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區嚴查在職教師有償補課
為有效遏制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家教問題,狠剎有償補課不正之風,近日,路北區教育局召開了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專項整治大會,下發了《路北區教育局關於2020年深入開展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在全區集中開展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專項整治。
路北區教育局將採取有力措施嚴厲查處全區各中小學校在職教師組織、參與的任何形式的有償補課行為,下發《致家長的一封信》,講明堅決懲治有償補課的態度,引導家長不參加有償補課。各校(園)將按照教育局的要求和部署,有力有效地開展好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營造風清氣正的路北教育,打造出唐山市乃至河北省的路北教育新名片。
同時,路北教育局將全面開設名師網上課堂,組織各級名師、骨幹教師錄製「空中課堂」,實現區域優質資源共享,讓學生不用花一分錢就可以聽到名師、骨幹教師授課。
為維護風清氣正、尊師重教的教育生態,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門要求,7月21日,遵化市教育局召開了有償補課暑期專項整治工作會議。
會議指出,在今年特殊形勢下,開展有償補課暑期專項整治行動,既是落實上級相關文件要求,又是為確保全市疫情防控持續穩定和教育教學不斷提質提供堅實保障。並就從嚴從實開展好此次專項整治行動,提出了三點要求:一要認清形勢,思想站位再提高。師德師風是教育之魂。不論是從國家層面,還是從地方要求,師德師風整治都已成為教師隊伍建設的第一要務和第一標準,抓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已經成為政治任務。二要壓實責任,部署落實再細緻。總校長是本鄉鎮在職教師有償補課整治工作的監管第一責任人,各中小學校長是本校在職教師有償補課整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包領導負直接監管責任。各單位的警示教育要再強化、整治氛圍要再濃厚、監督網絡要再織密、制度建設要再加強。三要嚴肅問責,絕不姑息零容忍。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師德考核、年終考核、評優獎先、職稱評聘等將受到嚴重影響,還會受到黨政紀處分。對監管不力的教育幹部還要給予調離崗位、降職、免職等組織處理。
會議就如何摒棄有償補課等違反師德師風行為、塑樹教育工作者應有形象,提出了三點要求:一要知敬畏。幹部教師要時刻清醒記得是組織和人民賦予了你權力,要時刻心存敬畏,確保權力為人民服務,為教師服務,為學生服務。二要存戒懼。幹部教師要心存警惕畏懼之心,要時刻築牢思想防線,恪守師德師風規範,始終做到慎獨慎微、慎始慎初。三要守底線。幹部教師要恪守嚴禁有償補課相關制度規範的底線,做好本職、切勿逾越。同時,告誡廣大幹部教師要以此次有償補課暑期專項整治行動為契機,進一步錘鍊過硬作風,依法從教、規矩從教、廉潔從教,營造好風清氣正的遵化教育隊伍形象。
會議結合《遵化市教育局關於深入開展集中整治在職教師有償補課暑期專項行動的通知》,就此次專項行動的整治目標、整治內容、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解讀。
為深化落實此項工作,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氛圍,遵化市教育局真誠歡迎您通過以下方式進行監督舉報,同時,呼籲社會各界一起行動起來,為打造清朗的教育環境,為孩子營造健康快樂成長空間而共同努力。
遷安市教育局
在職教師有償補課行為處理辦法
(2020年7月1日修訂)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教育系統行風與師德師風建設,規範教師從教行為,維護風清氣正、尊師重教的良好教育生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和制度規範,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所稱教師是指本市範圍內公辦中小學校(園)及派到其它教育機構工作的在編或在職教師(含人事代理教師、合同制教師和勞務派遣教師)。
第三條本《辦法》中有償補課的界定:教師從事以中小學生、幼兒為對象,以國家課程標準規定的教學課程為具體內容而進行課外輔導、補習並獲取經濟利益,以及私自到教育機構從事兼職、兼課、作業輔導等有償教學活動,或為其它教育機構、個人推薦生源、接受課業輔導等有償服務行為。
第四條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從事有償補課:
