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為了控制吸菸人口,制定了非常高的菸草稅。曼省的香菸,菸草稅佔到零售價的75%!
這也催生了不少從國內回來轉賣香菸的生意。玉溪在國內免稅店裡賣30刀,回來一轉手就能賣出95刀,堪稱暴利!
因此回國帶兩條煙回來賣,這種行為也是成為不少人的常態了。
各大論壇賣煙的廣告比比皆是,下面這樣的廣告大家應該都不陌生。
然而,這時候,大家就要注意避免觸犯法律。
走私香菸面臨重刑
最近,曼省財政稅務特別調查組與加拿大皇家騎警一起,查獲了一家運輸公司運入曼省的30萬支違禁香菸。
這些香菸於6月8日被查獲,兩名年齡分別為36歲和54歲的男子被捕。如果這些香菸被出售,政府將損失9萬加元的稅收。
這兩個人將面臨違反《菸草稅法》和《稅務管理及雜項稅法》的指控。如果罪名成立,他們將面臨1,000至10,000加元的罰款,最高可被判6個月監禁。還面臨27萬加元的三倍稅收罰款,以及加拿大刑法規定的指控。
目前這些指控都沒有在法庭上得到坐實。
菸草法案
曼省對香菸入境數量是有限制的:
根據曼省的「菸草稅法」,當一個人從其他省或境外進入曼尼託巴時,可以合法擁有以下數量的菸草製品(未在曼尼託巴省登記的,從國內私帶的煙都是屬於這種):
One carton of cigarettes (200 cigarettes) —— 一箱香菸(200支香菸);
200 grams (7 ounces) of fine cut tobacco —— 200克(7盎司)細切菸絲;
50 cigars or cigarillos —— 50支雪茄或小雪茄
超過該限額的菸草須繳納曼尼託巴省的菸草稅和零售稅,該稅應在進入曼尼託巴省時立即支付。
對於超量的香菸,有些人或許還想以「老菸民屯煙」來掩飾。但其實,曼省法律也留了後招!
「菸草稅法」規定:對於沒有有效的菸草經銷商許可證或許可證的菸草這,每人的擁有限額是5箱(1000支)香菸或1000克菸草。
超量囤積,即便不賣也是違法!!!
私下售賣絕對違法
私下販賣香菸,不管你是賣一支,一包還是一盒,只要「無證」就會涉嫌違法!而且,中國香菸在加拿大是禁止銷售的!
一旦私下販賣國內帶來的香菸,面臨的不僅是高額罰款,更將有牢獄之災,對於學生黨、工籤黨和未入籍的永居人士來說,那就是天大的災難。
根據加拿大《移民與難民保護法》第36條第一款規定:「凡是犯有嚴重罪行的永久居民或外國人,都不可以繼續留在加拿大,包括被判最多刑期不少於10年或服刑期超過6個月。」且該法律還規定,犯罪者沒有申請移民上訴的權力。
這也就意味著:賣幾條私菸=將自己送進監獄和遣返的道路!
真的是得不償失!大家切記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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