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控股非銀金融機構情況如下:隸屬於銀保監會管轄體系(111家)、隸屬於證監會管轄體系(35家)
來源:任博宏觀論道
不同的牌照因其稀缺性、政策導向、業務範圍、協同效應以及業務屬性等原因而呈現明顯差異,相對而言各類牌照的價值排序依次為信託(幾乎全牌照)、保險(和商業銀行經營理念一致且客戶資源豐富)、證券(可以從事證券經紀與保薦等帶來大量客戶的資本市場投行與中介業務)、金融資產投資和金融資產管理(加快資產流轉與尋找優質資產以及政策傾向性比較明顯)、理財子公司或基金(發展高淨值客戶與私人銀行業務以及實現輕型運營)、消費金融(可彌補零售業務的短板)以及金融租賃(可彌補跨區域運營的不足)等。
整體上來看,信託、基金與理財子公司等三類牌照的特徵比較相似(也包括其它資管牌照),即以表外業務為主、資產負債率比較低。諸如保險、銀行、消費金融、AMC、AIC、金融租賃等則以傳統利差收入類業務為主,而券商則主要以經紀類業務、承銷與發行類業務、財務顧問等為主。
一、商業銀行擁有的金融牌照現狀梳理
(一)整體情況
1、目前共4607家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截至2019年底)
(1)根據銀保監會2020年3月24日發布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名單》,截至2019年12月,我共有4607家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其中,國有大行6家、股份行12家、開發性銀行1家、政策性銀行1家、住房儲蓄銀行1家、外資法人銀行41家、城商行134家、農商行1478家、村鎮銀行1630家、農村合作銀行28家、農信社747家、農村資金互助社44家、貸款公司7家。
(2)另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4家、信託公司68家、消費金融公司24家、汽車金融公司25家、金融租賃公司70家、財務公司224家、貨幣經紀公司5家、其它金融機構23家。
這裡的其它金融機構主要包括金融資產投資公司5家、理財子公司9家、百信銀行、中信保、中信登與中債登、匯達資產託管、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上海黃金交易所、建信養老金管理、山東省城市商業銀行合作聯盟等。
2、目前共240家保險機構法人(截至2019年底)
(1)根據銀保監會2020年3月24日發布的《保險機構法人名單》,截至2019年12月,我國共有240家保險機構法人。其中包括14家保險集團(控股)機構、88家財險公司、74家壽險公司、12家再保險公司、8家養老保險公司、7家健康險公司、26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3、目前共262家券商和基金管理機構(截止2020年5月,不含子公司)
根據證監會披露的信息,截至2020年5月,我國共擁有133家券商、129家公募基金管理機構(其它還包括一些具有公募基金資質的非基金公司)。此外券商和基金公司還有一些子公司,如19家券商資管子公司、79家基金子公司等。
(二)商業銀行控股非銀金融機構:隸屬於銀保監會管轄體系(111家)
1、45家銀行擁有金融租賃牌照:地方性銀行合計32家、城商行22家
70家金融租賃公司中有45家為商業銀行控股。其中國開行控股1家、國有大行控股4家(無中行和郵儲銀行)、股份行控股8家、城商行控股22家、農商行控股10家、四大AMC控股3家(無東方資產)、其它類型企業控股21家。
2、消費金融公司(24家):16家城商行擁有消費金融牌照