(一)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等場所進行課外輔導、補習活動並從中獲利的;
(二)在學校辦公室、教室、宿舍等場所進行課外輔導、補習活動並從中獲利的
(三)在社會培訓機構中兼職、兼課並從中獲利的
(四)利用職務之便為其他教師、學校或社會培訓機構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並從中獲利的;
(五)為學生提供家庭寄宿式輔導、補習活動並從中獲利的;
(六)利用網絡開辦以教學課程為內容的教學網站、手機APP服務平臺或以其它網絡方式為學生提供教學服務並從中獲利的
(七)有上述行為之一雖未從中獲利,但事先未向學校報告並在教育局申請備案的
(八)其它按照規定應當認定為有償補課行為的。
第五條經查實1次有償補課行為的教師,給予記過處分;一年內經查實2次有償補課行為的教師,給予降低崗位等級處分一年內經查實3次有償補課行為的教師,給予解除聘用合同或開除處分。
此外,根據幹部管理規定另作以下處理:
(一)在全市教育系統予以通報,並勒令退回全部違規所得;
(二)本年度業績考核等次為「不合格」,免發三年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精神文明獎;
(三)在市區(鎮鄉所在地)範圍內學校任教的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立即調出市區(鎮鄉所在地)範圍任教;農村學校任教的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立即調出所在鎮鄉,並不安排在鎮鄉所在地學校任教;
(四)取消三年內所有評優評先資格
(五)三年內不得參加職稱評審和晉升專業技術職務;
(六)特級教師、骨幹教師、名師、名校長、優秀教師等榮譽獲得者被核實參與有償補課的,由教育局按程序報請相關部門撤銷其榮譽稱號,並取消其相關待遇
(七)從事有償補課一次性超過20名(含20名)學生的,給予解除聘用合同或開除處分。
第六條對經查被認定為本校教師從事有償補課行為的學校和相關負責人,實行責任追究:
(一)年度內發生1起有償補課的,取消所在單位精神文明類評優評先資格,對所在學校校長進行誡勉談話,並責令寫出書面檢查。違紀查處情況在全市教育系統內通報;
(二)年度內發生2起有償補課的,取消所在單位當年所有評優評先資格,對所在學校校長給予黨內警告或警告處分,對學校分管副校長給予誠勉談話,違紀查處情況在全市教育系統內通報:
(三)年度內發生3起及以上有償補課的,取消所在單位當年所有評優評先資格,對所在學校校長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或記過處分,同時予以免職。對學校分管副校長給予黨內警告或警告處分。違紀查處情況在全市教育系統內通報;
(四)科級學校發生有償補課的,根據幹部管理權限對學校相關領導報請上級有關部門給予相應處理。
(五)被查實的本校教師有償補課行為,是校(園)長主動提供有償補課行為線索的,對學校和相關負責人免於上述追究。.
第七條 對有從事有償補課行為的學校,屬鎮鄉校(園)的,對所在鎮鄉中心校實行責任延伸追究:
(一)年度內發生1起有償補課的,對所在鎮鄉中心校校長誡勉談話,取消所在中心校當年精神文明類評優評先資格,在全市教育系統內通報;
(二)年度內發生2起有償補課的,給予所在鎮鄉中心校校長黨內警告處分或警告處分。取消所在中心校當年所有評優評先資格,在全市教育系統內通報
(三)年度內發生3起及以上有償補課的,給予所在鎮鄉中心校校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或記過處分取消所在鎮鄉中心校當年所有評優評先資格,在全市教育系統內通報;
(四)校(園)長主動提供本校教師有償補課行為線索的,對學校和相關負責人免於上述追究。
第八條全市各校要切實承擔有償補課治理的主體責任,加強對治理有償補課的宣傳教育,採取有力舉措,層層傳導壓力、層層壓實責任。對在治理有償補課中責任傳導不到位、工作不力的,按第六條、第七條之相關規定加重一檔處罰。
第九條處分的從輕、從重處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輕處理:
(一)認錯態度良好,積極配合調查,主動如實交代有償補課行為的;
(二)主動採取措施,有效避免社會不良影響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處理:
(一)教師在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以輔導補習等方式收取費用的;
(二)隱匿、偽造或銷毀有償補課證據的;威脅、誘導他人作偽證的;
(三)誘導、蠱惑、強迫學生參與有償補課的;打擊報復不參與有償補課學生的;
(四)面對事實,百般抵賴,以對抗方式拒不配合調查的;
第十條各校要全面建立教師誠信檔案,每位教師每學年必須籤訂《廉潔從教承諾書》,相關情況分年度記入個人檔案,並作為今後晉級晉職和評優評先的重要參考和依據。
第十ー條本辦法由遷安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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