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青島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發布通知,為促進消費回補和潛力釋放,根據青島市政府《「2020青島百日萬店消費季」活動方案》,決定開展「單單有喜、期待驚喜」有獎發票活動,向消費者提供普惠性消費補貼。
一、活動時間
2020年3月23日起至6月30日止。
二、活動範圍
消費者在青島市行政轄區內餐飲住宿、零售、文化娛樂、體育健身、旅遊休閒5個行業的商家消費100元(含)以上,且取得青島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實行憑發票兌獎活動。
三、活動方式
有獎發票活動分為兩個板塊。
第一板塊為即開即獎。消費者在以上5個行業消費100元(含)以上且取得青島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單單有獎。消費者可通過支付寶掃描發票二維碼,經系統查驗後,獎金自動充入消費者支付寶帳戶。
目前正在進行發票兌獎系統測試,消費者在3月23日至4月5日期間取得的發票,可從4月5日起至6月30日掃碼兌獎;4月5日之後取得的發票,可在6月30日前隨時掃碼兌獎。
第二板塊為集中抽獎。消費者於3月23日至6月30日期間,在以上5個行業消費100元(含)以上且取得青島增值稅普通發票的,自動參加集中抽獎活動。屆時通過公開抽獎方式確定中獎者,中獎結果通過媒體公開發布。集中抽獎於7月份進行,具體抽獎規則另行公告。
四、獎勵標準
(一)即開即獎。對參加有獎發票活動的5個行業,實行「分類分檔」獎勵。
——餐飲住宿業
單張發票金額100元(含)~500元的,獎勵5元~15元;
單張發票金額500元(含)~1000元的,獎勵15元~30元;
單張發票金額1000元(含)以上的,獎勵30元~50元。
——零售、文化娛樂、體育健身、旅遊休閒業
單張發票金額100元(含)~500元的,獎勵2元~10元;
單張發票金額500元(含)~1000元的,獎勵10元~20元;
單張發票金額1000元(含)以上的,獎勵20~40元。
(二)集中抽獎。設一、二、三等獎,其中,一等獎1名,獎勵50萬元;二等獎15名,每名獎勵10萬元;三等獎40名,每名獎勵5萬元。所得獎金由獲獎者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五、商品退貨處理
消費者開具發票且領取獎勵後又退貨(含部分退貨)的,退貨前應確保支付寶帳戶餘額大於等於已領取的獎勵金額。退貨後,由支付寶平臺將消費者已領取的獎金原渠道扣回。
六、其他事項
1.參加活動的青島增值稅普通發票,購買方名稱應為「個人」。
2.商家存在拒絕向消費者提供發票、提供虛假發票、虛開發票等行為,以及消費者存在偽造發票等惡意套取獎金行為的,支付寶平臺將限制其繼續參與兌獎活動,並由相關部門依法從重處理。對存在以上行為的,可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投訴舉報。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肖芳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