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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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15歲的玫瑰少年之死,和一位母親的20年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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