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魚人發現人頭
劉丹的人頭是被幾個漁夫發現的。
2006年7月14日深夜1點左右,無錫蠡湖之光風景區在經過一天的喧鬧之後重歸平靜,幾乎看不到什麼遊人。但這麼大的湖面還是吸引了一些捕魚者,雖然蠡湖是禁止捕魚的。其中兩個捕魚人拿著魚叉,小心地在湖邊走著,用微弱的手電筒照著湖面,看著湖面上的動靜,是否有魚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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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的蠡湖竟成了拋屍之地
就在這時,他們突然發現湖面上有一個白色的物體,正在隨著水波漂浮,而且還有一股淡淡的酸臭味。會不會是一條死魚。他們並沒有在意,但是,當他們走近用手電筒照亮漂浮物的時候,才發現這原來是一個已經腐爛的人頭。
接警的警察陸續趕了過來。頭顱不久就被打撈上岸。正在腐爛的頭顱看上去非常恐怖,頭的下面還連著四節頸椎,而更為恐怖的是,這個頭骨的正面邊緣,眼部邊框、上頜骨等多處都有火烤的痕跡。明顯是一起殺人分屍案件,而且偵查人員還推斷,兇手之所以用火烤死者面部,是不想讓警方認出死者是誰,以增加警方的偵破難度。
那麼,屍塊會被拋在哪裡呢?警方在附近尋找起來。不久,屍塊也陸續被發現了。果然,這些屍塊被銷毀的特徵和頭顱一樣,也被火烤過,而且被烤的部位在手指紋和腳趾紋處,顯然兇手是想銷毀死者的身份特徵。
但警方還是通過先進的刑偵技術從屍體上得到了不少有用的線索:死者是一個女性,從她的牙齒來看,年齡在30歲到40歲之間,死亡時間在五天以上。
報案:老婆在無錫失蹤了
那麼,死者會是誰呢?現在,破案的關鍵是確定死者的身份,這樣許多問題都能迎刃而解。
就在這時,無錫市的溪南派出所接到了一個報案,報案者是一位男性,專門從山東泰安趕過來的,他告訴民警,自己的老婆在無錫失蹤了。這名男子說,他的妻子叫劉丹,30多歲,做生意,2006年7月4日晚從泰安坐火車去上海,說是要談一筆業務。
5日下午5點,劉丹用一個陌生的手機號碼打電話回家,說是晚上要在上海請人吃飯,然後再乘火車回泰安。但是到了第二天早上,劉丹並沒有回家,而且手機也關機了。劉丹的丈夫覺得不妙,便回撥前一天劉丹打來的手機號碼,結果發現這個號碼竟然是無錫濱湖區小商店裡的公用電話。於是他急忙趕到了無錫。
一具被分割的女屍和一個失蹤的女人。警覺的偵查人員把兩者聯繫在了一起,確實,兩者有太多的共同點:一是女屍死亡的時間和劉丹失蹤的時間非常接近;第二,兩者的年齡也比較相似,都在30歲以上,而且還是女性。
於是,警方抽取了劉丹女兒的血樣,和頭顱的DNA進行對比,結果和猜想的一樣,死者就是劉丹。但讓警方疑惑的是,劉丹明明說在上海,怎麼會在無錫給丈夫打電話呢?她在無錫見到了誰呢?解開這些問題,謎底也就快出來了。
死者帳戶少了兩萬元
警方決定先從劉丹使用的公用電話著手調查。他們拿著劉丹的照片來到了小商店,想問問店主是否記得這個女子曾經來打過電話。照片剛拿出來,店老闆就認出了她。雖然店老闆每天要接待上百個打電話的人,但當時打電話的劉丹還是給了店老闆很深刻的印象。
「因為她問了我一些很奇怪的問題。」店老闆向警方回憶說,劉丹在打電話之前詢問他,這個公用電話的號碼是電信的還是移動的,老闆說是移動號碼,不會顯示區號,劉丹這才放心,說:「我找的就是這樣的電話。」通話結束後,劉丹又叮囑店老闆,如果有人回撥過來,不要說這裡是無錫。精明的店老闆發現,這個打電話的女子好像是在刻意隱瞞自己所處的位置。
而且,店老闆又向警方提供了一個驚人的線索:劉丹不是一個人來打電話的,陪在她身邊的還有一個30多歲的男子,兩人看上去舉止親熱。而且,電話打完後,這名男子還問店老闆,有沒有蠟燭賣。最終,兩人買了一對白蠟燭和幾雙男襪。
劉丹和這名男子是什麼關係?買蠟燭是想進行燭光晚餐嗎6?劉丹的死會不會跟這名男子有關?那麼,這名男子現在又在哪裡呢?
