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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星大氣網訊:日前,常州市發布關於印發《2020年常州市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的通知,詳情如下:
2020年常州市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加快中央、省級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奮力推動常州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根據省政府與我市籤訂的《2020年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目標責任書》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常發〔2018〕30 號)、《常州市「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常發〔2017〕9 號),制定2020年全市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20年,市區PM2.5年均濃度降到46微克/立方米,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達到69%;地表水國省考斷面水質優Ⅲ比例達到51.5%,水功能區達標率82%以上。
2020年,全市單位GDP水耗比2015年下降18.4%;垃圾分類集中處理率達到80%;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佔國土面積比例不低於7.11%;林木覆蓋率達到26.5%,自然溼地保護率達到省定目標。
2020年,全市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氮排放總量較2015年分別削減17.91%、21.34%、21.51%、20.14%,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量較2015年分別削減26.0%、22.0%、28.0%以上。
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汙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地下水國考點位質量極差比例控制在15%以內。
二、主要任務
(一)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全面實施《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強化綜合治理,重點推進7方面21項任務,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1. 打好柴油貨車汙染治理攻堅戰
(1)清潔柴油車行動。在主要物流貨運通道和城市主要入口設置柴油貨車排放檢測站(點),開展常態化全天候執法檢查。加大路檢路查、入戶檢查、遙感檢測力度,將頻繁超標柴油貨車納入黑名單管理,完善排放檢測與強制維護制度(I/M制度),加強排放檢驗機構檢查。完成重點企業運輸車輛車牌識別和視頻監控系統安裝。完成老舊機動車淘汰任務。完成重型柴油車遠程在線監控平臺建設,具備條件的重型柴油車安裝遠程在線監控並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按各自職責分工負責,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2)清潔柴油機行動。2020年1月1日起,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及柴油機第四階段排放標準。6月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持續開展申報登記和標識管理。加強秋冬季期間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檢查,禁止超標排放工程機械使用。加快淘汰老舊船舶、工程機械和農業機械,加快新能源或清潔能源使用,嚴格執行船舶強制報廢制度,推動內河船舶改造。(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常州海事局、市市場監管局按各自職責分工負責)
(3)清潔油品行動。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儲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持續開展清除黑加油站點、流動加油罐車專項整治行動。加強油品質量監督抽檢,加油站汽柴油抽檢覆蓋率達到30%;儲油庫(包括企業、物流公司自備油庫)抽檢覆蓋率達到100%。對加油站點的車用尿素進行質量監督抽檢,抽檢覆蓋率達到30%。強化船用燃油使用監管,提高燃油抽檢率。(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常州海事局按各自職責分工負責)
(4)清潔運輸行動。推進內河水運航道網絡建設和提升,推動港口碼頭設施技術改造,推進鐵路專用線建設。鼓勵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車輛的推廣使用,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2020年底前使用比例達到80%。加快岸電設施建設,市區建成港口岸電設施9個,提高使用率。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區港口50%以上已建的貨櫃、客滾、油輪、3千噸級以上客運和5萬噸級以上幹散貨專業化泊位,具備向船舶供應岸電的能力。車輛、船舶全面實施密閉運輸。(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城管局、常州海事局、市供電公司參與)
2. 深度治理工業大氣汙染
(5)加強重點行業治理改造。強化工業汙染全過程控制,實現全行業全要素達標排放,重點非電行業全面實行超低排放。2020年底前,完成加熱爐、熔化爐、烘乾爐、煤氣發生爐清潔能源替代,全面實施特別排放限值。開展垃圾焚燒行業專項整治,2020年6月底前實現生活垃圾焚燒行業達標排放。(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參與)
(6)實施生物質鍋爐綜合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生物質鍋爐綜合整治,保留的全部採用生物質專用鍋爐,並配套高效除塵設施;4噸/時及以上的安裝煙氣在線監測設備並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建成區內生物質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7)實施天然氣鍋爐低氮改造。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天然氣鍋爐低氮改造或更新,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於50mg/m3。(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市衛健委、市住建局參與)