實際上目前已有28家消費金融公司,其中有22家與銀行有直接或間接關係。具體來看,國有大行控股2家(中國銀行和郵儲銀行);股份行控股5家(招商銀行、興業銀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與平安銀行)、城商行13家;農商行1家(重慶農商行)以及外資行1家(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3、僅2家城商行擁有汽車金融牌照
目前共有25家汽車金融公司,但僅2家城商行有徽商銀行和西安銀行兩家城商行擁有汽車金融牌照。據悉平安銀行正考慮申請此項牌照。
4、銀行系信託公司(4家):2家國有大行、2家股份行
截止目前,我國共有銀行系信託公司4家,分別為建設銀行、交通銀行、興業銀行以及浦發銀行。
5、銀行系保險公司(12家):1家城商行擁有保險牌照
自2009年監管鬆綁商業銀行入股保險公司以來,銀行系保險公司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歷史變遷過程,目前銀行直接控股保險公司有8家,與銀行屬於同一金控公司的有3家,通過子公司持有1家,總共12家。城商行裡面只有北京銀行擁有保險牌照(持有中荷人壽50%),其他都為金控公司。
當然部分全國性銀行還擁有不只一家保險公司,這裡不再贅述。
6、金融資產投資公司(5家):均為國有大行
目前國內已成立5家金融AIC,且均成立於2017年、母公司均為國有大行,註冊資本合計達到540億元,均在100億元以上。
除國有五大行外,股份行中的平安銀行與興業銀行也於2018年8月和12月相繼宣布要成立金融AIC。地方性銀行中的廣州農商行也發布公告稱將出資50億元(持股比例不低於35%)合資設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這也是目前為止唯一宣布要成立金融AIC的地方性銀行。
根據最新政策導向,未來金融AIC擴容已成必然,特別是股份行中可能會有3-4家獲批成立金融AIC,保險機構設立金融AIC也是題中之義。
7、理財子公司(19家):國有六大行、5家股份行、6家城商行以及1家農商行
2020年以來,已有兩家理財子公司獲批,分別為青島銀行的青銀理財和重慶農商行的渝農商理財,至此已經有19家理財子公司獲批籌。包括全部國有六大行、5家股份行、6家城商行、1家農商行和1家合資理財子公司(匯華理財)。5家獲批理財子公司的股份行分別為光大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中信銀行與平安銀行,6家城商行則分別為杭州銀行、寧波銀行、徽商銀行、江蘇銀行、南京銀行與青島銀行,重慶農商行也成為第一家獲批籌建理財子公司的農商行。
(三)商業銀行控股非銀金融機構:隸屬於證監會管轄體系(35家)
1、銀行系證券公司(14家):城商行仍為空白
根據統計,目前共14家銀行直接或間接擁有券商牌照,但也僅局限於全國性銀行,地方性銀行目前尚無一家擁有券商牌照。
具體來看,14家券商由境內銀行控股,分別為政策性銀行1家(國開行)、5家國有大行以及7家股份行(其中招商銀行擁有永隆證券和招商證券兩家)。可以看出目前全國性銀行中僅剩兩家政策性銀行、郵儲銀行、浦發銀行、華夏銀行、浙商銀行、廣發銀行以及恆豐銀行等8家未擁有券商牌照。
與此同時還5家券商為境外銀行控股,分別為瑞信方正證券、瑞銀證券、滙豐前海證券、東亞前海證券和中德證券。
2、銀行系期貨公司(6家):均為全國性銀行,城商行目前仍為空白
對於混業經營而言,市場大多關注證券牌照、基金牌照、保險牌照等,很少有人注意到還有一類期貨牌照,這與期貨市場發展還不成熟有較大關係。
截至目前,銀行系期貨公司數量可以用鳳毛麟角來形容,總共僅6家,且均為全國性銀行。
3、銀行系基金公司(15家):國有大行5家、股份行4家、城商行4家
我國目前共148家擁有公募基金管理資格的公司,其中銀行系基金管理公司共15家。
(1)15家銀行系基金公司無一家100%持股,且2013年以來僅設立1家。
(2)15家銀行系基金公司中,國有大行5家(郵儲銀行尚沒有)、股份行4家、城商行4家以及外資銀行2家。具體來看股份行中僅招商銀行、民生銀行、浦發銀行、興業銀行等4家擁有基金管理公司,城商行中僅有北京銀行、上海銀行、南京銀行與寧波銀行等4家擁有基金管理公司。
