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惡!7人犯罪團夥非法獵捕、收購、出售野生灰鼠、花慄鼠36606隻

2020-12-20 法制網

吉林省磐石市森林公安機關經過縝密偵查,打掉一個以劉某某為首的7人特大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團夥,該團夥於2015年4月至2017年5月間,以營利為目的,明知野生灰鼠、花慄鼠系國家保護動物,還非法獵捕、收購、出售野生灰鼠、花慄鼠共計36606隻,非法獲利近10萬元。

近日,磐石市法院公開審理此案,有6名被告人得到法律應有懲罰。

群眾舉報有人販賣大量松鼠

2017年5月12日,磐石市興隆川森林公安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在吉昌鎮磚廟村,女村民劉某某家中有100多隻松鼠,可能準備出售。

接到線索後,民警立即開展調查。為防止「打草驚蛇」,辦案民警把警車停在遠處的樹林中,由兩名民警著便裝到劉某某家中探查情況。

在劉某某家中,辦案民警發現大量用竹籠裝存的野生灰鼠以及抓捕用的套竿。當民警問其來源時,劉某某支支吾吾。同時,辦案民警還發現正在餵食灰鼠的沈某某。當日,辦案民警在劉某某家中共查獲待售野生灰鼠232隻。並將犯罪嫌疑人劉某某、沈某某帶回公安機關進一步核清事實。

兩名嫌疑人消極對抗調查

在公安機關,訊問工作起初並不順利。劉某某始終沉默不語對抗調查,沈某某一問三不知,訊問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此時,走訪調查的民警傳來信息,劉某某從2015年就開始從事收購、販賣野生灰鼠和花慄鼠的「生意」,有人定期給她供應,同時劉某某還有自己的銷售渠道。另據知情群眾反映,劉某某在近3年時間裡,「生意」很好,賣了很多隻野生灰鼠和花慄鼠。

根據群眾反映的情況,辦案民警立即召開案件分析會,會上,民警確定,必須以查到劉某某收購、銷售野生灰鼠和花慄鼠記帳本為切入點,作為案件偵破突破口開展偵查工作。

一本帳掀開販賣野生動物的罪惡謎團

辦案民警加大訊問力度,對劉某某和沈某某不斷出示已經掌握的證據。最終,劉某某交代了帳本存放處,上面詳細記錄著收購、販賣野生動物的交易信息。

據了解,劉某某原來在吉昌鎮開了一家飯店,因經營不好生意慘談。2015年年初,她在市場看到有人販賣野生松鼠,又通過網絡得知,有很多人購買當寵物飼養或放生。她想,自己家村莊和周邊山林內就有大量野生灰鼠和花慄鼠,如果把它們抓住賣掉可是一筆好「買賣」。於是她開始從事野生動物收購販賣的勾當。劉某某從此時開始,單獨從他人手中以每隻50元至60元價格收購野生灰鼠,每隻6元至12元的價格收購花慄鼠。

經過長期細心「經營」,她的客戶群越來越穩定,3年的時間裡不斷有新的賣家和買家出現,為此,她還僱用同村的「好姐妹」沈某某幫助飼養這些非法收購的野生動物。在此期間,劉某某所收購的野生動物除少量賣給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外,以劉某某為中心集非法獵捕、非法收購、非法出售的犯罪鏈條已經幅射到北京、天津、哈爾濱、大連等多個城市,兩年多的時間出售3.6萬餘只松鼠。

1人在逃其他6人均領刑

2017年5月12日,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和沈某某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經吉林市森林公安局依法批准刑事拘留。

經過警方認真對帳本進行梳理,從中發現劉某某於2015年至2017年5月期間,先後多次從農民熊某某、顧某某、房某某、任某某四人手中收購野生灰鼠和花慄鼠共計3544隻,收購金額人民幣58396元。犯罪嫌疑人熊某某等人先後被抓獲,但任某某在逃,已經被警方列入網上逃犯。

2017年11月16日,該案由磐石市人民檢察院向磐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近日,磐石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了此案,被告人劉某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一萬元;被告人張某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一萬元;被告人沈某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一千元;被告人熊某某、顧某某犯非法狩獵罪各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被告人房某某犯非法狩獵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至此,除任某某在逃外,其餘6名被告人均已得到法律公正判決。

