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網絡消息,廣西北海一名企業家欠債未還,卻回國捐資20萬元建祠堂,引發網絡熱議。網上視頻顯示,在"廖氏祠堂重建竣工儀式"上,一位身穿紅衣服、開著大紅花的企業家就是廖某。據當地群眾介紹,儀式在廣西北海市合浦縣白沙鎮龍頸村舉行。
廖某沒有還債,但他卻回家,捐出20萬元建祠堂。
在最高人民法院開通的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中發現,廖某確實被廣西北海、百色等地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2013年以來,大約有10條。
11月4日上午,廖某向記者證實,他確實為家鄉捐資20萬元,用於修建祠堂。他還證實,他在國外有債務,但"都還得差不多了"。
面對網上說廖某欠錢還捐20萬捐建宗祠的事,廖某表示5年前捐了20萬元,現在(債務)基本還清了。很多網上通報的失信被執行人已撤下來了,很多事情已搞清楚了,做生意有三角債也是難免的。"
然而,去年,一條微博顯示了廣西合浦縣白沙鎮龍頸村重建廖氏宗祠的儀式。廖某表示,五年前,他的生意上還有些錢。後來,他就個人捐了20萬元。當時已經處理完了一些債務,但網上沒有撤下來。
今年,廖某還被百色市樂業縣人民法院、凌雲縣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對此,廖某表示:"有一個項目不能繼續合作,我不能退給對方。另一個也被處理了,但執行費太高了。我不是每一個案例中唯一的一個。合作夥伴也有問題,有些人不願意付出。"
不過,廖某的一名債權人則表示,廖某一年前欠他300多萬元,還有100多萬元沒還。"我做生意快30年了,他挺不守誠信的。"
律師認為,如果發現債務人在清償債務前進行了高消費或者影響了債權的清償,在法律上,債務人構成了對債權人權利的侵害。情節嚴重的,刑法中有一種罪叫拒不執行法院的判決、裁定罪,稱為拒不執行罪。
對此,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或者公安機關報案,要求對債務人拒不執行承擔刑事責任,以維護自己的權利。此外,相關法院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果案件屬實,債務人將被逮捕。在量刑上,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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