(8)加強散煤治理。禁燃區內禁止銷售、使用高汙染燃料。嚴格落實《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打擊銷售使用灰分大於15%、硫分大於0.7%的劣質煤。(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按各自職責分工負責)
(9)「散亂汙」整治。加強長效管理,鞏固「散亂汙」企業綜合整治成果,推動傳統產業集群升級改造。(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等參與)
3. 嚴格管控各類揚塵
(10)嚴格工地揚塵監管。嚴格執行《建築工地揚塵防治標準》,做到「六個百分之百」。施工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地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並與主管部門聯網。揚塵防治檢查評定不合格的建築工地實行停工整治。嚴格施工工地揚塵防控的徵信考核。(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按各自職責分工負責)
(11)嚴格堆場揚塵監管。夯實港口碼頭、混凝土攪拌站等堆場揚塵監管責任,提升揚塵防控水平,對新長江碼頭、錄安洲碼頭等實施提升整治,取締非法碼頭。推進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安裝,並與主管部門聯網。(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按各自職責分工負責)
(12)加強道路揚塵綜合整治。大力推進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年底前,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3%以上,縣城達到80%以上。嚴格渣土運輸車輛密閉管理,嚴禁渣土運輸車輛帶泥上路,強化渣土運輸企業誠信考核,對失信企業,依法取消其營運資質。加強對施工工地棄土場的揚塵管理。(市城管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參與)
(13)實施降塵考核。全面排查整治揚塵汙染源,有效提升區域揚塵網格化監管水平,開展鎮、街道降塵監測和考核,降塵量不得高於4.5噸/月·平方公裡。(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參與)
4. 深化VOCs專項治理
(14)重點企業VOCs治理。鼓勵引導企業和消費者實施清潔原料替代。建立VOCs排放控制綜合管理系統,更新完善全市VOCs名錄和重點監管企業名錄,組織83家重點企業編制實施「一企一策」方案。加強企業VOCs無組織排放管理,推動企業實施密閉化、連續化、自動化改造,對採用單一光氧、低溫等離子、活性碳吸收和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處理設施進行升級改造。繼續實施洩漏檢測與修復技術(LDAR),化工園區完善LDAR 管理平臺。2020年,全市重點工業行業VOCs排放量較2015年減少35%以上。(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參與)
(15)油品儲運銷行業VOCs治理。加強油氣管理,完成成品油碼頭、船舶油氣回收治理。2020年底前,完成儲油庫和年銷售汽油量大於5000噸的加油站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備安裝。(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參與)
(16)表面塗裝行業VOCs專項整治。繼續推廣使用低VOCs的油漆、塗料。重點對金屬、塑料表面塗裝過程中產生的VOCs進行整治。建設至少1個集中噴塗工程中心,配備高效治理設施,實現同類企業汙染物集中處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信局參與)
5. 加強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
(17)秸稈禁燒管控。強化各鎮、街道、園區秸稈禁燒主體責任,建立網格化監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階段開展秸稈禁燒專項巡查,嚴格制止秸稈焚燒和拋河行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參與)
(18)秸稈綜合利用。堅持堵疏結合,完善秸稈收儲體系,推廣秸稈就地就近實現資源轉化的小型化、移動式裝備。2020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6%。控制農業源氨排放,減少化肥使用量,加強畜禽養殖場廢氣治理,開展氨排放控制試點。(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6. 加強面源汙染控制
(19)加強餐飲油煙汙染防治。餐飲行業「負面清單」全覆蓋。餐飲經營單位和單位食堂安裝具有油霧回收功能的抽油煙機或高效油煙淨化以及除異味設施並保持有效運行。推廣集中式餐飲企業集約化管理。1000平方米及以上餐飲企業全部安裝用電監控設施。禁止露天焚燒和露天燒烤。(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參與)
(20)加強煙花爆竹汙染防治。持續推進煙花爆竹汙染防治,落實煙花爆竹禁放措施。(市公安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參與)
7. 加強重汙染天氣防範應對
(21)重汙染天氣應對。加強重汙染天氣預警,實現「省級預警,市縣響應」,科學實施汙染「削峰」管理,實現7天空氣品質預報能力。及時制訂並實施臭氧和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定期更新工業企業、工地應急管控清單,並向社會公開。重大活動期間,協同強化聯防聯控措施。建立健全「點位長」制。開展大氣專項執法檢查,堅決打擊各類涉氣環境違法行為。2020年重汙染天數比2015年下降25%。(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氣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等參與)
(二)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
深入實施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重點推進5方面30項任務,切實改善全市水環境質量。
1. 打好水源地保護攻堅戰
(22)開展鄉鎮水源地專項整治行動。到2020年底,溧陽市、金壇區完成「千噸萬人」鄉鎮、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參與)
(23)開展長蕩湖涑瀆水源地整治。2月底前,金壇區確定長蕩湖涑瀆水源地整治方案,排定年度整治任務和進度計劃,並加快實施,確保年底前水源地水質達到規定要求。(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參與)
