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晚8點
昆明市穿金路上發生了驚險的一幕
一輛轎車頂著人一路「狂奔」
這是在拍電影麼?
當時,市民楊女士騎車路過穿金路與金菊路交叉口,突然聽到路中有爭吵的聲音,她轉頭一看,就看到一名30歲左右的男子,與一名寶馬車司機發生了爭執。
楊女士說,那位男子正在敲寶馬車的窗子,示意司機下車。但是司機沒有下車,剛好綠燈了,寶馬車就想走,該男子就擋在車頭前阻止寶馬車前行。沒想到,寶馬車不顧男子直接往前開,也不知道那位男子怎麼上引擎蓋的,寶馬車也沒有停,就一直開著走了。
「就是從五三三醫院到小壩那裡,可能開了三四公裡吧,(車速)有三四十碼。」楊女士懷疑趴在車上的男子,之前可能是與寶馬車司機起了爭執,為了阻攔寶馬車離開才發生了這驚險的一幕。
目睹了這一幕的市民認為,雙方不管有什麼矛盾,都不應該做出如此衝動的事,一旦車輛行駛過程中男子掉落下來,後果將不堪設想。
據了解,事發後已有目擊者將此事向交警部門進行反映。
新聞多看點
路怒症預警
引擎蓋頂人太瘋狂
·銀昆高速 9月6日
視頻顯示,男子趴在引擎蓋上,緊抓雨刮器。
據高速公路執法隊員介紹,車輛頂著男子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了五六公裡,最後在永川大安站被截停。事發後,涉事三人被刑拘。
·廣州 10月17日
在廣州番禺匯智三路的機動車道,一名男子被一輛私家車頂在引擎蓋上,車輛快速向前駕駛,場面非常驚險。
據了解,被撞男子胡先生是一名全職網約車司機,事發時正載著一名客人經過該路段,突然被私家車車主截停。乘客離開後,胡先生打算下車與對方理論,沒料到會遭到對方辣椒油攻擊。
胡先生從其言行推測,該名車主認為其駕駛時有故意別車行為。事發後,雙方經過私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引擎蓋頂人前行的後果
如果單純出於惡作劇等原因,在引擎蓋上故意掛人行駛的,尚不構成危險駕駛罪,但屬於違反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可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之規定予以處罰;
如果該行為有其他牽連行為的,依處罰較重的規定處罰,如涉嫌超載的,按超載處罰;
如果涉及其他治安或刑事案件,按其規定依法處置。
法條連結:《道路交通安全法》
1、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2、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來源:8099999、新京報、封面新聞、DV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