店老闆只能簡單地提供這名男子外貌情況,其他的一概不知。看來,偵破工作還得從另外渠道獲得突破。警方決定從劉丹的存款入手。如果這是一起因財引發的命案,劉丹的銀行存款記錄應該有所變動。
2006年7月15日下午,山東警方將7月8日之前劉丹銀行卡的取款情況傳了過來,單據顯示,7月6日下午1點,在案發地不遠的一處農行,曾取過兩萬元現金。警方馬上趕到那家銀行,調出了當天的監控錄像。
狡猾兇手僱髮廊妹取錢
讓人們感到意外的是,取款者並不是劉丹本人,也不是那名30多歲的男子,而是一個二十歲左右的年輕女子。她穿著一件白色的衣服,監控上顯示,她取款在單子上簽名的時候,還看了看卡主的姓名,顯然,她對劉丹並不熟悉。
取款女子會不會是作案者之一。找到她,案件應該會取得突破。很快,辦案民警在銀行附近的一家髮廊找到了這名女子。但調查的結果卻讓民警失望。這名女子告訴民警,是一個男子給了她這張銀行卡和密碼,讓她去銀行取錢,而她只是得到了100元的小費。但這名女子對要她取款的男子並不熟悉,不過經過她的口頭描述,這名男子的模樣和當天陪著劉丹打電話的男子相似,看來,這名男子就是兇手,而殺人的目的是為了劫財。
就在這時,山東警方再次傳來一份取款交易清單,清單顯示,7月9日,在無錫市一家取款機上,有人取走了四百元錢。
警方再次提取了監控錄像,取款的是一名神秘的男子,錄像上顯示,這名男子頭上戴著一頂帽子,手裡拿著毛巾擋著臉部,顯然,他不想讓人看清他的臉。監控錄像裡,這名男子一共出現了兩分鐘左右,但是,有那麼一秒鐘,擋在臉部的毛巾掉下了一個角,男子趕緊又捂了上去。但就是這一秒鐘,男子的臉部在監控錄像中清晰地顯露出來。他的嘴上有一顆痣。
警方把男子的照片截取下來,拿給髮廊女和小商店老闆辨認,他們作出了一致的回答,取錢者就是他們上次看到的男子。這樣子偵查人員的心中有了底。這名男子的活動範圍並不大,無論是陪著劉丹打電話,還是到銀行取錢,就在濱湖區的周邊。
而且,他的口音顯示是外地人。那麼,他肯定在無錫租有房子。偵查人員拿著男子的照片進行了走訪,當來到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的時候,一個工作人員告訴民警,這名男子在7月初的時候來租過房子,他叫陳冬華,租房的時間是2006年7月3日,租期六個月。
這個時間正好是劉丹離開山東泰安的前一天。民警立即趕到出租屋,但裡面沒有人,只有一張床和一張桌子。桌子上擺放著兩根只使用了一點點的白蠟燭。在廚房裡,民警發現了一把刀刃已經捲曲的菜刀。還發現了很多血跡,經確認,這血跡就是劉丹所留。
富婆包養的是個盜竊犯
陳冬華就是兇手!民警立即展開了抓捕工作。在案發的四天之後,陳冬華在上海落網。
陳冬華,現年34歲,福建連江縣人。他前科累累,曾因盜竊三次被判刑,第 三次判刑是1995年,判刑14年,2004年5月提前釋放。三十出頭的陳冬華 幾乎在監獄中度過了將近一半的時間。
而陳冬華和劉丹相識,是在2006年的年初,認識的地點是上海火車站。陳冬華看見了孤身一人的劉丹,她穿得非常高貴,而且長得也比較漂亮,陳冬華便主動和劉丹搭訕起來。劉丹毫無戒心,甚至對陳冬華還有了一點好感,她留給了陳冬華一個手機號碼,隨後,兩人用簡訊聊了起來,越聊越曖昧。2006年的4月份,劉丹到上海辦事,和陳冬華一起睡在了酒店。以後的幾個月,他們又見過很多次。
得到了劉丹身體後的陳冬華並不滿足,因為他覺得劉丹很有錢,每次見面的吃飯開房等費用都是劉丹掏的,而且還經常給陳冬華零花錢,有一次,劉丹甚至給了1萬多塊錢給陳冬華,讓他去做生意。這些還不算,毫無防備的劉丹把銀行卡的密碼告訴了陳冬華,讓他幫忙取錢。但陳冬華顯然不滿足這些,最終把劉丹殺死分屍,取走了劉丹銀行卡裡的錢,但卡裡只有兩萬多元讓他很是失望。
兇手翻供:死者是自殺
近日,陳冬華故意殺人一案開庭審理,但是,在法庭上,陳冬華突然翻供,說自己並沒有殺死劉丹。陳冬華的說法讓所有在場的人都大吃一驚,陳冬華說,劉丹是自殺的。而他之所以最終分屍,是因為「怕說不清楚」。
陳冬華在法庭上辯解說,劉丹患有癌症,而且與丈夫的關係很不好。兩人在一起後,劉丹一直挑唆陳冬華去殺了她的丈夫,這樣她就可以和陳冬華在一起了。但陳冬華並沒有答應。這讓劉丹很是鬱悶,於是選擇了自殺。
陳冬華說,那天晚上,他們本來要吃燭光晚餐的,但等他買東西回來,劉丹已經自殺了,他怕警察認為他是兇手,便把劉丹的屍體分割,並拋屍。
而陳冬華的辯護律師——無錫法舟律師事務所的範凱舟也當庭辯護,希望法庭能夠慎重對待陳冬華的說詞。隨後,檢察機關的人員來到劉丹戶籍所在地,調閱了她的醫療檔案,但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劉丹曾經患有癌症。
最終,法院認定陳冬華的故意殺人罪名成立,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