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虎照片事件」的最嚴重後果,其實是大烈度、高強度地震開了社會裂縫,加劇了相當部分人對政府、公權的極度不信任
曾經有一些人將周正龍名揚天下的「華南虎照片」等同於著名的「尼斯湖水怪照片」,這種觀點,卻不大受人待見,原因不在於中國人普遍缺乏娛樂精神,不在於沒有很多人曾同樣質疑「尼斯湖水怪照片」,不在於「尼斯湖水怪照片」也已基本被確定為假照片,而在於,政府、公權在照片事件中扮演了不同角色。
一邊是未有確鑿證據前,政府、公權從來沒有保證說「尼斯湖水怪照片」是真實的;一邊是相同前提之下,政府、公權窮盡一切手段強行認定「華南虎照片」是真實的,即便在辯無可辯後,也不大願意公開認錯,不大願意積極地面對。
「華南虎照片事件」的核心問題之一,並不在於照片真假,甚至也不在於個別官員是否親自參與了造假,而在於政府、公權怎麼會如此輕易被周正龍、或者是他的照片團隊給整個兒綁架了,不惜將公信力、將職業操守、典章制度拋到九霄雲外來為其保駕護航。
民間自發組織的「打虎行動」之升級速度,恰好與政府、公權的不作為乃至是亂作為成正比。「打虎行動」的真實目的,最後實際演變成為以「打虎」為突破口,要求監督公權、監督政府行為,要求問責行政不作為乃至是亂作為,以此達到避免出現「華南虎照片第二」、「華南虎照片第三」以至更多的目的。
於是有了重中之重的「華南虎照片事件」的核心問題之二,即是否認同來自於普通公眾的監督才是最有效的監督,敢不敢於承認、願不願意接受這種自下而上的監督以及對錯誤的修正方式。
其實在整個「華南虎照片事件」中,自始至終貫穿有亮點,這亮點就是通過這一事件,令人信服地證明了普通中國人是有素質的,有素質承擔法律賦予的義務,更有素質擁有法律、特別是憲法賦予的一切權利。以缺乏素質為理由來限制其被法律賦予的權利與義務是荒謬的,是在無以復加地侮辱普通中國人!
正有新聞報導說:周正龍已於兩周前因「私藏違禁物品」被陝西警方帶走。目前,對虎照和所有涉虎官員的調查已經基本結束,知情人介紹,周已經向警方坦白了作假的過程,該虎照的原型,確實只是一張老虎圖片。陝西方面正在研究對官員的處理意見。(《成都商報》)
這一結果,無論是否經司法認定,都早已被多數公眾在內心深處固執地認定為事實真相。對於他們來說,司法認定僅僅是打開了一個突破口,而他們期待的後續處理,絕不僅是究竟有多少官員參與了直接造假,而肯定是政府、公權怎麼會如此輕易就被周正龍、或者是他的照片團隊給整個兒綁架了,是他們曾親身參與的「打虎行動」,大而化之說是自發形成的、自下而上的對政府、公權的監督問責是否得以發揚光大,成為令他們自豪一生,或是無限悲涼的回憶。在許多人心底,其實早已經認定:正是因為自己被荒謬、粗暴地認定為素質低下,被事實性剝奪了部分監督問責權利,才導致了政府、公權那麼容易被周正龍以及類周正龍們綁架。
「華南虎照片事件」的最嚴重後果,其實是大烈度、高強度地震開了社會裂縫,加劇了相當部分人對政府、公權的極度不信任。填補這一裂縫,避免因為裂縫擴大而導致的社會混亂,是遠遠比鑑定照片真假、調查有多少官員直接參與造假更加複雜、艱難的過程。
用於填補的最好材料,無疑是義正詞嚴地駁斥關於普通中國人素質不高的流言,切切實實杜絕現實弊端,盡一切力量保證法律賦予他們的所有權利落在實處,使得他們堅信:無論現實令他們感覺到多麼不如意,最重要的依然是,還完全有可能通過自己的力量合法地、和平地改變它,促使其進步,促使其發展,相信自己、他人,以及後代能夠更加有尊嚴地生活,生活得陽光、生活得溫暖。階層之間會有衝突,但衝突的目的,卻是為了釋放群體矛盾、使我們腳下的大地更加堅實,為了階層衝突不最後形成為整個社會的不可填補的裂縫。不然,便是對周正龍、或是其照片團隊的最嚴厲處罰也不可能被公眾真正接受,反而會成為橫亙在他們心底的一道可怕標誌,即政府、公權永遠是錯的,而且持續不斷地製造著錯誤,縱是輿情洶洶,頂多能在個別事件上有限度地校正其錯誤,卻絲毫觸動不了持續不斷地製造著錯誤的潛規則。激情將冷卻成敵意,階層間的衝突將不可調和,甚至會為了衝突而衝突,演變成整個社會的裂縫,不斷擴寬,不斷加深,漫天洪水從裂縫中滾過,災難接踵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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