(24)開展滆湖備用水源地整治。2月底前,武進區排定滆湖備用水源地年度整治任務和進度計劃,並加快推進實施。推進落實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有關環境保護工程措施,同步在北幹河入滆湖口門設置泥沙預控區,在滆湖的湟裡河口灘地、北部和西南部沿岸構建強化淨化溼地。強化科技支撐,上半年完成滆湖備用水源地達標方案(規劃)編制,及時補充年度整治項目,確保年底前水源地水質達到規定要求。(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參與)
(25)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繼續排查整治沙河水庫、大溪水庫、長江魏村等水源地保護區內環境問題。實現流域「雙源供水」和自來水深度處理兩個全覆蓋,實施從水源水到龍頭水全過程監管,縣級以上城市每季度公開原水、出廠水和龍頭水水質狀況,確保飲用水安全。(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衛健委按各自職責分工負責)
2. 打好汙水處理提質增效攻堅戰
按省統一部署,開展以「三消除」「三整治」「三提升」為主要內容的城鎮汙水處理提質增效精準攻堅「333」行動。
(26)鞏固黑臭水體整治成效。繼續做好已完成整治城鄉黑臭水體的效果評估及銷號工作,對不符合要求及新出現的黑臭水體,持續實施提升整治。積極實施水系連通工程,打通斷頭浜。持續開展河道輪浚。通過海綿城市建設等手段控制削減入河初期雨水面源汙染,把省級海綿城市建設試點期間行之有效的改革創新舉措制度化,同步加快建設初期雨水收集處理設施。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落實暢流活水、長效保潔責任,實現長制久清。(市住建局牽頭,市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27)加快消除汙水直排口和汙水管網空白區。開展建成區沿河排口、暗涵內排口、沿河截流幹管等的排查,科學實施汙水直排口消除工程,重點解決旱天汙水直排,有效管控雨天合流制溢流汙染。以城郊結合部、城中村、老舊城區為重點,全面排查建成區汙水管網覆蓋情況,分析評估存在主要問題,劃定管網覆蓋空白區或薄弱區域。結合區域建設改造規劃,科學確定消除管網空白區的方案對策,並加快實施。2020年全市新建汙水管網97km,建成區基本實現汙水管網全覆蓋、全收集、全處理。(市住建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參與)
(28)加強汙水管網檢測修復及養護管理。提升新建汙水管網質量管控水平,高標準實施管網工程建設。提升汙水管網檢測修復和養護管理水平,全面排查檢測雨汙水管網功能性和結構性狀況,查清錯接、混接和滲漏等問題,有計劃分片區組織實施管網改造與修復。2020年,完成管網排查檢測300公裡以上。(市住建局牽頭,市水利局等參與)
(29)開展「小散亂」排水整治。以街區為單位,全面開展農貿市場、小餐飲、夜排檔、理髮店、洗浴、洗車場、洗衣店、小診所、建設工地等「小散亂」排水戶的問題排查,上半年制定整治計劃,形成問題清單。加大對雨汙水管網私搭亂接、汙水亂排直排等行為的聯合執法力度,年內完成一定面積的先行示範區整治。(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水利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城管局等參與)
(30)開展居民小區和單位庭院排水整治。開展居民小區、公共建築和單位庭院內部雨汙水管網和檢查井錯混接、總排口接管等情況排查,列出問題清單,明確任務清單,推進實施管網修復改造和建設。(市住建局牽頭,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教育局、市衛健委等參與)
(31)提升城鎮汙水處理綜合能力。完成江邊汙水處理廠四期新建工程和漕橋汙水處理廠擴建工程。年底前完成城鎮汙水處理廠提標改造。逐步建立完善「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運行、統一監管」的鄉鎮汙水處理「四統一」體制機制,加快鄉鎮汙水收集管網建設。2020年全市新增汙水處理能力21萬噸/日。因地制宜建設城鎮汙水處理廠尾水生態溼地,推進尾水資源化利用,全市城鎮汙水處理廠尾水再生利用率達到20%以上。規範處理汙泥,建立汙泥轉運和處理處置全過程可追溯的監管體系。完成國電500噸/日協同焚燒處置汙泥項目及溧陽上黃汙泥資源化項目。(市住建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等參與)
(32)提升工業廢水處理能力。加強化工、印染、電鍍等行業廢水治理,抓好工業園區(集聚區)廢水集中處理工作,工業廢水與生活汙水分開收集、分質處理。組織對廢水接入市政汙水管網工業企業的全面排查評估,經評估認定不能接入城市汙水處理廠的,要限期退出。開展工業園區(集聚區)和工業企業內部管網的雨汙分流改造。整治達標後的企業或小型工業園區,繪製雨汙水管網布局走向圖,明確總排口接管位置,並在主要出入口上牆公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建局、市工信局等參與)
(33)夯實「河長制」責任。強化河湖長履職力度,推進落實河湖汙染治理責任,形成治汙合力。進一步建立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切實加強各項管護制度建設。推進小微水體河長制工作。加強「河長制」工作監測評估。(市水利局牽頭,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3. 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
(34)強化生態空間管理。嚴格管控岸線開發利用,推進生態岸線恢復,將幹流及洲島岸線開發利用率降到50%以下。開展重要河湖生態緩衝帶綜合整治。對沿江1公裡範圍內違法違規危險品碼頭和化工企業限期整改或依法關停,推動具備條件的化工企業搬遷進入合規工業園區(聚集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工信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參與)
(35)加強入江支流治理。積極實施《江蘇省十三五長江流域水汙染防治規劃》,開展入江支流汙染源排查和提升整治,三條主要入江支流斷面穩定達到III類水要求。(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參與)
(36)綜合整治排汙口。全面完成入江(河、湖)排汙口排查建檔,強化入河排汙口專項執法檢查,規範排汙口設置和管理,取締、整治非法及設置不合理排汙口。按統一部署,及時完成京杭運河、太滆運河、丹金溧漕河、桃花港入河排汙口排查、監測、溯源,形成「一口一檔」、「一口一策」。2020年,實現入河排汙口監測全覆蓋。(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參與)