相關焦點

  • 一本帳掀開一個特大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團夥
    近期,磐石市森林公安機關經過縝密偵查,打掉了一個劉某某為首共計七人的特大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團夥,該團夥於2015年4月至2017年5月期間,以營利為目的,明知野生灰鼠、花慄鼠系國家「三有」保護動物,非法獵捕、收購、出售野生灰鼠、花慄鼠共計36606隻,獲利近10餘萬元。
  • 大連公開審理非法獵捕出售珍貴野生動物案
    8月10日、13日,大連長興島人民法院依法對16名被告人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非法出售珍貴野生動物一案通過網際網路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據介紹,這是我國建國以來最大的鰭足類海洋動物盜獵案。該案件共涉及42名被告人,7家被告人單位,分為三個案件審理,第一部分為獵捕部分,涉及16名被告人;第二部分為收購運輸出售部分,涉及11名被告人;第三部分為收購部分,涉及7家被告單位,15名被告人。
  • 獵捕、殺害、收購……兩高兩部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犯罪
    兩高兩部表示,制定《意見》,是為依法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犯罪,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有效防範重大公共衛生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意見》明確,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獵捕、殺害野生動物的犯罪行為,從源頭上防控非法野生動物交易。
  • 獵捕、收購、食用都違法!兩高兩部發文嚴懲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犯罪
    北京商報訊(記者 陶鳳 王晨婷)12月24日,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關於依法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犯罪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明確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獵捕、殺害、收購、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等犯罪行為,從源頭上防控非法野生動物交易。意見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 兩高兩部: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獵捕、殺害野生動物犯罪
    中新網12月24日電 據最高法微信公眾號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日前印發《關於依法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犯罪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自下發之日起施行。《意見》提出,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獵捕、殺害野生動物的犯罪行為,從源頭上防控非法野生動物交易;依法嚴厲打擊以食用或者其他目的非法購買野生動物的犯罪行為,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
  • 以案釋法|海東五男子獵捕出售旱獺被判刑
    法院查明,2019年10月至11月期間,被告人馬某某、楊某文、楊某武與被告人何某某、袁某某分別預謀由馬某某等三人獵捕旱獺,何某某、袁某某各自承諾收購獵捕的旱獺,並提供裝旱獺的鐵籠等。後馬某某等三人先後在互助縣北山國家森林公園巴扎鄉、加定鎮等地獵捕旱獺82隻,出售給何某某50隻,袁某某19隻。
  • 臨安3人非法獵捕野生動物被逮捕
    檢察官遠程審訊犯罪嫌疑人記者從省檢察院了解到,2月9日,杭州市臨安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依法從嚴從快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張某甲、王某某和張某乙。經查:2020年1月31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張某甲、王某某、張某乙經事先預謀,一同前往杭州市臨安區太湖源鎮射幹村山上一處竹林,採用布設鳥網、播放鳥鳴聲誘捕的方式獵捕野生鳥類,獵捕到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松雀鷹1隻。根據省檢察院關於涉疫情刑事案件辦理工作的相關規定,案發後,臨安區檢察院指定檢察官依法提前介入,就固定作案工具、查清其他犯罪事實等方面引導偵查取證。
  • 「以案釋法」海東五男子獵捕出售旱獺被判刑
    法院查明,2019年10月至11月期間,被告人馬某某、楊某文、楊某武與被告人何某某、袁某某分別預謀由馬某某等三人獵捕旱獺,何某某、袁某某各自承諾收購獵捕的旱獺,並提供裝旱獺的鐵籠等。後馬某某等三人先後在互助縣北山國家森林公園巴扎鄉、加定鎮等地獵捕旱獺82隻,出售給何某某50隻,袁某某19隻。
  • 海南警方破獲一起特大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案
    近日,根據公安部「崑崙2020」專項行動部署要求,在海南省公安廳直接指揮下,省公安廳海岸警察總隊(籌備組)和海口市公安局抽調精幹警力組成聯合專案組,在海南省農業農村廳、瓊海市公安局,總隊(籌備組)瓊海、萬寧支隊的協助配合下,2020年7月2日,專案組成功破獲「511」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
  • 獵捕青蛙也被抓?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陽山一男子被判刑