(四)匯總分析
1、全國性銀行:多數綜合化布局已非常完善
從國開行、國有大行以及股份行的綜合化經營情況來看,國開行、國有大行以及招行、興業銀行、浦發銀行、中信銀行的綜合化布局相對較為完善,多數全國性銀行已直接或間接實現了全牌照布局(拿到信託牌照的銀行則相對較少),少數則通過集團完成了綜合化布局(如平安銀行等)。
2、地方性銀行:43家銀行擁有非銀牌照,12家擁有不止一個非銀牌照
(1)根據我們的統計,目前共有43家地方性銀行擁有非銀牌照,其中有12家銀行至少擁有2個非銀牌照。這12家銀行分別為北京銀行、南京銀行、上海銀行、寧波銀行、徽商銀行、重慶農商行、江蘇銀行、青島銀行、重慶銀行、哈爾濱銀行、中原銀行與長沙銀行。
(2)剩餘31家地方性銀行擁有的1個非銀牌照主要以金融租賃和消費金融為主,特別是金融租賃。
(3)部分銀行還擁有基金(4家城商行)、理財子公司(6家城商行和1家農商行)、汽車金融(徽商銀行與西安銀行)和投行平臺(上海銀行)。
二、主要非銀金融牌照價值對比分析
(一)金融牌照可分為兩大類:高資本消耗牌照與輕型業務牌照
目前國內的金融牌照主要包括銀行、保險、信託、券商、金融租賃、理財子公司、期貨、基金、基金銷售、金融資產投資、金融資產管理、消費金融、汽車金融、第三方支付牌照等這樣幾類。進一步,我們可以將上述牌照分為兩大類,
1、銀保監體系:銀行與類銀行等高資本消耗牌照,多以利差收入為主
具體包括銀行、保險、信託、金融租賃、金融資產投資、金融資產管理、理財子公司、消費金融、汽車金融等等。這些機構均由銀保監會體系監管,盈利方式以傳統利差收入為主,既要直接面對客戶,也要主動尋找優質項目,且其從事的業務多為高資本消耗類別。
整體來看客戶資源與資產一般多集中於銀保監會體系內,這也導致銀保監體系下的金融機構往往還呈現出員工數量與網點機構數量較多、人均收入可能不高的特徵(當然信託公司是一個例外),相對而言證監會體系下的金融機構則呈現出人均創收能力更強的特徵。
2、證監會體系:輕型業務牌照,盈利來源以中間業務收入為主
具體包括券商、基金、期貨等牌照。所謂輕型業務牌照是指客戶和項目幾乎均來源於第三方,如券商、基金的客戶和項目幾乎均來源於商業銀行,而這些非銀機構從事的大多為輕型業務,且盈利方式主要以管理費等中間業務收入為主。
當然近年來證監會體系下金融機構的類銀行化特徵比較突出(也即影子銀行),所以受到的監管約束力度也有所增強,回本本源與主動轉型的訴求較強烈。
(二)非銀金融牌照價值分析:銀保監體
正如前文所述,銀保監體系下的金融牌照主要包括銀行、信託、保險、金融資產管理、金融資產投資、理財子公司、金融租賃、消費金融等等。考慮到銀行具有客戶與資金以及天然的槓桿優勢,從而成為其它非銀金融機構難以望其項背的牌照。至於其它具體牌照價值,我們認為從高到低依次為信託、保險、AMC和AIC、理財子公司、消費金融以及金融租賃等。
1、信託牌照:價值雖打折扣,但仍是銀行之外最具價值的金融牌照
(1)信託行業曾經歷金融行業中最嚴厲最頻繁的五次整頓(參見2020年2月5日 一文讀懂68家信託公司與信託行業、2020年6月14日的報告信託行業正面臨新一輪洗禮與重構以及2020年6月16日的報告那些年,信託公司都在哪些方面受過監管處罰?),其數量也從之前的1000多家穩定在目前的68家左右,2018年以來信託行業再次面臨銀保監會的嚴厲監管,且信託行業的自身問題在近期也頻頻發生,風險隱患問題正逐步引爆,可以說資管新規環境下信託行業的私募和主動管理屬性正逐步強化。但大的方面來看,信託牌照在除銀行之外的各類金融行業中仍然最具價值和想像力。
(2)當然和之前相比,目前的監管政策更關注信託公司在資本和風險方面的情況。同時信託公司的「雙評級」模式也正在對信託公司的業務範圍進行約束(銀監部門與信託業協會均進行評級),特別是銀保監會的《信託公司監管評級辦法》中對信託公司在創新類、發展類和成長類層面的劃分,已經對信託公司形成明顯的引導效應。其中創新類信託公司(差不多10家左右)可以從事前文所述的所有業務和優先試點創新業務(目前僅有平安信託、中信信託、中融信託、華能信託、上海信託、中航信託、重慶信託、外貿信託及交銀信託),發展類信公司則可以開展企業年金基金管理、特定目的信託機構、受託境外理財、股指期貨交易、設立專業子公司等業務,成長類信託公司將嚴格受限。
