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泰安全市範圍內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升級為紅色預警
魯網12月21日訊(記者 張明振)記者從泰安市生態環境局獲悉,根據空氣品質狀況,泰安市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小組決定,自2020年12月21日14時起,將全市範圍內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升級為紅色預警,同時調整為Ⅰ級應急響應。
一、公眾防護措施
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戶外活動。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二、倡議汙染減排措施
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倡導公眾綠色消費、綠色出行,單位和公眾儘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塗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加大公共運輸運力,提高公共運輸出行率。
三、強制性汙染減排措施
(一)工業企業減排措施。納入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減排措施清單的工業企業嚴格按照「一廠一策」方案執行紅色預警應急減排措施。屬於《技術指南》涉及的重點行業的企業,按照《技術指南》要求執行相應級別的紅色預警管控措施。
(二)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
(三)嚴格施工工地、堆場揚塵監督管理,除應急搶險外,未納入保障類減排清單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
(四)主幹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在道路日常保潔、灑水的基礎上,每天增加灑水降塵作業頻次(結冰期等特殊氣象情況除外)。
(五)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
(六)礦山、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次)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
(七)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八)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特種任務車輛外,城市主城區、縣(市)城區內,應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