(37)加強船舶汙染防治。規劃建設靠泊船舶汙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加快建設水上綠色綜合服務區;實施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汙染水域環境應急能力建設規劃;有效運行船舶汙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聯單制度和多部門聯合監管制度。2020年底前,所有港口碼頭、船舶修造廠、船閘錨地建成汙染物接收設施,並與城市公共轉運、處置設施有效銜接。完成轄區400GT以下適改內河貨運船舶生活汙水防汙改造。(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常州海事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38)防範沿江環境風險。開展沿江地區生態隱患和環境風險調查評估,劃定高風險區域,從嚴落實生態環境風險防控措施。加強危化品運輸風險管控。全面排查入江、入湖、入京杭運河等區域泵閘站,針對存在問題的,按照「一點一策」要求於2020年4月底前制定專項整治方案,及時整治到位。沿江區域及三山港、德勝河等水質波動頻繁區域泵閘站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並聯網。(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常州海事局、市水利局、市應急管理局參與)
(39)加強生態保護修復。嚴禁非法採砂,實行重點水域全面禁捕。嚴格保護區管控,推進長江沿岸造林綠化和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嚴格保護水生態空間,加快構建水生態廊道。按省統一部署,開展「美麗長江」專項行動。(市交通運輸局、常州海事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按各自職責分工負責)
4. 打好太湖治理攻堅戰
(40)實現更高水平「兩個確保」。制訂實施太湖應急防控方案,實現更高水平「兩個確保」。提高藍藻水草機動化和機械化打撈能力,重點水域基本實現藍藻日生日清,打撈藍藻基本實現無害化處置。適時開展調水引流,保障枯水期河道生態流量。2020年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建設完成省定投資任務。完善聯動機制,在發生水質異常波動時,及時調查、及時採取針對性處置措施。(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牽頭)
(41)組織實施重點治太工程項目。全面梳理國家太湖治理總體方案、省太湖治理實施方案治太以及「水十條」、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等方面要求,結合實際,排定年度重點工程項目,確保項目早實施、早見效。(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等參與)
(42)強化重點斷面專項綜合整治。3月中旬前制定「一河一策」,制定國省考斷面的整治提升方案,確保水環境質量「只能變好,不能變差」。建立健全斷面長制。開展「十四五」新增國省考斷面汙染源排查整治,對不能穩定達標的重點斷面,落實針對性整治措施,必要時實施強制性減排措施。開展入湖河道整治,到2020年,與入湖河道直接連通的支流支浜全部消除劣Ⅴ類。開展運北片區水環境提升整治行動,主城區100條劣Ⅴ類降低至35%以下。(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參與)
(43)加強工業汙染治理。嚴格落實《江蘇省太湖流域「十三五」總氮總磷總量控制方案》,完成「十三五」總量減排控制目標。嚴格執行水環境區域補償制度。按照《太湖地區城鎮汙水處理廠及重點工業行業主要水汙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要求,完成六大重點行業和工業汙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44)開展涉磷汙染調查整治。深入實施「3366」總磷控降方案。3月底完成太湖上遊重點地區涉磷汙染狀況調查,並制訂針對性整治方案,按序時進度加快推進,有效控制重點斷面總磷汙染問題。(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5. 打好農業農村汙染治理攻堅戰
(45)加強村莊生活汙水治理。以規劃發展村為重點,加快推進汙水收集管網配套,提高汙水收集率和汙水集中處理設施運行效率。推動城鎮汙水管網向周邊村莊延伸覆蓋,按縣域編制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專項規劃,保障農村汙染治理設施長效運行。2020年底前,實現行政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全覆蓋,規劃發展村莊生活汙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90%以上,已建村莊生活汙水處理設施運行率達90%以上。(市住建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參與)
(46)全面治理農村生活垃圾。進一步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處置體系,推行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基本實現全覆蓋。繼續開展鎮村全域垃圾分類試點,完成113個行政村的垃圾分類設施建設。到2020年,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市城管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參與)
(47)全面治理農村廁所糞汙。基本完成農村戶廁無害化建設改造,農村無害化衛生戶廁普及率達到100%。推進公廁建設,完善公廁布局,提升公廁標準,豐富公廁功能。(市衛健委、市城管局、市農業農村局按各自職責分工負責)
(48)科學防治農業面源汙染。實施農田輪作休耕。進一步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行農藥、化肥減施,全市化肥使用量較2015年減少5%,全市農藥使用量零增長,太湖一級保護區化肥農藥分別比2015年削減20%。建立廢舊農膜和農藥包裝物等廢棄物回收利用機制,全市廢舊農膜回收率達到80%。(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供銷總社參與)
(49)推進水產健康養殖。出臺市級養殖水域灘涂規劃,依法有序推進禁養區水產養殖退出,2020年底前禁養區內養殖行為全部退出。制定出臺池塘生態化改造實施方案,推廣生態健康養殖技術模式,水產健康養殖比例達65%。完成滆湖周邊地區5.7萬畝水產養殖專項整治。(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50)推進畜禽糞汙資源化利用。規範畜禽養殖管理,開展規模以下養殖場整治,推進畜禽糞汙資源化利用,全市畜禽糞汙綜合利用率達到90%,規模化養殖場糞汙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畜禽規模養殖場治理率達90%。(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51)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排查整治。按照「摸清底數-試點示範-全面完成」三階段的工作思路,2020年5月底前,完成農村黑臭水體排查;2020年底前,選擇一個轄市區啟動農村黑臭水體整治試點示範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參與)