(3)和銀行相比,信託最大的不足是沒辦法充分利用槓桿(資產負債率比較低),所以信託行業的淨資產回報率與總資產回報率整體上比較接近,但即便如此信託行業的資本回報率也明顯略高於商業銀行,這主要是因為信託行業的創利源於表外而非表內,輕資產特徵較為突出。以2019年數據為例,信託行業固有資金為7677.12億元,表內資產負債率僅為17.73%,但其表外信託資產餘額則高達21.60萬億元,人均創利更是達到244.23萬元。
但一直以來信託行業的信託業務主要為通道類或類信貸業務,與真正的信託業務具有本質上的差異,因此近年來信託公司面臨的監管環境也越來越嚴,過去那種幾乎全業務牌照的信託公司勢必會打折扣。但是應該要認識到,信託公司從法理上講仍是天然的SPV和最佳的資產管理機構,具備開展資產管理業務、財富管理業務和交化業務的天然優勢,兼有高資本業務和輕型中介業務的雙重優勢,這是其它任何機構均無法比擬的,也應是監管進行業務創新試點的優先考慮對象。因此,整體上看信託牌照依然是除銀行之外最具價值的金融牌照,「年年難過年年過」是對信託行業每年經營境況的最佳表述。
2、保險牌照:客戶優勢僅次於銀行,類銀行特徵非常明顯
保險牌照具體是指保險機構經營許可證,一般包括經營保險經紀業務許可證、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保險公司法人許可證和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等。
(1)2012年以後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靈活與自由度明顯提升,大幅舉牌上市公司,以及保險資金盈利的周期被大大縮短等因素,使得其保險牌照的價值越來越搶手。雖然在2016-2018年期間保險行業在資金運用方面受到嚴格約束,但近兩年以來保險資金運用在政策層面有重新放鬆的傾向,鼓勵其進入證券市場、股權與債權市場似乎已成為政策層面的共識。
(2)相對而言,保險牌照屬於貴族身份,其資產負債管理等和銀行具有較好的互補性(具有幾乎相近的資產負債率和槓桿經營優勢),主要體現在保險行業資金來源比較穩定且相對較長、保險行業資金運用多和國家大型項目聯繫在一起等等。可以說正是由於保險公司天然的槓桿優勢、穩定的資金優勢、長期且穩定的資產收益優勢,使得保險公司的資本與資產回報率非常可觀。
此外,年金和養老金等資產管理業務也和保險牌照關聯性較大,對於商業銀行而言,保險牌照是僅次於商業銀行獲得客戶的最好通道。
3、AMC和AIC:價值較高、政策傾斜明顯,不良資產處置行業的掘金者
關於AMC和AIC的深入分析可以參見2020年3月19日的報告一文讀懂全部金融AMC與金融AIC、地方AMC和外資AMC和202年5月7日的報告問世至今不到三年的金融AIC已成為香餑餑。AIC是基於債轉股政策條件下新型成立的一類機構,但目前只有全國性銀行可以介入。整體上目的地,目前地方性銀行暫時不具備涉足AIC和全國AMC的條件,現階段地方性銀行可能也只有通過地方AMC的方式介入。
雖然AMC與AIC對於地方性銀行而言,申請獲取牌照的難度較大,但其牌照的價值卻不言而喻。考慮到未來數年國內商業銀行的資產質量壓力和不良資產行業的空間較大,以及各類不同資產的平臺轉讓需求,意味著AMC(包括地方)、AIC在接觸資產、評估資產、獲取資產等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
特別是藉助於上述優勢,AMC和AIC還可以進一步通過設立私募基金、項目融資計劃等來實現與金融機構、實體企業的直接對接,既可以承接股權、也可以債權,在股權與債權之間具有比較大的靈活性,因此某種程度上可以彌補商業銀行傳統業務的不足並同樣可以使商業銀行的運作更加輕型。
此外,從現有四大AMC的發展趨勢來看,未來AIC也有進一步發展成為金融控股集團的趨勢,而控股AMC只能通過收購地方AMC的路徑來完成,如平安銀行收購上海AMC形成的陸金所等。
