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張金漢被帶進法庭 攝/法制晚報記者 王巍
號稱從事近30年教育工作,詐騙2000名學生近1200餘萬元辦理網上可查詢的畢業證書,在事情敗露後帶著全部身家逃往馬來西亞,今天上午,張金漢涉嫌詐騙罪在一中院受審。
庭審現場 親屬到庭拒絕接受採訪
上午9時30分,張金漢的兩名親屬就進入法庭,對於媒體採訪,其家人擺手謝絕坐在旁聽席上一語不發。
9時40分,張金漢的辯護律師進入法庭,他表示在案子開庭前不方便過多介紹,但今天將對張金漢進行罪輕辯護,辯方對檢方有些證據方面的東西持有異議,將會在法庭辯論階段提出。
大學畢業證網上根本查不到
負責本案一分檢的公訴人介紹,張金漢一個人便承攬了兩千多張假畢業證的「生意」,轉而他委託他人辦理假證。辦證的2000多名學生,都不是大學在校生,這些學生急需畢業證書,所以願意花費近6000元來購買所謂網上可查的文憑。
對於這些山寨畢業證書,根本無法向張金漢承諾的那樣在網上能聯網查詢,也是因為這個原因,導致張金漢的行為最終敗露。事發後,他隨身攜帶和轉帳近300餘萬前往馬來西亞,此後在當地被抓獲歸案。
公訴人說,對於自己學校的畢業證書被仿冒,目前民族大學等涉案學校對此並不知情。
稱從事教育工作近30年 當庭否認指控
檢方指控,張金漢於2008年3、4月間,謊稱能夠辦理可供上網查詢的畢業證,先後向覃某提供中央民族大學、江南大學、重慶大學、電子科技大學的假畢業證書共計2105個,共騙取辦證費1242萬元。
「報告審判長,公訴人念得有些快,我年紀大了聽不清楚。」開庭伊始,張金漢先打斷了宣讀起訴書的公訴人,此後對指控全部有異議。
張金漢說,他1986年大學畢業後被分到中石油河南油田工作,先後擔任過教師、記者,後來開了一家科技公司,並於1998年創編了新一代快速作文法在全國推廣,2000年他每月有2萬到5萬元的收入,「我從事與教學有關的工作近30年,我有能力幫他們辦證」。
為2000名學生辦假畢業文憑
在此期間,張金漢通過安陽市繼續教育學院院長吳某(音譯)介紹,認識了本案的被害人覃某,之前,吳某曾經找到張金漢,表示有600名學生需要辦理相關的教育證書。
之後,由於張金漢母親去世,兩人的合作關係中止,2008年元旦,吳某主動聯繫張金漢,表示其從事繼續教育事業的朋友覃某手裡有2000多名學生需要辦理畢業證書。
2008年春節前,覃某到北京與張金漢見面,覃某說,自己學院的學員多,專業多,希望張金漢辦理幾所大學的畢業證。
在費用方面,張金漢說,之前他與吳某商量好,每個學生的辦證費用是7500元,但覃某一再討價還價,每個學生辦理學籍的費用被殺價到每人5900元,全部費用共計1242萬元,在2008年4月底,覃某通過各地銀行轉帳,把錢先後轉到了張金漢的銀行卡上。
張金漢說,為了辦證,他想到他在全國第三次教育工作會議上認識的李某,李某的頭銜是教育部學生用品總公司辦公室主任。
此後,由覃某提供學生的檔案資料,由張金漢轉給李某,再由張金漢將錢款提現支付給李某。
「出了些事,最後畢業證沒上網。」張金漢說,2008年5月,畢業證全部發放到學生手中,但由於中央民族大學的畢業證書編號多了一位,「應該是18位編號變成了19位」,覃某找他,他再找李某,李某藉口說去馬來西亞出差導致事發。
張金漢說,他知道辦證不符合規定,但李某曾經成功辦過,他希望李某能把事情做完,對學生好有個交代。
在張金漢離開國內前,他賣掉了房產,他解釋是與其他兩家科技公司合作投資的需要。
據公訴人說,張金漢隨身攜帶和轉帳近300萬前往馬來西亞,而其所說的李某在案發後不知所蹤,目前不能查證是否有李某這個人。而張金漢雖然表示將1200餘萬轉給了李某,但雙方並沒有任何收據和協議。
張金漢在法庭上多次強調,自己從事教育工作多年,在馬來西亞被抓的第三天,自己在看守所想不開,用牙咬了手腕,目前手腕上還殘留著傷痕。
「你聲稱從事教育多年,卻為沒接受專業教育的學生辦證,你怎麼解釋?」公訴人藉此反問。張金漢說,自己願意用目前所有的120萬元還給被害學生。(記者 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