(三)紮實推進淨土保衛戰
全面實施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重點推進8項任務,確保農產品土壤環境質量和建設用地人居環境安全。
1. 打好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攻堅戰
(52)加強生活垃圾汙染防治。建成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市區建成區和溧陽市建成區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基本達到全覆蓋,全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基本完成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各轄市區分別建設1座農貿市場有機易腐垃圾處理設施,金壇區加快推進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和建築垃圾集中處置項目建設,新北區建成年處理能力為30萬噸的建築裝潢垃圾(大件分揀中心)處理項目主體工程。(市城管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53)加強工業固體廢物汙染防治。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加強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成果應用,規範工業廢物處理處置。經開區建成投運市政汙泥及一般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產業化項目。(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常州海關、市住建局參與)
(54)加強危險廢物汙染防治。嚴格落實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轉移等管理制度。堅決打擊和遏制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傾倒等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提升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水平,促進源頭減量。統籌協調危險廢物的處置利用途徑,壓縮危險廢物貯存周期,嚴控增量。加強醫療廢物監管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保障醫療廢物及時、有序、高效、無害化處置。嚴格廢棄化學品處置環境管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城管局、市衛健委、市交通運輸局、常州海事局參與)
(55)提升危險廢物安全處置能力。溧陽市、金壇區統籌配套建設規模相適應的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處理廠(場)和應急填埋場。2020年底前,溧陽市前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6萬噸/年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項目建成投運。規範企業自建危廢焚燒爐環境管理。強化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和企業自行處置利用設施環境監測。(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城管局參與)
2. 推進土壤汙染防治
(56)持續深化土壤環境管理。全面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加強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分類管理,建立分類清單。全面開展我市土壤環境例行監測,建設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全面完成重點監管企業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和廠區土壤、地下水自行監測,並將監測數據報生態環境部門。強化重點行業企業遺留地塊土壤汙染防治,建立土壤汙染重點監管地塊清單,制定並落實調查工作計劃。武進區完成土壤汙染防治先行區建設任務。落實土壤汙染治理與修復規劃,有序開展土壤汙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參與)
(57)建立土壤汙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銷號管理機制。排查土壤環境問題區域,結合汙染地塊環境管理要求,配合省有關部門建立土壤汙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落實省制定的土壤汙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銷號管理辦法,對經風險管控、治理修復達到土壤汙染風險評估報告確定的風險管控、治理修複目標的地塊,土壤汙染責任人、土地使用權人可申請移出土壤汙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參與)
(58)加強重金屬汙染防治。落實重金屬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持續開展重金屬重點防控區及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專項整治。建立完善全口徑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清單。到2020年,重點重金屬汙染物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百分比達到國家、省要求。(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參與)
(59)加強地下水汙染防治。組織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科學劃定地下水汙染防治分區。建立地下水汙染預防機制,推進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汙染協同防治,健全重點行業及園區地下水預防機制,強化重點領域地下水汙染的監督管理。完善重點監管企業內部和周邊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健全地下水環境監測體系,有序開展地下水汙染治理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參與)
(四)推動綠色發展轉型升級
推進4個方面11項任務,進一步轉變發展方式,協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1. 優化調整空間結構