4、理財子公司:類同於公募基金卻勝於公募基金
商業銀行設立理財子公司的好處在於既可以拓展可投資資產及相關業務(比如獲得公募牌照、設立私募基金、參與債轉股、進入權益市場)的範圍,亦可在客戶端和渠道端進一步打開發展空間(通過網際網路公司等第三方代銷渠道),還可縮小與同業的差距(那些擁有基金和理財子公司的商業銀行顯然在獲取客戶方面具有明顯優勢),甚至在鞏固以上優勢的基礎反過來促進零售業務的發展、助力零售業務突破發展瓶頸。
嚴格來講理財子公司本身是輕資本型的買方機構,和信託公司以及證監會體系下的基金管理公司比較像,當然商業銀行在經營理財子公司時可能會面臨水土不服、文化相悖的情形。不過相較於公募基金機構而言,理財子公司的牌照價值優勢更明顯,並且理財子公司依靠商業銀行背後的同時還有很多想像空間。
5、消費金融:在推動零售業務方面仍有明顯優勢
關於消費金融的深入討論可以參見2020年1月20日的報告一文讀懂27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城商行持有較多的另一類牌照為消費金融,也是過去監管部門較為認可和支持城商行獲取的業務牌照。無論是從理論還是實際操作中來看,消費金融算是對商業銀行傳統零售貸款不足的彌補,在消費金融成為拉動消費增長的動力下,居民加槓桿未來仍有一定空間,作為從事零售貸款的獨立主體,消費金融比商業銀行更有優勢,效率也更高。
(1)當然近年一系列消費貸、首付貸、校園貸等問題受到監管層面的密切關注以及消費貸業務資產質量惡化的傾向也需要引起關注,後續消費金融業務的高槓桿、高收益操作模式可能會存在一定問題。
(2)一般消費金融公司主要通過信用下沉和充分挖掘場景和流量來拓展業務,其分散風險的方式是秉承「小額、分散」的原則。同時由於資金成本較高,因此其資產端的收益訴求也會比較高(當然這也其客戶信用層級不高有關)。同時其在資本補充和資金來源方面不如銀行,因此業務難以快速上量,需要藉助銀行、股東、網際網路金融等第三方力量來解決資金、場景和流量的困境。
因此,我們認為消費金融牌照的價值仍然存在,其價值主要體現在獨立的消費金融機構可以突破很多政策性和制度性的束縛,並且可以通過消費金融公司更為方便地引入第三方合作機構和相關業務合作模式。
6、金融租賃:兩大優勢去其一,仍可彌補地方性銀行區域限制的不足
關於金融租賃的深入分析詳見2020年1月22日的報告73家金融租賃公司與金融租賃行業大起底。目前城商行持有較多的一類牌照便是金融租賃。某種程度上來說,商業銀行獲得金融租賃牌照的動機主要有兩個,即突破跨區域經營限制和通過售後回租從事類信貸業務突破監管約束。
(1)所謂售後回租的融資租賃業務模式實際上就是商業銀行的類信貸業務,仍然是以賺取利差收入為主,先前主要藉助於商業銀行的資金和槓桿優勢,但現在同樣正面臨與商業銀行一樣的困境,同時現在售後回租業務正在面臨日益嚴厲的監管,今年以來江南金融租賃等銀行系金融租賃公司由於沒有在售後回租業務中按照商業銀行統一授信的原則履行盡職調查等職責,受到銀保監會的處罰。
(2)不過,金融租賃目前基本仍是一張「全國性」的金融牌照,業務不受註冊地限制、業務範圍可覆蓋全國各省市地區的優勢仍然存在,與城商行之間可產生區域協同和業務協同作用。
第一,業務協同方面,城商行與金融租賃公司可以相互推薦業務,實現多方互利共贏。一是金融租賃公司可充分利用銀行在信貸業務管理方面成熟的運作模式,與銀行異地分支機構密切合作,做大做強。二是在其營銷拓展過程中也可在資管業務等方面為城商行提供全國性的業務合作推介,例如助力對公客戶優化資產負債結構、開展租賃ABS等。
第二,金融租賃公司從事的業務如果後續能夠真正轉型為所謂的直接租賃,那麼在某種程度上也可以進一步豐富商業銀行信貸業務的抵押範圍,並主動介入和積極參與航空設備、醫療設備、大型裝備製造業等領域,可以和商業銀行現有業務形成有效互補。
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金融租賃牌照仍有一定價值。
(三)非銀金融牌照價值分析:證監會體
