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12年終被捉,棗莊市教育局財務人員張虎貪汙挪用巨額公款獲刑13年

2020-11-08 大眾日報

潛逃以來,他從不照相,也從未與老家聯繫,張虎已經「不存在這個世界了」,活下來的只有高箏。

(一)

1974年12月,張虎出生在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雖然家裡條件艱苦,但作為最小的孩子,他深得父母姐妹的疼愛。張虎自己也很爭氣,成績一直名列前茅。他父親常說,這個娃以後會有大出息。

果不其然,在即將畢業步入社會的時候,張虎一步「登天」,飛黃騰達了。

1993年,根據山東省教育廳推行的籌建結算中心政策,棗莊市教育局決定成立結算中心。中心急需優秀的財會人員,為了滿足所需,局領導親自到各大學校挑選學生,而張虎成為唯一一個被挑中的學生。

可以說,他從象牙塔直接捧到了「金飯碗」。

從1993年8月至2007年12月,結算中心的工作人員只有張虎一個人。這樣,他權力很大,既管錢、又管帳。沒有人監督,張虎成為名副其實的「財務一把手」。

(二)

起初,張虎兢兢業業,任勞任怨,還自學考出了本科學歷。可一路順風順水的他栽了人生的「第一個跟頭」——他離婚了。

感情受挫的他開始反思「失敗」的原因,他認為一切都是沒錢惹的禍。從此,賺錢成了他的唯一追求。

但這個夢想似乎太遙遠,雖然他工作不錯,但拿的都是固定工資,保證溫飽沒問題,但想暴富卻很難。

通過什麼渠道才能快速賺大錢呢?

一番考察之後,張虎選擇了炒股。雖然他對此一無所知,但「掙快錢」的欲望超過了一切,他一頭「扎」了進去。

炒股需要本金,張虎雖然自己沒有錢,但掌管著單位的大量現金。所以,挪用公款成了他「唯一」的選擇。

特別是2003年,張虎和第二任妻子相識後,他的虛榮心膨脹到了極點。他不僅利用公款炒股,還買房買車,生活奢靡。但因缺少炒股經驗,作為炒股「小白」,他賠得多賺得少,公款帳戶裡的錢越來越少。

直至2007年年底,因為結算中心將有一筆大額支出,張虎才慌了神。他擔心事情暴露,不顧虧損,倉促之間把股票全部清倉後逃跑了。

至此,結算中心的帳面短款已多達1900餘萬元。

(三)

2007年12月,張虎拋下妻子和剛滿一歲的女兒,坐上了南下的汽車,開始了他的逃亡生活。

他不敢用身份證,只能在黑工廠裡打工,受盡欺凌。可他依然沒有放棄「暴富」的夢想。他一邊利用空閒時間繼續鑽研股票,在博客上撰寫炒股文章,一邊對他帶走的帳戶進行操作。

2008年股市動蕩,張虎經常在博客上發表很多關於炒股的分析、預測文章,積累了不少「粉絲」。

從2009年起,他開始通過幫他人炒股掙取佣金。直到被抓,張虎已通過幫人炒股,獲利960餘萬元。

憑藉著對股市的研究,張虎似乎暫時擺脫了逃亡的落魄生活。

他辦了一個假身份證,化名高箏,搖身變成了圈裡有名的「股神」。

與此同時,他不僅不再東躲西藏,還買了豪車、別墅,結交各方朋友。

2012年,張虎和同居女友生下一個女兒,過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四)

一晃5年過去了,張虎活在虛幻的人生裡,甚至覺得他的人生本就該如此完美。可欠下的債終究要還,偵查機關一直在積極搜尋張虎的下落。

又過了3年,2020年1月的一天,張虎像往常一樣開車帶著家人出門,剛出小區就被在此蹲守多時的便衣攔住。

「老張。」警察叫了一聲。張虎條件反射般地答應著。

說完他心裡一沉,心想:該來的還是來了。

他努力維持著表面的鎮定,對警察說:「車上有老人和孩子,不要嚇到他們,我跟你們走。」

至此,改頭換面潛逃12年,用公款練就一身炒股本領的「股神」終於落網。而此時,他潛逃時帶走的證券帳戶,市值已經超過1400餘萬元。

(五)