(60)統籌規劃調整空間布局。穩步推進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調整優化空間布局,合理控制開發強度,土地開發強度控制在省控要求以內。嚴格控制環境風險項目,調整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產業布局、規模和結構。整合和提升現有工業集聚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61)嚴控環境風險項目布局。實施完成城區範圍內混凝土、化工、印染企業關閉與搬遷改造計劃,加快推進城市人口密集區內不符合安全衛生防護距離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推進沿江1公裡範圍內化工企業騰退提升。(市工信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參與)
2. 優化調整產業結構
(62)實施重點行業結構調整。嚴格執行國家和省落後產能淘汰政策,完成省定下達任務。加快鋼鐵行業布局優化和轉型升級,有序推進中天鋼鐵向沿海地區轉移;實施《常州市印染行業發展規劃(2020-2024年)》,提升印染行業發展水平。(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63)開展鑄造行業專項整治。開展全面排查,制定實施專項整治方案,淘汰落後產能,有效提升行業工藝裝備、汙染治理水平。(市工信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64)推進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繼續加大低端低效化工企業的淘汰力度,壓減小微化工企業數量,加快保留化工企業升級改造工作。2020年完成50家以上化工生產企業關停驗收。提升化工園區發展水平,嚴格化工產業準入,規範化工生產企業管理,強化企業本質安全要求。(市工信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參與)
(65)構建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完善節能減排創新平臺和服務體系。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積極開展園區循環化改造。開展低碳示範單位、綠色工廠、能效領跑者和水效領跑者創建工作。(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局、市科學技術局、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3. 優化調整能源資源結構
(66)優化能源消費結構。嚴格控制能源和煤炭消費總量,削減非電工業行業用煤,完成省下達的煤炭消減任務。大力發展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動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天然氣佔一次能源的比重力爭達到12%以上。淘汰煤電落後產能,繼續推進東部熱電整合,一季度關停廣源熱電。(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參與)
(67)推進資源全面節約。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節約用地、水資源管理制度。推進規模化高效節水灌溉,完成年度高效節水灌溉任務。到2020年,全市用水總量控制在29億立方米以內。(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按各自職責分工負責)
(68)推進建築綠色節能。鼓勵新建建築採用綠色建材,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提高綠色建築比例。到2020年,城鎮新建建築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升20%,城鎮新建民用建築100%以上按綠色建築標準設計建造。(市住建局牽頭,市工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參與)
4. 優化調整運輸結構
(69)優化調整貨物運輸方式。推進實施全市推進運輸結構調整實施方案。著力改善貨物運輸結構,提高鐵路運輸比例,大力發展內河貨櫃運輸,提高貨櫃海鐵聯運比例。打造常州至上海海鐵聯運樣版工程。港口實現鐵水聯運信息交換共享。礦石、焦炭等大宗貨物原則上以水路或鐵路運輸。加快推進貨櫃多式聯運。(市交通運輸局牽頭)
(70)加快運輸車船結構升級。推廣使用LNG燃料船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新能源和清潔燃料車輛在公共領域的示範應用,加快新能源汽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流動機械、運輸車輛和港口內拖車「油改電」「油改氣」進程。(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住建局參與)
(五)加快生態修復與保護
推進3方面8項任務,進一步築牢生態安全屏障。
1. 嚴守生態保護紅線
(71)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落實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和省生態空間管控規劃,全市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佔國土面積比例不低於7.11%,並根據生態保護紅線評估結果動態完善。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開展全市生態空間管控區「一區一策」編制。貫徹落實國家、省管控要求,完善生態保護紅線長效監管機制,做好日常監督管理。落實生態補償和轉移支付政策。(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等參與)
(72)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對專項檢查發現的問題落實整改,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參與)
2. 實施生態保護修復工程
(73)推進生態保護和修復重點工程。強化重點溼地生態系統的保護與恢復,全市新增造林8000畝,林木覆蓋率不低於26.5%。實施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加快生態緩衝區建設。築牢生物多樣性網絡,開展重點區域生物多樣性補充調查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參與)
(74)實施金壇區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修複試點工程。及時明確具體任務清單和年度進度計劃,按序時進度加快推進。(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參與)
