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4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導,臺當局「考試院」全院審查會13日完成「政務人員退職撫恤條例」草案討論,備受關注的「連戰條款」依照「銓敘部」規劃草案通過,未來依「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辦理退職的地區副領導人,月退休金所得不得超過副領導人卸任禮遇條例規範的18萬元(新臺幣,下同)。
資料圖:連戰 來源:臺灣《聯合報》
由於連戰當時選擇依「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辦理退職,未來若修法通過,連戰的月退職金將不得超過18萬元。
連戰辦公室主任丁遠超表示,用「連戰條款」形容這次修法,不公道且不公平,連戰卸任時,並無副領導人禮遇條款,連戰申請退休金是依照30多年的公務員年資,依法申請,並沒有不當之處,當局要修法並無不可,但若是「為了連戰領太多錢」而修法,根本是汙名化連戰,一個負責的當局,不應用這種污衊手段對付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