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媽走的是人行道,就是在人行道上出的事兒,我們現在都在老家處理她的後事。」10月6日,河南許昌的曹先生提起6天前嶽母因車禍離世,情緒悲傷,他和家人沒有想到,9月30日返家過節,竟然是最後一次看望老人。
城管執法車網絡配圖,與新聞事件無關
>>>飛來橫禍
女子散步回家 被軋斷腿撞到頭部身亡
「我媽有三個子女,我是她的大女婿。」曹先生介紹,嶽母曹女士今年58歲,嶽父去世後一直一個人住在許昌市鄢陵縣,「就是我們從外地回來那天晚上出的這個事情。」
9月30日,曹先生一行從外地趕回家探望老人後,就動身返回老家,不料嶽母獨自去現場公園散步後返家途中遭遇車禍。
「9月30號晚上9點40多,我媽去公園遊玩後往家裡走,從縣城金三角廣場的南門路過,我媽走的是人行道……」
曹先生回憶,老人應該是當場就過世了,「他穿的是城管局的制服,開的是單位公車,是執法車,他的車先撞了我媽腿部,把腿軋斷了,又撞到頭部,她的頭估計是直接撞到了地面。」
曹先生介紹,「當時120急救車趕到了現場,但因為傷情比較嚴重,120醫生放棄了搶救,最後是直接把人拉到了縣公安局屍檢中心。」
>>>醉駕逃逸
血液酒精檢測 每100毫升230毫克
曹先生向華商報記者證實,並非他們家屬報的案。「因為我們在我老家,當天晚上12點多我們家屬才得到的消息,應該是當時現場群眾報的案,不是我們家屬報案。」
曹先生認為,趙某還涉嫌肇事逃逸。「那麼他下車之後一看出事了就跑了,後來是在附近量販商場門口找到他的,交警給他做血液酒精檢測結果是每100毫升達到230毫克,他是醉駕,我們也不清楚他參加什麼聚會喝了什麼酒。」
「他姓趙,是鄢陵縣城管局監察中隊的中隊長,有40多歲,是鄢陵當地人。」曹先生表示,「他本人肯定得承認這個事兒啊,當天晚上車上就他一個人,他是晚上在開著公車執法。他這個人平常工作如何我們也不太了解,也沒有跟他接觸過,事發至今也沒有見過他的面,他被警方控制後羈押在看守所,一直被拘留著。」
曹先生表示:「我媽就是在人行道上出的事兒,他們也承認是他的全責,因為現在是雙節放假期間,鄢陵縣交警大隊的事故鑑定報告暫時還沒有出來。」
曹先生告訴華商報記者:「鄢陵縣交警大隊現在還沒有讓我們看現場的監控視頻,說是等事故鑑定報告出來之後,才會讓我們看這些東西,現場的圖片和視頻,可能當時在場的群眾有拍過。」
>>>家屬訴求
已反映到縣裡 就看縣領導怎麼處理
10月6日,華商報記者多次聯繫鄢陵縣城管局的辦公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華商報記者嘗試聯繫縣交警大隊亦未果。趙某究竟是否是醉駕撞人後逃逸,暫未得到當地執法部門證實。
「現在這個事情已經得到解決了,對方承認是他的責任,也已經作出賠償,昨天(10月5日)我們家屬已經和他單位達成一致,籤了諒解賠償協議,按正常的賠償70萬元,一次性轉帳支付到位。」
曹先生和家人現在只想儘快讓老人入土為安。曹先生說:「昨天我們達成協議以後,昨晚就把我媽拉回老家準備安葬,我們不想再提這個事情,我們現在都在老家忙著處理我媽的後事。」
但曹先生同時也表示,就是給賠再多的錢也換不回一條生命,但如果繼續深究有顧慮,「我們已經把這個事情反映到縣裡面去了,就看縣領導怎麼處理他們了,我們家屬是急於安葬老人,就和城管局達成諒解協議,城管局蓋了公章,一次性付賠償70萬,還出了籤諒解協議的十幾萬元。我們也想追究下去,但我們想趕快把我媽的後事處理好,我們也很著急,才跟他們城管局達成這個諒解的,我媽現在還沒有下葬。」
>>>律師說法
籤署賠償諒解協議 不影響追究刑責
趙某涉嫌醉駕和肇事逃逸是否罪加一等?城管局和家屬達成賠償諒解協議,家屬是否有權追究其刑事責任?10月6日,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接受了華商報記者採訪。
「如果經檢測,趙某體內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條規定,構成危險駕駛罪。同時,趙某醉駕撞死曹女士,構成交通肇事罪,而根據《刑法》第133條之一規定,當同時構成危險駕駛罪與交通肇事罪時,以處罰較重的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趙良善表示,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未逃逸的,可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逃逸的,可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於城管局和家屬達成的賠償諒解協議有效與否,關鍵看約定的內容,有關對民事賠償約定的條款肯定有效,對於免於刑責的條款無效。」趙良善認為,不管是否存在賠償諒解協議,均不影響追究趙某的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只不過在民事賠償上,仍執行賠償諒解協議。
華商報記者 李華