(75)持續推進礦山環境綜合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34個廢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並按期完成銷號工作。(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參與)
3. 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
(76)高質量推進生態綠城建設。持續實施生態紅線區域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工程;優化完善「三橫四縱」生態廊道構建;繼續實施郊野公園、城鎮公園綠地、生態綠道建設,持續為市民提供更多優質的多樣化的生態產品。全年預計實現增核16000畝、擴綠4000畝、聯網35公裡。(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局參與)
(77)建設長江生態安全帶。探索創建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示範區。全力修復長江常州段生態環境,著力建設沿江綠色生態廊道,推進濱江風光帶建設。(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各自職責分工負責)
(78)打造武進生態保護引領區。武進區緊扣「經濟結構轉型升級、改善生態環境質量」,開展六大行動,到2020年,生態保護安全格局基本形成,產業結構明顯轉型、生態系統穩定性明顯增強。建設空間比例、生態空間比例均保持在28%左右,自然溼地保護率不低於53.6%。(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改委按各自職責分工負責)
(六)提升汙染防治能力
推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等5項任務,有效提升汙染防治能力。
(79)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加強重點汙染物收集處置能力建設,按要求完成《江蘇省環境基礎設施三年建設方案(2018-2020年)》(蘇政辦發〔2019〕25號)中的項目。開展「綠島」建設試點,鼓勵地方建設可供多個市場主體共享的環保公共基礎設施。(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參與)
(80)著力提升環境監測能力。推進入河排汙口自動監控設施和鄉鎮/街道交界斷面水環境自動監測設施建設。加密水質自動監測站點布設,實現重點區城、重要水域監測點位全覆蓋。新建21個空氣站,實現鎮、街道空氣站全覆蓋,已建成的10個空氣站補齊參數。強化對工業園區(集聚區)、化工園區的環境質量監測。(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81)著力提升環境監控能力。實現所有企業自行監測數據與生態環境監管部門聯網。加強企事業單位生產、治汙全過程用電等工況數據動態採集。列入秋冬季管控重點清單企業全部安裝用電在線監控。工業園區(集聚區)環保基礎設施安裝視頻監控、汙染物在線監測以及在線質控設施。按照建設布局,京杭運河常州段等內河高等級航道安裝船舶尾氣遙測系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參與)
(82)著力提升環境風險防範能力。深入開展生態環境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推進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省級以上工業集中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體系,組織開展核與輻射應急桌面推演。開展「水平衡」、「廢平衡」專項執法檢查。完善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推動區域建立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庫。有效化解環境信訪問題。(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83)著力提升環境執法監管能力。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整合執法力量,提升基層執法能力。統一執法裝備,解決執法車輛、制式服裝和執法裝備配備不足的問題。綜合運用移動執法、自動監控、衛星遙感、無人機巡查等手段,提升執法監管效能。完善聯動執法機制,加強部門聯動,形成執法合力,依法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編辦參與)
(七)深化生態環境治理體系
推進建立完善生態文化體系等4方面10項任務,不斷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1. 建立完善生態文化體系
(84)培育生態文化。開展公眾生態環境意識調查,創作具有針對性的生態文化產品。把生態環境保護納入國民教育和幹部培訓體系。有條件的地區建設環境教育、生態文化展示場館、社會實踐基地等場所,逐步建設農村生態環境教育設施。推進三江口生態文明教育基地建設。(市委宣傳部牽頭,市教育局、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85)加大問題曝光力度。繼續在常州電視臺和相關轄市區電視臺開設曝光欄目,加大對突出環境問題曝光力度,加強社會輿論監督,推進突出問題整改。(市委宣傳部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86)推進社會共治。強化公眾參與,推動環保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隊伍規範健康發展,搭建政府、企業、公眾多方交流合作平臺。選擇環境監測設施、城市汙水垃圾處理設施、危險廢物或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設施向社會開放。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持續加強溫室氣體排放控制。(市委宣傳部、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參與)
(87)倡導綠色生活。加強生態文明理念和綠色消費理念宣傳教育,傳播《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範(試行)》。推廣綠色產品,到2020年,政府綠色採購比例不低於80%。倡導綠色居住,鼓勵簡約生活,節約用水用電。鼓勵綠色出行,到2020年,公眾綠色出行率不低於50%。(市委宣傳部、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教育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等參與)
(88)推進示範創建。溧陽市力爭創成「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武進區力爭創成國家級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新北區力爭創成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示範鎮、街道、村創建工作。推進綠色學校、社區、家庭、機關、企業、醫院、商場創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衛健委、市商務局參與)
