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司警再接報一宗網戀投資詐騙案,騙徒涉嫌利用網絡平臺投資騙局詐騙一名本地女子,案中事主合共損失43萬元人民幣。
網戀有風險,投資需謹慎。近年,網戀詐騙案時有發生,當中騙徒先和被害人發展網戀再欺騙被害人進行投資更是騙案中最為常見的手法之一。
近日,司警再次接報,一名本地女子懷疑被騙,合共損失43萬元人民幣。
澳門司警發言人 何振南表示,在10月26日對方提議事主進行買賣貨幣的投資,聲稱能夠每天有錢和賺取紅利,事主感到有興趣,於是按指示加入一個網絡平臺。在該網絡平臺的APPS進行註冊並進行泰幣ETH的買賣,事主透過手機微信網上轉帳方式多次合共將人民幣232705元轉帳至對方指定的戶口進行貨幣買賣。
直至2020年11月10日,事主向網絡平臺要求取回款項時,平臺以保證金的問題拒絕退款,也以出款手續費及銀行手續費為由要求事主再轉帳,事主之後再轉帳201892元人民幣至對方所指定的銀行戶口。
先「網戀」後詐騙
事主在再次轉帳之後仍然是未能收到款項和營利便開始對投資感到可疑,其騙徒直接將事主拉黑事主才發覺受騙報警求助。司警表示現正追查嫌犯以及損失款項的下落,司警呼籲市民提防網上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