因該案發生在教育系統,數額特別巨大,社會反響強烈,影響極壞,棗莊市薛城區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派員提前介入,確保案件審查工作順利開展。

當時正是疫情爆發時期,張虎住在湖北,為抓捕押解和後續提審工作帶來了極大的困難。

起初,辦案人員根據張虎套取公款使用的平帳、銷毀帳目等手段,以貪汙罪立案調查。通過梳理分析相關證據材料後我們認為,張虎的行為應以潛逃時間為分界線,分別構成挪用公款罪和貪汙罪。

潛逃前,張虎多次挪用公款用於炒股,儘管其採取虛列會計科目等方式,對財務帳目進行了平帳,但這僅能從宏觀上反映出「收支平衡」的假象,無法掩蓋其管理公款短款的事實,且有多次還款行為,其行為符合挪用公款的犯罪構成。

張虎攜帶挪用的公款潛逃後,證券帳戶資金由其管理和控制,且其在具備償還能力情況下拒不返還,其非法佔有公款的目的十分明確,對其攜帶挪用的公款部分,應認定為貪汙。

另外,其將挪用的公款用於個人買房、買車,非法佔為己有,且隱瞞公款去向,也應認定為貪汙。

2020年1月30日,監委以涉嫌挪用公款罪、貪汙罪將張虎移送起訴。

可疫情當前,如何破解疫情防控下的辦案難題,確保認罪認罰工作順利開展,是檢察官們需要思考的首要問題。

棗莊市薛城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一級檢察官吳勇:經過討論,我們迅速轉變思路,升級遠程訊問系統,對其進行遠程訊問。線上,我們依法告知張虎訴訟權利和認罪認罰相關法律規定,充分保障其程序選擇權和認罪認罰的真實性、自願性。

他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但對罪名的認定上存在辯解,提出不具備非法佔有的主觀故意。我們在充分聽取張虎及其辯護人的意見後,綜合全案證據、情節以及張虎的認罪態度,多次對其進行詳細的釋法說理,探索證據開示制度,尤其是法律上對於轉化型貪汙的認定的理解和適用,並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

最終在辯護律師的見證下,張虎自願籤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並退繳了全部贓款。

張虎犯罪行為持續時間長、犯罪數額特別巨大,但其自調查階段就自願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節;且自願表示認罪認罰,真誠悔罪,全部退贓。綜合上述情況,棗莊市薛城區檢察院以被告人張虎涉嫌挪用公款罪、貪汙罪向薛城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棗莊市薛城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檢察官助理劉曉童:張虎出生在貧苦的農民家庭,因為自身的努力和組織的培養才能取得一定的成績,這樣的出身,這樣的經歷,理應「志潔淡飯香」,更懂得珍惜的重量。可他為了一己私慾,丟失了信仰,價值觀扭曲,終致身陷囹圄,再精彩的人生也已隨風幻滅。

「我對不起父母,對不起我的孩子們,在我父親去世的時候,我還在外逃亡,沒能見老父親最後一面。子欲養而親不在,這種愧對父母養育之恩的不孝行為,是任何懺悔、內疚都無法挽回的,我多麼希望時間可以倒流,讓我以一個努力工作、遵紀守法的好孩子形象在父母前面盡孝。」庭審中,張虎掩面哭泣,深深懺悔。

9月25日,法院一審開庭審理,適用普通程序簡化審理本案,認定起訴書的指控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判決張虎犯貪汙罪、挪用公款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100萬元,退繳贓款1900餘萬元,張虎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公務人員到逃犯又到股神再到階下囚,三任妻子,三個女兒,張虎的人生不可謂不精彩。自潛逃以來,張虎從沒向任何人透漏過自己的真實身份,從不照相,也從未與老家聯繫。

他原以為這樣就可以隱姓埋名,利用高箏的身份繼續生活,可他沒有想到,風箏飛得再高,也有被線收回的一天。從今往後,等待他的只有漫長的牢獄生活。(大眾報業·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張環澤 通訊員 孫開磊 劉曉童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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