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重慶市2019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安排,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我校2019年研究生複試錄取及調劑工作要求公告如下:
一、複試分數線
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複試分數線以教育部規定的A類考生最低複試資格線(表一)為基礎分數線。各招生院系可在不低於國家分數線的基礎上確定各專業的複試專業分數線。專業分數線和複試名單由招生院系公布。
表一 國家分數線(A類考生)
學科門類(專業)及專業學位名稱 | 總分 | 單科 (滿分=100分) | 單科 (滿分>100分) |
03法學 | 320 | 44 | 66 |
04教育學 | 325 | 44 | 132 |
05文學 | 355 | 51 | 77 |
0551翻譯、0552新聞與傳播 | |||
0254國際商務 | 345 | 49 | 74 |
0451教育、0453漢語國際教育 | 325 | 44 | 66 |
0352社會工作 | 320 | 44 | 66 |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 | 248 | 30 | 45 |
根據教育部政策,我校確定「大學生退役士兵專項計劃」複試分數線為:
總分:300分,單科(滿分=100分)30分,單科(滿分>100分)45分。
二、享受照顧政策考生
1.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支農、支教、支醫和扶貧)、「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等項目服務期滿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分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須於3月23日前將《享受照顧政策申請書》(不限格式,須考生本人籤名)、身份證複印件和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寄至我校研招辦。我校根據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單審核考生資格。審核通過者方能享受照顧政策。在複試報到時,上述考生須持證明材料原件到研招辦覆審。
2.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報考類別必須為「定向就業」,且須於3月23日前將《享受照顧政策申請書》(不限格式,須考生本人籤名)、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和定向就業協議書(經定向就業單位人事部門蓋章和考生本人籤字的原件)寄至我校研招辦。審核通過者方能享受照顧政策。
三、報到、資格審查及體檢
1.考生報到
考生報到時間地點由各院系確定並公布,考生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報到;考生不能按時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複試資格。
2.資格審查:
非應屆生:報到時查驗本人初試準考證、身份證、大學階段成績單(須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部門紅章,公章複印無效)、畢業證書原件。同時提交本人身份證、成績單、畢業證書複印件各一份。
應屆生:報到時交驗本人初試準考證、身份證、大學階段成績單(須加蓋教務部門紅章,公章複印無效)、學生證。同時提交本人身份證、成績單、學生證複印件各一份。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還應查驗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並提交複印件。享受其他照顧政策的考生還應查驗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3.體檢:所有參加複試考生均須進行體檢(需空腹抽血)。時間由各院系確定,地點為我校醫院。
四、複試
1. 複試時間、地點由各院系確定並公布,考生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複試。
2. 複試內容包括專業筆試(滿分100分)、專業面試(滿分100分)、外國語(外語專業第二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滿分10分,報考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不考查本項)和同等學力加試(2門,滿分各100分,僅限同等學力考生)。
3. 考生專業筆試成績、專業面試成績和外國語(外語專業第二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相加即為該考生複試成績。同等學力加試不計入複試成績。
4. 考生總成績按以下辦法計算:一志願考生總成績=初試專業課成績+複試成績;調劑考生總成績=複試成績。考生總成績滿分分值為:一志願考生510分(其中翻譯碩士專業學位考生600分),調劑志願考生210分(其中翻譯碩士專業學位考生200分);
5. 報考非專項計劃考生的複試專業筆試、專業面試、同等學力加試中任何一科成績低於60分,外國語(外語專業第二外語)聽力口語測試低於6分即視為複試成績不合格。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複試合格線由學校另行確定。
五、錄取
1. 各專業(或方向、領域)按考生總成績排序,根據當年招生計劃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複試成績高者為先,複試成績仍然相同者以初試總成績高者為先。
2.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計劃單列,根據考生總成績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複試成績高者為先,複試成績仍然相同者以初試總成績高者為先。
3.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錄取:
1)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複試資格審查未通過的;
2)複試中發生違規違紀等行為的;
3)複試成績確定為不合格的;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體檢不合格的;
5)個人檔案在規定時間內不能調取的;
6)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其他不予錄取條件的。
六、調劑
1. 調劑要求
1)考試方式必須為全國統考,且符合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8〕5 號)中有關調劑的要求。
2)考生一志願報考專業必須與接收專業相同或相近,統考科目相同,專業科目相同或相近,外國語科目(即初試科目代碼為2XX的科目)符合接收專業在我校招生考試專業目錄中對外國語科目的語種要求。
3)初試成績達到教育部規定的一志願報考專業A類地區分數線;
4)學術學位專業不接受一志願報考專業學位考生的調劑申請。
2. 調劑程序
1) 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提交網上調劑申請;
2) 我校對網上調劑申請進行資格覆核,通過覆核者發調劑複試通知;
3) 考生在調劑系統裡收到我校調劑複試通知後24小時內確認接受複試通知。逾期未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調劑複試資格。
4) 完成上述調劑程序的考生即可按照各院系關於複試的具體安排按時到校參加複試。
5) 考生在我校複試報到前被其他學校錄取並已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我校調劑複試的資格。
6)考生在我校公布擬錄取名單前被其他學校錄取並已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我校擬錄取資格。
7)考生被我校擬錄取,在調劑系統裡收到我校待錄取通知後需在24小時內確認接受待錄取。逾期未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
3. 調劑時間
我校開展調劑工作的時間自2019年3月20日起,每次開通調劑系統不低於12小時,考生信息鎖定時間不超過36小時。接收調劑專業滿額即關閉調劑系統。請有調劑意願的考生儘早提交申請。
表二 接收調劑專業一覽表
學位類別 | 接受調劑專業 |
學術學位 (只接受一志願報考學術學位考生調劑申請) | 馬克思主義理論 |
文藝學 | |
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 | |
漢語言文字學 | |
中國古代文學 | |
中國現當代文學 | |
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 | |
新聞學 | |
傳播學 | |
德語語言文學 | |
日語語言文學 | |
西班牙語語言文學 | |
阿拉伯語語言文學 | |
亞非語言文學(朝鮮語) | |
亞非語言文學(越南語) | |
比較制度學 | |
專業學位 | 教育管理 |
學科教學(英語) | |
新聞與傳播 | |
俄語筆譯 | |
俄語口譯 | |
日語筆譯 | |
日語口譯 | |
朝鮮語口譯 | |
國際商務 | |
社會工作 |
七、我校不寄發紙質複試通知書,請具有複試資格的考生根據本通知要求和各院系的複試安排做好複試準備,攜帶相關證件按時參加複試。
八、收費
1. 複試費:每生150元。
取得複試資格的考生請在複試報到前登錄我校官網「網上收費服務管理系統」交納。
繳費流程:登錄四川外國語大學官網「網上收費服務管理」-進入「註冊系統」-本校考生可直接使用學號登錄,外校考生先註冊後再登錄繳費。
2.體檢費:每生90元。
考生參加體檢時現場交納。
九、考生請登錄各招生院系網站查詢報考專業的具體複試安排。
十、複試期間考生交通及食宿自理。
四川外國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