證監會體系下的非銀金融牌照主要有券商牌照、基金牌照和期貨牌照等,限於篇幅,這裡不涉及期貨牌照。
1、券商牌照:保薦、經紀、融資融券等價值較高,資產負債率70%左右
關於券商的深入分析詳見2020年1月6日的報告全面剖析132家券商(含19家資管子公司)。目前內地券商牌照在經歷16年停發之後,有望重新進入政策放鬆的階段,特別是在合資券商以及商業銀行獲得券商牌照(詳見2020年6月29日的報告關於商業銀行持有券商牌照的一些看法)等方面。其中,2016年批覆申港證券和華菁證券;2017年批覆滙豐前海證券和東亞前海證券;2019年批覆摩根大通證券(中國)和野村東方國際證券;2002年批覆甬興證券和金圓統一證券。
(1)券商牌照是一個大的統類,實際上還有很多細項,如證券承銷與保薦牌照、證券經紀牌照、證券自營牌照、證券投資諮詢牌照及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牌照、證券資產管理牌照、融資融券牌照等等。
(2)由於擁有客戶和資金的雙重優勢,且大多已經開展了非資本市場類的投行業務(如債券承銷、財務顧問、財富管理、資產證券化等),因此對於商業銀行而言,比較有價值的券商牌照包括證券保薦、證券經紀、證券自營、證券投資諮詢及證券交易、融資融券等這些商業銀行傳統無法業務尚無法涉足的領域。
(3)由於券商既不掌握客戶也不擁有資金,因此其主要從事兩項業務,即類銀行業務和輕型中介業務,這也使得其財務指標呈現出業績波動幅度明顯較大的特徵(這從營業收入與淨利潤增速的波動上便可見一斑),某種程度上對商業銀行等其它類銀行機構比較有依賴性,且具有「看天吃飯」的典型特徵。
可以看出,僅2019年為例,整個券商行業的總資產規模僅為7.26萬億元,資產負債率也僅為70%左右,創造的營業收入和淨利潤分別為3604.83億元和1230.95億元,體量上僅相當於一個招商銀行,而其淨利潤佔淨資產、總資產的比例也僅分別為6.09%和1.70%。
2、基金牌照:真正輕型運營(資產負債率30%左右),政策傾向支持明顯
關於基金行業的深入討論詳見2020年1月10日的報告一文讀懂基金行業與145家公募基金管理機構。基金牌照和理財子公司業務牌照能夠對商業銀行傳統業務形成更好的互補,也是為數不多主要以表外為主的金融機構(如基金公司的資產負債率一般為30%左右、主要以管理型資產為主)。
(1)僅從投資範圍上來看,基金牌照主要局限於標準化資產,除非投研能力較強外,否則價值不是很高。當然基金管理公司也有自身的一些獨特優勢,如與商業銀行隸屬不同監管體系、針對價差收入免徵增值稅、註冊資本要求更低且不受銀保監會每年1家非銀金融機構申設的政策約束以及可以和其它資管機構開展MOM、FOF等形式的合作。
特別是由於基金管理公司的運作更為規範,因此資管新規以及證監體系下相關政策對基金管理公司的政策傾斜性更為明顯,大致可以體現在以下兩個層面:
(2)雖然資管新規對多層嵌套給予嚴格約束,但卻明確任何資管產品均可且只能嵌套公募基金。這表表明相較於其它資管行業,政策層面對公募基金實際上是持鼓勵態度的,也意味著包括理財子公司在內的其它資管行業機構均可以和公募基金公司開展MOM(管理人中管理人)、FOF(基金中基金)等模式的合作。
(3)政策層面對基金管理公司的鼓勵還體現在基礎設施REITs層面。例如,2020年4月30日證監會發布的《關於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相關工作的通知》明確只有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資格的券商和基金公司可以設立REIT基金,且只有與上述券商、基金屬於同一實際控制人的管理人可以設立發行基礎設施資產支持證券,開展基礎設施REITs業務(詳見2020年5月6日的報告銀行視角如何看公募RE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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