2. 完善生態環境監管體系
(89)完善生態環境監管體系。完善環境網格化監管體系。落實「三線一單」,強化項目環評與規劃環評、現有項目環境管理、區域環境質量聯動的「三掛鈎」機制。溧陽市中關村科技產業園開展生態環境政策集成改革試點。(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改委參與)
(90)加強汙染防治綜合監管平臺運行管理。進一步做好問題線索收集,完善業務系統與監管平臺的數據對接,提高平臺可操作性,強化平臺監督功能。(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政管辦、市城管局、市大數據管理局等參與)
(91)加強排汙許可證管理。2020年,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汙染源的排汙許可證核發工作,構建以排汙許可證為核心的固定汙染源全過程監管和多汙染物協同控制制度。(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3. 健全生態環境保護法治體系
(92)健全生態環境保護法治體系。完善法規標準體系,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地方立法工作;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生態環境、公安會同相關部門開展重點環境問題聯合調查處理;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參與)
4. 建立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經濟政策體系
(93)建立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經濟政策體系。加大財政投入,逐步建立常態化、穩定的財政資金投入機制。積極實施與汙染物排放總量掛鈎的財政政策。開展新、改、擴建項目排汙權有償取得,完善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體系。大力發展綠色信貸;區域銀行業金融機構共享企業環保信用評價結果。推行環境汙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完善生態環境財政獎補機制。(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人民銀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銀保監分局參與)
(八)切實解決突出環境問題
(94)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按要求做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汙染問題專項督察反饋的14個問題和240個交辦信訪件的整改銷號工作,切實做好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迎檢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95)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建立健全常態化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工作機制。加快推進6個尚未完成整改的國家警示片、省警示片和自查臺帳問題的整改銷號工作,2019年國家警示片披露的新問題2020年上半年全面整改到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按各自職責分工負責)
(96)省級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紮實推進省級環保督察反饋的56個問題和690個交辦信訪件的整改銷號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97)省級《2018-2020年突出環境問題清單》整改。年底前全面完成涉及我市的21個問題的整改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98)省政府掛牌督辦重點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年底前全面完成涉及我市問題的整改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99)省級水環境突出問題整改。根據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江蘇省水環境突出問題清單》(蘇人辦函〔2019〕81號),加快推進問題整改,確保按期完成整改目標任務。(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0)《常州市2018-2020年突出環境問題清單》整改。年底前全面完成清單中32個問題的整改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舉措
1. 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黨政同責。各級黨委、政府必須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對本行政區域的生態環境保護、環境質量和汙染防治負總責。夯實一崗雙責。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規定,完善「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體系。各轄市區各部門制定汙染防治年度作戰計劃和措施清單,落實情況每年向市委、市政府報告。
2. 強化推進落實。強化責任落實,層層分解明確汙染防治攻堅戰目標任務,籤訂目標責任書,落實責任單位、明確資金安排、序時進度。嚴格工作標準,對明確的目標任務和工程項目,不允許打折扣、作選擇、搞變通。加強幫扶指導,實現精準管控,精準治理。突出問題媒體公開曝光,完善問題銷號制度。實施季度點評制度,完善督查、通報、交辦、約談等機制。
3. 實施綜合考評。把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落實情況作為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考核的主要內容,依據籤訂的目標責任書進行綜合考評,考評結果納入市綜合考核,並予以通報。對目標任務完成突出的,給予表彰獎勵。對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決策部署不力、未完成環境保護重點目標任務、區域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惡化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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