    野生動物可不能隨便抓,隨意獵捕、出售均有可能觸犯刑法。日前,陽山法院審結一起非法獵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被告人丘某犯非法獵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 非法獵捕野生鳥類6萬餘只,獲刑二年零十個月!
    9月29日,由伍某帶領楊某四、楊某明、梁某從嶽池縣石埡鎮分水嶺村出發,到達資陽市雁江區伍隍鎮白坡村捕鳥地點,在魏某的幫助下使用鳥網及電子誘鳥器等工具非法獵捕野生鳥類。2019年10月至11月期間,被告人魏某與伍某、楊某四、楊某明、梁某非法獵捕野生鳥類共計6萬餘只。被告人魏某以死鳥0.6元/只的價格進行收購,伍某另按0.1元/只提成,被告人魏某再將收購的野生鳥類以每隻1.2元左右的價格出售,非法獲利3萬餘元。案發後,前鋒區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隊在魏某的住所查獲大量狩獵工具及鳥類死體。
  • 唐山市「9·23」「10·10」非法狩獵、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偵破紀實
    不打掉非法收購、出售環節,非法獵捕行為就難以根除,破壞野生鳥類資源的違法犯罪隱患就會始終存在。為此,在2017年組織開展「金網」專項行動中,省森林公安局聚焦唐山、秦皇島等重點地區,要求當地森林公安和林業綜合執法部門在繼續嚴打非法狩獵行為的同時,切實加大對非法收購、出售野生鳥類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著力搗網絡、打鏈條、拔根源。
  • 廣州從化警方偵破非法收購、獵捕瀕危野生動物案件
    查獲疑似野生動物(央廣網發 警方供圖)央廣網廣州9月12日消息(記者鄭澍)自開展集中打擊整治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以及「颶風2020」專項行動以來,廣州從化警方加大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
  • 海南破獲一起特大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案
    近日,根據公安部「崑崙2020」專項行動部署要求,在海南省公安廳直接指揮下,省公安廳海岸警察總隊(籌備組)和海口市公安局抽調精幹警力組成聯合專案組,在海南省農業農村廳、瓊海市公安局,總隊(籌備組)瓊海、萬寧支隊的協助配合下,2020年7月2日,專案組成功破獲「511」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
  • 廣州從化警方偵破一起非法收購、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
    自開展集中打擊整治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以及「颶風2020」專項行動以來近日,從化警方快速偵破一起非法收購、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收繳疑似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褐翅鴉鵑(標本,死體)1隻、國家三有保護動物八哥(死體)2隻。
  • 海南警方破獲一起特大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案
    、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案。據統計,該案系近年來海南省破獲的最大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案。、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玳瑁製品等違法犯罪行為。共抓獲王某金、王某暢、符功某等犯罪嫌疑人10名(其中,現場抓獲7人,規勸3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搗毀隱匿在瓊海、萬寧等地的5個非法收購、買賣、運輸瀕危野生玳瑁及其製品窩點。
  • 非法獵捕野生動物會被立案查處
    9月30日,民警在工作中發現,有人在高橋鎮高橋村馬鞍山村民小組使用電擊工具獵捕野豬的違法行為,便立即對現場展開調查。經查,9月,高橋鎮高橋村村民曾某某在未辦理狩獵相關手續的情況下,使用電擊工具分三次在高橋鎮高橋村馬鞍山村民小組巖羊地處獵捕野豬6頭。其行為涉嫌禁獵期內使用禁用工具獵捕野生動物,大關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依法進行立案查處。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 非法獵捕野生鳥類 四名男子被判刑罰
    吉安法院網訊 近日,新幹縣人民法院以曾某飛、曾某順、凡某某、謝某平四人犯非法狩獵罪,分別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八個月,共同賠償因非法獵捕15隻鳥類給國家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5200元。這是該院首例非法狩獵野生動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 這種龜,非法出售或收購1隻即可構成刑事犯罪!
    數月前,寧德市蕉城區查獲了一起特大的販賣野生動物案件,涉案的吳某某、黃某某夫妻倆非法收購、出售野生陸龜達到一百多隻。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非法出售、收購這種野生陸龜一隻就構成刑事犯罪,如此大量的輻射野生陸龜,吳某某夫妻二人是從哪裡弄來的呢?寧德蕉城區人民檢察院通過偵查發現他們倆有一個上家。很快,公安機關鎖定了一夥在莆田市仙遊縣由林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組成的走私犯罪團夥。
  • 今天說說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今年7月,當事人有事回老家,就被森林公安給拘留了,給出的罪名就是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隨即也就被逮捕了。這個案子涉及到以下幾個問題。1、什麼是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2、該罪的犯罪構成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